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卫生健康局青神县白果乡卫生院公共卫生防疫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1510

来源:软件水平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青神县白果乡卫生院公共卫生防疫能力提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发热门诊、发热病房 6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2.具体工程范围为本项目招标清单和图纸所表达的范围;清单和图纸不一致时,以招标清单为准;图纸和清单提供电子档。

 二、采购预算:

 1.预算来源:2020 年抗疫特别国债 2.最高限价:646961.76 元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最近 6 个月(2020 年 1 月-2020 年 6 月,下同)社保缴费清单;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最近 6 个月(2020 年 1 月-2020年 6 月,下同)社保缴费清单。

 8、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出现上述情况,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商务条款:

 1.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工。(投标单位需保证本项目在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需自行承诺,否则作废

 标处理。)

 2.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常驻项目现场,保证本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并且按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否则作废标处理。)

 4.建筑智能化部分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涉及费用由项目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计取方式: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预付工程总价的 30%,主体工程完工再付工程总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工程总价的 20%,审计结束后再付工程总价的 17%,余下工程总价的 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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