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来源:软件水平 发布时间:2020-03-04 点击:

   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2019年版送审稿)

  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

 说

 明

 一、自治区文明单位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工作实绩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 二、《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组成。基本指标共设置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民族团结、文明风尚、创建活动6个测评项目,共25条测评内容;特色指标设置1个测评项目,荣誉称号。 三、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法。

  1.材料审核:测评时按照本测评体系要求,提供2018年以来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2.实地察看:察看本测评体系中涉及到的实地察看内容。

  3.问卷调查:发放问卷,了解民意。 测评考核时,首先听取单位主要领导介绍工作情况,主要讲清创建目的、所做的工作、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努力方向,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之后组织实施问卷调查和实地察看。参加问卷调查的干部职工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数不少于在岗人数的80%。

  四、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项目共计100分,其中,材料审核和实地察看90分,问卷调查10分。 五、《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设附件《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13条。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1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17分) Ⅱ-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系统学习方案,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材料审核:有年度学习方案2分;有学习记录,12次以上2分,6次以上1分;在职党员全员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2分。

  2.问卷调查0.5分。 6.5

  Ⅱ-2.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材料审核: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1分;随机察看1名领导班子成员、3名干部职工学习记录,共2分,学习记录1人不全扣0.5分。 3

  Ⅱ-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开展新疆历史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汇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 1.材料审核:全年有相关学习记录6次以上3分,少一次扣2分;

 2.问卷调查0.5分。 3.5

  Ⅱ-4.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讨、检查考核制度。 材料审核:有落实工作的制度、措施等文字资料2分;有党委(党组)研究本单位、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记录2分。 4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2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宣 传 教 育

  (13分) Ⅱ-5.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实地察看:宣传栏、电子屏、提示牌等,氛围浓厚6分、较好4分、一般2分。 6

  Ⅱ-7.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材料审核:有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图片资料,4次以上4分,少一次扣1分;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图片资料,2次以上2分,少一次扣1分。

  2.问卷调查1分。 7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3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14分)

  Ⅱ-8.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1.材料审核:有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4次以上8分,少一次扣2分。

 2.问卷调查1分。 9

  Ⅱ-9.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材料审核:有选树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图片资料,2次以上4分,少一次扣2分。 4

  Ⅱ-10.开展干部职工诚信教育,树立诚信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使诚实守信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规范。 问卷调查1分。 1分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4

  民 族 团 结 (10分) Ⅱ-1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材料审核:有安排部署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图片或文字资料4分。 4

  Ⅱ-12.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常态长效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材料审核:有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的图片和文字资料4分。 4

  Ⅱ-13.选树宣传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用榜样力量影响人、感召人,营造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氛围。 材料审核: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选树宣传学习的图片和文字资料2分。 2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5 文 明 风 尚 (15分) Ⅱ-14.以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弘扬文明礼仪新风,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推动思想解放,破除陈规陋习。 材料审核:有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普及文明礼仪规范活动的图片资料4分,少一项活动扣1分。 4

  Ⅱ-15.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单位。 1.材料审核:有节能、节水、节电、节纸等措施2分,少一项扣0.5分;有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图片资料1分。

 2.实地察看:办公、宿舍区节能、节水、节电、节约用纸等温馨提示1分。 4

  Ⅱ-1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材料审核: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图片资料2分。 2

  Ⅱ-17.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材料审核: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图片资料4次以上4分,少一次扣1分。

 2.问卷调查1分。 5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6 创 建 活 动 (31分) Ⅱ-18.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1.材料审核: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1分;有年度创建安排1分,有经费保障1分;测评前一年领导班子考核好的2分,较好的1分。

 2.实地察看: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1分。

 3.问卷调查1分。 7

  Ⅱ-19.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做好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材料审核:未因维稳措施不力被上级党委通报2分,通报1次扣1分;“访惠聚”驻村工作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的2分,较好的1分;有开展包村定点或行业扶贫的图文资料2分。 6

  Ⅱ-20.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单位制度规范,加强单位内部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涵养干部职工的职业操守,培育干部职工的职业精神。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1.材料审核:有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承诺1分;开展文明处(科)室、文明职工、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活动,加强动态管理1分;有开展业务教育培训的图片资料1分。 2.实地察看:干部职工使用文明用语,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1分;畅通投诉电话,反映问题及时有效处理1分。

  3.问卷调查1分。 6

  Ⅱ-21.办公楼院、宿舍庭院内外环境绿化美化、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实地察看:内外卫生优美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2分。 2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单项分值 测评得分 备注 Ⅰ-6 创 建 活 动 (31分) Ⅱ-22.有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场所,经常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和“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1.材料审核:有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图片资料2分。

 2.实地察看:有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图书室(角)1分。

 3.问卷调查0.5分。 3.5

  Ⅱ-23.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1.材料审核:有对干部职工进行人文关怀、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相关图片、文字资料2分。 2.问卷调查1分。 3

  Ⅱ-2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配合所在城市的各类创建活动。 1.材料审核:开展支持配合所在城市各类创建活动的图片或文字资料2分。

 2.问卷调查0.5分。 2.5

  Ⅱ-25.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 调查问卷1分。 1

  特 色 指 标 (4分)

  获得国家、有关部委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荣誉称号。 材料审核: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完整名称、颁发时间与颁发机构,并统计所获荣誉称号次数;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牌匾或证书的照片。国家、有关部委授予的,每项荣誉得1分,上级党委、政府授予的,每项荣誉得0.5分,最高得4分。 4

  附件: 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项

 目 惩戒办法 1.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定等为“较差”等次。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3.领导班子成员两名(含)以上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4.单位或单位法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5.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有2人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项

  目 惩戒办法 7.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8.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9.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0.发生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1.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失去示范引领作用。 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2.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恶性事件或案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13.发生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此类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周期内发生此类情况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撤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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