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丰顺县 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节约公车运行成本,确保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和合理安排,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车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机关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集中保管。
(二)公务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书面申请(附件 1),办公室按先急后缓原则统筹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派车。公务用车要进行出入登记。
(三)公车的全套技术资料、加油卡、粤通卡和相关证照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出车或办理证照需要使用时,到办公室登记领用。
)
(四)公务人员到丰顺县城内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不予派车。
(五)除保障机要通信需求和处理应急性工作外,符合以下公务出行情形的,可安排公车:
1、接待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兄弟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来丰公务活动; 2、以单位名义邀请专家、学者或其他承担重要任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公务活动; 3、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 4、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集体出行、往返机场、车站(含县内高铁站);
5、其他公务人员 5 人以上集体出行和 3 人以上因公出差等公务活动; 6、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在县委县政府、会展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或举办的大型活动; 二、公车维修和费用审批
(一)费用管理。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包括车辆行驶里程、燃油费、维修费等,于每季度终了后 10 天内将上季度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
(二)公车维修。公车维修由专管司机向办公室申报维修项目,司机填写好《公车维修审批单》(附件 2),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因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无法在指定维修点维修的,司机应事先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事后及时填报《公车维修审批单》,维修费发票须经司机和同行人员签字证明。
(三)汽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卡管理,司机应在出车前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三、司机职责
(一)加强学习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增强安全行车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二)出车、返回时要到办公室填写《公车出入登记表》(附件 3)。
(三)认真做好公车维修保养,经常检查公车性能,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和做好有关申报手续,使公车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确保行车安全。
)
(四)保持车容整洁,热情服务,出车时应带齐公车各种证件,积极配合领导或用车科室完成各项工作。
(五)公车原则上由办公室指定司机专人专管驾驶和维修、保养。严禁将公车借与他人,或让无证人员驾驶。非公务时间,公车应在机关停车场停放。
四、相关责任
(一)司机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局机关依据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结果,分清责任后作出处理。
(二)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吊证、扣分、罚款的,或未按规定停放或保管公车,导致违章及公车损坏或丢失的,由司机承担责任。
公车出行申请表
申请用车 股 室
申请用车时间
股 室负责人
(签名)
用车地点
用车事由
车辆管理人
办公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附件 2:
公车维修审批单 维修内容 项
目 预计价格(元)
合 合
计
申报人(司机)
车辆管理人审核
办公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附件 3:
粤 粤 M M
出入登记表(
年)
领取时间
司机
出车时间
(出时里程)
粤通卡
油卡
用车 股 室
用车内容
回车时间
(回时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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