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一)进修护士的要求
1.遵纪守法。
2.必须热爱护理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正规的中专、大专、大本护理系的正式文凭,有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有 3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护士进修必须按院内进修人员管理程序申请,并经护理部批准。
5.到临床各病区及监护室进修的护理人员原则上时间不少于半年。
6.进修护士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中途停止进修。
7.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8.女性在孕期,谢绝接受进修学习。
(二)进修护士管理规定
1.进修护士应遵守医院及病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中途停止进修。
2.上岗时着装整齐,符合要求,做到发不过肩,裙不过膝,不化浓妆,不戴艳丽发饰、耳环、戒指,不穿时装鞋上班。胸牌佩戴整齐。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服从本科护士长的分配。
4.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上班时间不准打、接私人电话,干私活等。
6.积极参加护理部及病区组织的业务学习。
7.对患者服务态度好,不发生护理服务投诉。
8.尊敬带教老师,与同事团结协作。
9.不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10.接听办公室电话必须遵守“护士文明行为规范”。
11.进修期间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护士长及带教老师沟通。
12.有损坏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13.进修期满由所在病区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及鉴定,由教务科发给进修证明。
14.进修人员所在病区,负责安排护理业务知识培训及本专业的专题讲课。
(三)进修护士专业操作规定
1.进修护士在本院所进行的护理操作,须严格遵守护理程序。
2.为确保临床工作的安全性,进修护士在专科带教人员的指导、示范下,进行操作,评价达到独立操作的能力后方可独立执行护理操作。
3.进修护士单独上夜班,须经病区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确认其专科能力达到独立操作的资格方可进行。
4.进修护士书写护理病历,须经病区护士长及带教老师检查指导后,确认其有能力写好时,方可独立完成护理病历。
(四)进修人员请假规定
1.一般情况下,进修护士不允许请事假,特殊情况例外。
2.休病假时,须持有正规医院门诊出示的病假条或回执,可酌情休病假。3 天以内的事、病假,须持请假条经病区护士长或带教老师
签字,方可休假。
3.3 天或以上的事、病假,须持请假条经护理部主任签字,方可休假。假满后到护理部销假。
4.科内补休连休 3 天以上,回家或外出时,需在科内护士长处留一便条,说明去向、乘车路线及联系电话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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