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 1 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 2 1.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 2 1.2“十三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 19 1.3“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 21 2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思路 .......................................................................... 24 2.1 指导思想 ............................................................................................................ 24 2.2 基本原则 ............................................................................................................ 24 2.3 规划范围 ............................................................................................................ 25 2.4 规划期限 ............................................................................................................ 25 2.5 具体指标 ............................................................................................................ 25 3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 26 3.1 大气环境治理 .................................................................................................... 26 3.2 水环境污染治理 ................................................................................................ 29 3.3 土壤与固废治理 ................................................................................................ 32 3.4 农业和自然生态保护 ........................................................................................ 33 3.5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 34 3.6 污染源监控联网 ................................................................................................ 35 3.7 加强监管,提高环境执法能力 ........................................................................ 35 4

 “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 .................................................................................. 37 5

 保障措施 .............................................................................................................. 41 5.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 41 5.2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 41 5.3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 42 5.4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 .................................................... 43 5.5 健全机构,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 43 5.6

 定期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 43

 1

 前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胜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攻坚期。“十四五”期间,要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经验及教训,科学分析几年来环境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结合国家及**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紧扣“湿地之都、生态**”城市定位,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制定符合**市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全市人民意志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坚持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全面融入国家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建设天蓝、水碧、地净的美丽新**。

 2

 1 “ “ 十 三 五 ” 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回顾 1.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1 1.1.1 污染减排成果显著

 “十三五”以来,共完成水减排项目**个,气减排项目**个。削减化学需氧量**吨、氨氮**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与 2015 年对比,削减率分别为**%、**%、**%、**%,分别完成了减排任务**%、**%、**%、**%。

 2 1.1.2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市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截止到 2019 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天达标,达标率为 80.3%,比 2015 年提高**个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μg/m3 ,比 2015 年改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μg/m3 ,比 2015 年改善**%。

 1.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空间格局 一是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个工业园区全部编制规划环评,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 100%。二是强化环保准入,主城区内企业只允许技改项目,不得新建扩建。三是加强重污染企业环保监管,化工企业等重污染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3

 2.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充分发挥**市气化**试点城市作用,年天然气用气量可达到**亿立方米,占全省年用气量的 28%左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累计建成城市中低压管网**公里,建成**燃气CNG 母站等 4 座母站和 12 座汽车加气站,建成 1 座天然气液化工厂,基本形成覆盖主城区及两县县城的供气管网设施。建成农村天然气主管网累计**公里,支管网(含架空房檐管)4366 公里,安装调压站(箱、柜)1329 个,全市农村天然气通气使用率已超过 88%。城市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 85%、城市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 100%。**、**集团“油改气”工程全面完成,共替代燃油锅炉、窑炉 200 多台,使用天然气**亿立方米,替代燃料油**万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 3358 吨、氮氧化物**吨。全市建设完成地源热泵项目 9个,建筑面积 99.4 万㎡,折合示范面积 107.3 万㎡。

 3.燃煤小锅炉淘汰 “十三五”期间加大拆炉并网工作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对建成区内 10t/h 及以下现有燃煤锅炉制定淘汰时限,分区域、分时段有序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2016 年以来共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467 台**蒸吨,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4.燃煤锅炉治理

 4

 针对 20 吨以上燃煤锅炉,通过提标改造,增设脱硫脱硝和在线监控装置,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辖区内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检查,20 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共 42 台,已全部安装脱硫除尘环保设施,实施全面在线监控。加强锅炉企业燃料堆放,采取封闭或半封闭式储库模式存放,原煤输送均为封闭式。

 5.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编制完成**市石化行业 VOCs 综合整治方案,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对石化企业开展了**次 VOCs 综合治理培训。强化项目审批制度,将石化化工企业 VOCs 治理工作作为项目审批及验收的重要内容。新审批的石化化工企业,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VOCs 综合治理,并安装 VOCs 在线设施。在全省率先在石化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先后完成**等几十家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同时对易产生 VOCs 排放的储油库、加油站、装车栈台等进行油气回收治理。

 6.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治理活动,对建筑施工现场和冬季停工留守工地封闭管理、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场区道路硬化、物料覆盖、环境卫生、视频监控设施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达到施工扬尘防控“六个 100%”要求。

 5

 全市已有 85 个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 280 个。

 7.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出台《**市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提升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工作。市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主干道机扫 4 次/天(次干道机扫 2次/天),洒水 4 次/天。2016 年我市新购置洒水车、湿式清扫车等道路保洁车辆 20 部,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8.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开展餐饮业(包括单位食堂)油烟污染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全市各县区餐饮企业共安装油烟净化器 1339 家,基本实现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

 9.秸秆焚烧管控 出台《**市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防机制和责任人制度,将工作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建立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长效机制,实施全覆盖监管秸秆焚烧。

 10.大力推广燃气壁挂炉 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推进清洁取暖,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实施方案》。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限时优惠等方式,对冬季取暖使用燃气的补贴 1.0 元/立方米。截止 2019 年,

 6

 全市安装燃气壁挂炉近 10 万户,供暖面积 980.9 万平,减少散煤用量 24 万吨,可形成减排量烟尘 2398 吨,二氧化硫6936 吨,氮氧化物 705.6 吨。

 11.机动车污染防治 2016 年至今,**市共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 975064 台/次,检验合格率达到 92%以上。持续加强油气回收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汽、柴油车辆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完成 2332 套。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控制,2018 年,先后制定方案,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道路施工或建筑施工机械)区城的政府通告。目前,我市各县区已经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现登记车辆 1322 台,核发环保登记号码 1234 台。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按照“大气十条”要求,针对我市机动车实际情况,编制了我市的黄标车信息清单,再结合路检、路查活动,在“环保绿标区”设立的基础上,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以及积极发挥绿标区震慑作用,实现机动车污染减排,来促进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 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 28060 台,超额完成淘汰任务。

 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 11 部门制定《**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建立了环保、公安、交通部门联合上路执法机制。开展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环保一致性查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车辆抽检、

 7

 外埠转入车辆排放达标管理、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制度,多重手段进行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发展大力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占比,截至 2019 年底,全市出租车 3281台,全部为双燃料车辆,占比 100%;LNG 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为 690 台,占总数比例 95%,位居**省第一位。

 3 1.1.3 水环境污染治理 取得 新突破

 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趋势实现稳重趋好,逐步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污水收集规模、处理能力,完成大洼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5.65 万吨/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推进提质增效。螃蟹沟(六零河)水域环境得到改善,通过省级黑臭水体初见成效阶段性验收。大力实施碧水工程,重点解决支流河水质超标问题。建立河流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加密监测和每月例行通报制度,强化河流水环境质量分析和预警工作,初步建立河流水质断面污染补偿制度。2020 年境内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全面达标。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1)3 处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年度均值依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水质优于Ⅲ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达标情况一直为 100%。

 (2)完成全市 3 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勘测定界,

 8

 并通过省政府的批复,完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界碑界桩等标识牌设立。完成全市 18 个农村万人千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推进实施保护区标识牌设立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3)落实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市政府批准印发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盘山县和大洼区政府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并进行应急演练。

 (4)基本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正在履行销号程序。实施保护区内 3 家企业等违章建筑整治,完成高升二级保护区畜禽生态养殖。石山和高升水源完成公路穿越路段警示牌设立和公路隔离防护设施建设。

 (5)每月进行 3 个地级(县级)水质信息公开,每季度进行农村“千吨万人”水质信息公开。

 2、河流水环境保护 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5 个国控断面水质实现全面达标。21 项水质综合指数 6.8098,同比改善 27.09%;地表水改善全国排名第 18 位,全省改善排名位列第 3 名。

 (1)推进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治污项目。推进建设鼎翔等 5 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处理能力 5.65 万吨/日,新建及维修一污向二污调流等 3 个管网工程,共计97.2 公里。建设鼎翔 2000 吨/日和曙光七分场 700 吨/日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治污效能,解决国控断面上游生活污

 9

 水直排问题。

 (2)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5 万吨/日)、大洼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4万吨/日)和盘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2.5 万吨/日)建设运行,我市 5 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水量 31.5万吨,平均日处理水量约 25 万吨,全部稳定运行,达到“水十条”考核一级 A 排放标准。

 (3)逐步完善各项监管工作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从 2018 年起每年制定印发境内干支流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制定“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办法”、跨境及加密水质监测计划等管理制度,每月将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环比、同比等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44 号),落实水质超标补偿制度。建立超标断面专人包保制度,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分别包抓一个断面,研判断面超标原因、推进解决涉水问题。

 (4)确保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5 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或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精细化工园和大洼临港工业园均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并通水运行。

 (5)螃蟹沟(六零河)水域通过省级黑臭水体初见成

 10

 效阶段性验收。兴隆台区投资 3 亿元开展螃蟹沟黑臭水体整治,拆除违法建筑 2.6 万平方米、“小菜园”213.5 亩,清除河道区域内障碍,提高了河道泄洪排涝能力;清理各类生活和建筑垃圾 2.75 万立方米,清理河底淤泥 27 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河道水质和环境;封堵非法污水排放口 32 处,建设截污和排水管网 11.6 公里,杜绝了污水直排问题,并利用三污厂处理后的尾水回冲螃蟹沟河道,实现了生态补水。

 (6)定期组织实施河流涉水环境问题大排查。2018 年实施《**市河流断面水质保达标大排查行动方案》,全市出动约 180 人次对我市 6 条支流河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现场排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县区政府和经济区管委会。2019年开展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调查和溯源分析,对普查出的 1809个排放口和 2519 家关联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系统谋划达标措施,彻底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

 2020 年实施动态排查整改制度。结合无人机航拍、红外溯源设备等手段,启动日排查交办、周复查通报、月调度总结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通报相关县区政府整改。建立起一套“交办—催办—督办”问题办结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发现、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7)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形成治污合力。协调住建和水利部门,定期召开河流断面水质

 11

 保达标协调会,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协调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农田退水监测调查,对来水、农田、排水等 10 个点位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 7 项指标的监测,摸清农业面源对河流水质污染的贡献率;与市河长办互动配合,开展河道垃圾和排污口等问题整治的信息共享,已转办河长办 71 处垃圾问题,共同推动河流水质达标工作。

 (8)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区分局,明确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登记、审批等工作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梳理出排污口 709 个,形成入河排污口清单,制定了《**市入河排放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3、陆源污染治理 (1)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2019 年 5 月份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入海排污口一级排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入海排污口航空遥感工作。

 2019 年 7 月 22 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共 78 人分为 26 个小组,来我市进行排污口现场二级排查,为做好本次排查保障工作,生态环境局和各相关部门协调安排人员、物资、车辆和食宿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明确分工,责任

 12

 到人,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2019 年 10 月 8 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 24 人(10 组)攻坚组抵达我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入海排污口三级排查工作,在一、二级排查的基础上,把当地工业聚集区、人口聚集区、港口码头区等进行对比分析,开展查漏补缺和更新完善,排查我市入海排污口共 476 个。

 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入海排污口现场二级、三级排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9 个超标点位,盘山县 2 个、大洼区 2 个、**5个,我局组织相关县区开展现场取样分析、核查,通过填平、取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 根据省厅反馈信息,涉及我市入海排污口包含养殖排口、工业排口等数量为 889 个,我局下发《关于做好**市入海排污口溯源工作的通知》,并编制完成《**市入海排污口溯源工作方案》,建立了市县区排查工作联络小组,要求各责任县区按坐标点位进行先期摸底排查以及资料收集准备工作。

 目前,已委托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对我市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试点工作。通过溯源,登记清排污口与污染源的关系,确定排污口、排污途径、污染源的路径,完善《入海排污口溯源信息表》,在溯源的同时开展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整治

 13

 和规范化工作。

 (3)针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各县区共上报“散乱污”问题企业 104 家,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4)全市累计 118 个行政村实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276 套,可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297.14 万吨/年。

 4 1.1.4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

 1、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 下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做好日常监管和备案工作。完成 2 家疑似污染地块厂区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2、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污染地块名录 开展排查、核实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并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将 2 个疑似污染地块和 1 个污染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做好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动态更新工作。

 3、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 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共 193 个地块,全部完成调查,28 个核实不查地块均有符合省厅相关要求的说明文件,空间信息图全部上报省地调院,并已整改完毕。市级外审做到 100%质控,各调查单位全部按照市级外审意见整改完成。

 14

 4、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

  加大力度对危险废物各级监管重点源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确保各单位危险废物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经营许可证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5、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

 **市京环科技公司成立医疗废物处理站,负责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 100%。

 6、加强城镇污水厂污泥管理 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置贮存标识牌,完善符合环保要求贮存设施,杜绝污泥违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7、加强管理部门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部门能力建设,落实管理机构的建设,明确职责,切实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力度。

 8、推进科技智慧化管理基础工作 目前,固废一体化平台一期建设完成固废危废业务管理子系统,全面覆盖**市监管的产废、处置企业,对固废危废信息申报、经营许可审核流程、在线收集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材料及审核、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监管、环境统计等工作进行综合化管理,实现无纸化办公,简化办

 15

 理过程,提高对固废危废的监管水平。

 9、统筹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 不断加大环保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工作力度。多家危废处置项目的建设,使我市危废处置结构更加合理,处置品种日趋完善,基本实现本地化处理,有效减少废物排放。

 10、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 制定并下发《**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环境整治。

 5 1.1.5 农业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1、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十三五”期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了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创建。目前,37 项指标已基本达到创建指标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评估报告、典型材料汇编、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编制及画册和专题宣传片制作工作,完成创建平台材料填报上报工作。

 2017 年 9 月 27 日,大洼区获得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

 16

 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成为**省唯一入选地区。2019 年 11月 14 日,盘山县、双台子区获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

 大力实施生态镇村创建工作,积极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村镇。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 4 个、省级生态乡镇 28 个、省级生态村 227 个、环境优化发展‘十佳村’2 个、环境优化发展“先进村”1 个,形成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命名一批,创建一批的良好工作格局。

 制定《**市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建立,推进生态补偿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力实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2016 年,选取榆树街道曾家村、得胜街道大仓村、向海街道石庙子村、田庄台镇庞家村等 8 个村作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通过建设污水排放管网和安置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将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至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有效处理。2017 年以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广。截止目前,全市已在 131个村实施了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其中 2017 年开展的 118 个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正在开展县区自行验收,2019 年实施的兴隆台区 13 个村屯的小污设施正在稳步推进中。

 17

 配合原市畜牧局完成禁养区内 135 家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全面完成辖区内畜禽养殖调查工作,我市禁养区外有规模养殖场 107 个,养殖专业户 683 个。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74%,畜禽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86%。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向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任务落实月调度制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目前,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等五方面 17项指标中,有 16 项指标基本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4、不断强化自然生态环境监管 积极推进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工作,于 2016 年 2月 6 日省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辽政[2016]43 号),同意建立**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向环保部报备工作。

 出台《关于印发辽河口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17〕4 号),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做到整改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四个到位。联合市林湿局等多部门开展辽河口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和督

 18

 促整改。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整改台帐 185处,目前已整改完成 165 处、整改中 20 处 。

 6 1.1.6 完善建设 项目管理机制

 自 2017 年率先建立网上“**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系统”,审批时限得到有效缩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国家、省要求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积极开展建立完善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和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的联动机制。开展园区审批权限改革试点工作。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园区实行限批。

 从 2017 年-2019 年,全市共完成 41 个行业,185 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共计 30 余次,完成国家和省厅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并聘请专家进行技术验收,经省厅审核通过后将在全市范围推进实施。

 7 1.1.7 污染源监控力度 加强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113 家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已全部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组织制定了我市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要求(试行),为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市联网的企业及运维单位监督管理服务。完成国家传输有效率平台监控点停用记录录入,自动监控设施传输有效率已经达到 90%以上。

 8 1.1.8 解决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防范环境风险

 19

 修订完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上下游城市签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框架协议》,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完成《**市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完成我市环境应急物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专家库共享机制建设。

 9 1.1.9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辐射安全管理

 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工作,制定**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全市核与辐射企业档案,进一步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库。定期开展全市电磁辐射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1.1. .0 10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现场执法

 开展畜禽养殖业、大气环境、水环境执法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全市产废企业、经营单位及河道、沟渠、废弃厂址及产废企业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1.2“ “ 十 三 五 ”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2.1 大气环境改善有待 加强

 **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几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省大气十条考核,但是离全面达标还存在较大差距。

 2 1.2.2 水环境问题依然严峻

 20

 (1)生活面源污染仍未彻底解决。平房区及部分村屯生活污水直排进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收集和运行仍存在短板。

 (2)雨污合流泵站及污水收集管网运维不到位。城镇排水管网改造不及时,导致雨污合流泵站生活污水溢流,影响河流水质达标。

 (3)河流入境水质仍存在波动。辽河上游来水不稳定,影响**兴安断面国控水质达标。绕阳河上游支流月牙河、沙子河入境水质较差,上游城市河流沿岸存在污水直排和散乱污清理不利等问题。

 (4)水资源短缺,河流生态补水不足。受地域气候影响,河流天然水资源严重短缺,季节性明显,枯水期较大量河流出现断流,环境容量极为脆弱,部分河道补水主要来源为污水处理厂排水。

 3 1.2.3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提升

 (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部分指标达标程度还有待提高,长效机制建立方面还不能适应时代新要求,创建成果可推广可复制性不强。

 (2)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管网入户率、设施运行状态、畜禽粪污治理水平还需提升;种植业农药、化肥施用带来的面源污染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继续推进保护

 21

 区内违法违规点位整改工作。

 4 1.2.4 污染 源监 控 体系不够健全

 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还不够广,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要提升。部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仍然是模拟信号,不符合相关标准;运行维护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还需进一步加强。

 5 1.2.5 建设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1)环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项目“三同时”验收难以顺利通过;建设项目环评“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久试不验”、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行为不同程度的存在。

 (2)规划环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性规划设环评专章、专业性规划同步编制环评的规定没有全面执行到位,规划环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环境影响后评价和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没有有效落实,没有发挥其积极作用,往往流于形式。

 1.3 “十四五”生态 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负重前行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建设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距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生态环境

 22

 压力依然较大。“十四五”期间,我市依然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爬坡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任务依然较重,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任重而道远。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口不断增长,区域大气、水环境承载力日益趋紧,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压力也将持续加大。虽然目前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还有一些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如水环境治理工作压力大,5 个国控断面还未全面稳定达标,部分市、县河流断面还存在劣Ⅴ类水体状况。部分工业集聚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工业发展、机动车尾气等都将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带来较大压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依然处于探索期,土壤污染治理、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还有待强化提升。环境风险防范任务更加艰巨,受产业发展、气候变化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风险类型和成因向多样化、复杂化发展,防范难度加大。我市湿地生态系统敏感脆弱,受历史遗留开发和保护的不平衡影响,局部还存在生态恶化问题,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一定威胁,生态安全还面临考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环境经济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合作共治的格局尚未健全。

 “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重大历

 23

 史机遇期,是环境保护工作大有可为的关键期。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4项改革措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由全面加速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转变,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将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将逐步放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落实、绿色发展的持续探索所带来的政策红利、环境红利等将逐步释放。

  “十四五”期间,**市将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妥善应对挑战,将压力转变为动力,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推进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24

 2 “ “ 十 四 五 ” 生态环境保护 思路 2.1 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要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做到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2.2 基本原则 以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作为基本理念。按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不同环境要素,对生态系统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增强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

 以保障生态系统安全作为根本目标。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以生态统一监管作为主要手段。建立全面、严格、及时、有效的监管体系,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生态破坏行为,提高生态保护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25

 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主要载体。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机融合生态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创新保护模式,提高示范效应,激发保护活力。

 2.3 规划范围 **市所有区域,包括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土地面积 4102.9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1425 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107 公里。规划范围见图 2.1。

 2.4 规划期限 **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环境状况基准年为 2019 年。

 2.5 具体指标 **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见表 2.1。

  表 表 2.1

  ** 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 四 五 ” 规划 指标体系

 分类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 年要求 指标 类型 总量控制指标 SO 2 排放总量 万吨

 约束型 NO x 排放总量 万吨

 约束型 COD 排放总量 万吨

 约束型 NH 3 -N 排放总量 万吨

 约束型 环境质量指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0 约束型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 μg/m3

 35 约束型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型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约束型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包括农村黑臭水体)

 % 5% (城市建成区)

 约束型

 26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一、二类)

 % 16 约束型 污染防治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0 引导型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72 约束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7 引导型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100 约束型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型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0 引导型 环境 管理 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的比例 % 100 引导型 环境监察能力达到标准化的比例

 %

 100

 引导型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引导型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约束型 注:上表中总量控制指标待 ** 省生态环境厅下达具体总量指标后另附。

 3 “ “ 十 四 五 ” 生态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3.1 大气环境治理 1.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和相关规范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时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快提升炼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动力车间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改进尾气硫磺回收工艺,硫磺回收率达到 99%以上。催化裂化装置与硫磺回收装置均安装污染物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开展石化行业环境风险排查,全面掌握石化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状况,健全区域及企业应急预案,建立

 27

 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系统》数据库,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全过程监管机制,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石化、建材、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开展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

 2.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型客车和营运载货汽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使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至 2025 年淘汰小型客车 14.6万辆,淘汰柴油货车 1.2 万辆。推广使用达到国 VI 排放标

 28

 准的燃气车辆。

 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生产、销售、检验、等级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可追溯生产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加大成品油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车用油品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各项监管要求,加大港区内加油点油品质量监管,加大船舶油品含硫量监督检查。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公共交通中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煤改气工作,确保至 2025 年**市公交车和出租车 100%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3.深入治理扬尘污染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高城市道路洒水保洁水平。城区内垃圾、渣土车密闭运输,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加强工业料场堆场管理。城区周边防水卷材、混凝土搅

 29

 拌站、沥青搅拌站等行业企业堆场进行密闭化改造,远期考虑搬迁或关停。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强工业料场堆场管理,对厂区内各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运送、装卸流程实施管控,防止扬尘污染。

 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裸露地面绿化工作进度进行定期调度,实现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

 4.强化秸秆焚烧管控。

 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玉米、水稻秸秆处理为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和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向省争取建设秸秆收储点(中心),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市范围禁止户外燃烧秸秆,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秸秆焚烧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包到村、包到户、包到人、包到具体地块,制作秸秆焚烧网格化责任人图表,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强化督查巡查,实现监管秸秆焚烧全覆盖。

 3.2 水 水 环境污染治理 1、提升县级及以上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

 30

 维护水源地隔离设施及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做好高升水源地准保护区整治;定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发现违规养殖、违章建筑等问题立即实施整治。

 2、提升农村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保障农村水源安全。落实《关于将村民应承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纳人民约的通知》,发动周边群众,树立水源安全保障意识,做好水源地边界标识牌维护,确保水源的安全。提升水质安全。每季度农村“千吨万人”水源进行监测,两年进行 93 项全分析。

 3、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推进河长制网格化工作机制等相关工作,每年考核各县区政府并尝试推广到街道乡镇。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和园区的水污染防治责任,通过年终考核、日常巡查等工作予以检查和确认。

 4.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完善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体系 (1)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配合住建部门推进实施辽河、螃蟹沟、一统河和清水河等河流沿岸雨污合流泵站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避免生活污水直排。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使排水达到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

 (2)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强化雨污合流管网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实现雨污分流管控;推动实施园区和企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使排水达到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

 (3)做好农村水污染治理。多方争取资金,加快推进

 31

 各街道和镇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打包专业化运行,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发挥治污能力;乡镇因地制宜灵活采取氧化塘、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治污工程治理村屯生活污水。

 (4)增加信息化管控能力。强化在线监控与手工监测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确保生活、工业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建立污水处理责任单位黑白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从严从重打击违法排放和违法排污现象。落实水环境质量、水质超标污染补偿和涉水环境问题通报制度,督导县区政府推动水污染治理。

 5、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体系。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体系;完善河流断面水质监控预警及联防联控机制。加密跨境断面监测,发现超标立即启动应急程序,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上报省厅协调解决;建立和完善巡复查工作体系,确保发现问题不留死角。建立起一套“交办—催办—督办”问题办结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发现、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6、规范入海排污口,全面掌握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根据生态环境部入海排污口整治规范和要求,对各类排污口进行溯源分析和建立入海排污口名录,统一编号,全面掌握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并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一口一策”管理。

 32

 3.3 土壤与固废治理 1、动态补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推荐访问: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
上一篇: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石岭村规划(2010—2020)文本0827
下一篇:北京林业大学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367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