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

来源:商务英语 发布时间:2020-11-14 点击: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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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的通知………………………………………………………………………………………4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方案………………………5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自查表……………………9 中期评估普通人群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14 中期评估综合性医务人员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15 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参考框架格式……………………………………………………16 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20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27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6-2010 年)……………………………33 第一章:目标与策略…………………………………………………………………33 第二章:完善防治服务体系…………………………………………………………34 第三章:《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准备…………………………………………………36 第四章:健康教育……………………………………………………………………37 第五章:培训…………………………………………………………………………38 第六章:病例发现……………………………………………………………………39 第七章:诊断和治疗…………………………………………………………………42 第八章:病例管理……………………………………………………………………46 第九章:药品供应与管理……………………………………………………………48 第十章:残疾预防和康复……………………………………………………………48 第十一章:疫情监测…………………………………………………………………49 第十二章:督导、考核和评估………………………………………………………50 2006 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54 2006 年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工作计划……………………………………………57 一、存在问题…………………………………………………………………………57 二、目标………………………………………………………………………………57 三、防治策略…………………………………………………………………………57 四、主要措施…………………………………………………………………………58

 2007 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70 2008 年福建省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74 福建省麻风病控制项目(2006-2010 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90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

 ( 2006 — 2010 年)》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69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和《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工作,对 2006 年—2008 年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整体评估。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麻风防治业务单位具体实施。

 二、评估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自查为主。设区市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结束后将评估报告和相关调查表格书面及电子版本于2009 年 6 月 15 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同时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各市、县、区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三、评估时间 2009 年 6 月 1 日-6 月 15 日,各地进行自评;2009 年 6 月 16 日-30 日,进行省级抽查。

 联系人: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张光明

 郑红珊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文斌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方案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 2006 —0 2010 年)》

 中期评估方案

 一、目的

 为了解各地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麻风病防治工作质量,确保如期实现《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

 二、原则

 (一)以《规划》目标为指导,与 2005 年-2007 年福建省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指标保持一致。

 (二)根据流行程度进行分类评估。

 (三)评估指标、内容及方法应符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估内容

 (一)对麻风病防治工作政府承诺落实情况。

 (二)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

 (三)麻风防治队伍和能力建设情况。

 (四)疫情监测工作情况。

 (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六)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

 (七)麻风防治培训及其效果。

 (八)病例发现和治疗管理情况。

 (九)开展畸残预防的效果。

 (十)防治药品管理情况。

 (十一)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十二)麻风院(村)的建设及管理情况。

 四、中期评估主要指标

 (一)《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目标及指标。

 (二)2005 年-2007 年福建省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指标。

 五、评估方法

 中期评估以各地自评检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主要采取收集现有数据、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 2005 年-2007 年有福建省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地区,省级评估组将进行现场抽查。

 (一)收集现有数据和资料。

 以目前使用的《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麻风 MDT 实施情况统计表》、《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一览表》、《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麻风神经炎监测和治疗情况统计表》、《麻风 MDT 药品存储量调查表》、《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人员统计表》和《麻风病防治工作调查表》为基础,按照《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自查表》的内容(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件 1),收集相关的防治工作信息。

 (二)市级自查。

 各设区市对所辖各县(市、区)进行自查。通过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疫情报表、现场检查以及访谈防治人员、普通居民、病人和家属等方式,全面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省级现场评估。

 省级评估组将由省卫生厅疾控处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在每个设区市抽 2 各县(市、区),在抽出每个县(市、区)中抽查 1 个乡镇卫生院、1 个村卫生室和 1 个综合性医疗单位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疫情报表和深入现场,采用问卷调查、深入访谈、专题讨论以及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评估。具体方法如下:

 1、听取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工作汇报,了解并核实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政府承诺、基本情况、经费投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防治人员和分工、培训、宣传和经费使用情况。

 2、检查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查看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督导报告和完成项目的效果评估或工作总结

 3、查看各级麻风病防治培训计划、内容、学员登记册和培训总结。

 4、抽查访视正在治疗和完成治疗的病人。查看病人资料,核实查菌、诊断、治疗、

 自我护理、领取抗麻风药品、停止治疗后的随访和判愈情况。

 5、检查抗麻风药品保管、出入库账簿和核实库存量,查看患者领取药品登记本。

 6、了解基层防治网是否执行麻风可疑症状者报告工作,检查乡村卫生院/室是否有疑似麻风病人登记本和/或报病登记记录。

 7、了解麻风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查看各种形式的宣传记录及发放宣传品的内容和数量,检查卫生院麻风病健康教育和公示情况。

 8、通过访谈,了解乡(村)医生是否经过培训、掌握基本防治技术情况;病人是否了解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对访视的医务人员、病人和随机方式的 10 名居民/病人家属,开展麻风病知晓情况调查。

 9、检查县(市、区)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初诊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诊登记本、疫情报表、实验室查菌设备和查菌质量。

 10、了解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查看财务帐目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11、了解麻风院(村)改建项目的落实情况,检查麻风院村残老留院者的生活、康复和医疗质量。

 12、了解并收集有当地特色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3、向当地卫生局和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反馈评估结果,探讨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六、组织实施

 在省卫生厅领导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中期评估的具体实施。

 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本市中期评估工作,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具体实施,按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和评估主要指标开展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表和自评报告,配合完成省级现场评估检查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一)2009 年 5 月 26 日-6 月 15 日,各设区市按照本方案开展自评。6 月 15 日前,向省卫生厅疾控处上报自查表和自评报告,并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2009 年 6 月 15 日—30 日,省级评估组开展对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地区抽查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

  附件 1:《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自查表 附件 2:《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普通人群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 附件 3:《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综合性医务人员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 附件 4: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参考框架格式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 2006 —0 2010 年)》中期评估自查表

 填表单位名称:

 市

 1 所辖县(市、区)数

 2 总面积(平方千米)

 3 总人口数(万)

 4 全市疾病控制人员数

 5 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

 6 截至 2008年底治愈存活人数

 7 全市麻风院村数

 8 住院村麻风治愈者及病人数

 评估内容 结果 备注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9政府承诺 市级 市卫生工作会议是否要求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文件及会议记录 是否制定麻风防治规划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是否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防治工作行政发文数

 召开工作会议次数

 参加会议人数

 县级 卫生工作会议有要求的县(市、区)数

 文件及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制定麻风防治规划的县(市、区)数

 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县(市、区)数

 防治工作行政发文数

 召开工作会议县(市、区)数

 召开工作会议次数

 参加会议人数

 10经费保障 中央 中央补助经费数额(万元)

 文件、凭证及账册 下拨地方经费数额(万元)

 地方 省安排防治经费数额(万元)

 下拨防治经费数额(万元)

 市安排防治经费数额(万元)

 下拨防治经费数额(万元)

 县安排防治经费数额(万元)

 11能力建设 防治机构及人员 市级麻风防治专职人员数

 防治工作报表及现场调查 开展麻防工作县(市、区)数

 县级麻防单位麻防工作专职人员数

 县级麻防单位麻防工作专职人员数

 市级查菌/病理检查机构数

 能开展麻风查菌的县(市、区)数

 能开展麻风查菌工作人员数

 12 疫情 患病率大于 1/10 万的县(市、区)数

 疫情报表 患病率大于 1/万的县(市、区)数

  评估内容 结果 备注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13病例发现 可疑者筛查 筛查县(市、区)数

 工作指标、工作计划及小结 筛查乡镇数

 筛查总人数

 发现可疑者人数

 确诊病人数

 乡镇医务人员参加数

 密切接触者检查 检查县(市、区)数

 工作指标、工作计划及小结 检查乡镇数

 检查家属人数

 检查邻居人数

 发现可疑者人数

 确诊病人数

 乡镇医务人员参加数

 其他 检查县(市、区)数

 工作指标、工作计划及小结 检查总人数

 发现可疑者人数

 确诊病人数

 参加医务人员数

 获得报病奖励医务人员数

 工作计划 14病例诊断 和治疗及判愈 年度新病例 全年发现新病人数

 疫情报表及个案病历 其中男性人数

 其中女性人数

 平均年龄

 平均延迟期(月)

 查菌阳性病人数

 MB 型人数

 15 岁以下病人数

 二级畸残人数

 全年发现复发病人数

 中断 MDT 治疗人数

 年度死亡人数

 现症病例 全年现症病例总人数

 疫情报表及个案病历 接受 MDT 总人数

 年度判愈总人数

 年底现症病人数

 年底接受 MDT 人数

 评估内容 结果 备注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15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治疗 麻风反应 全年发生反应病人数

 个案病历 其中 1 型反应人数

 其中 2 型反应人数

 反应停 治疗人数

 治疗明显好转人数

 治疗无变化人数

 麻风神经炎 发现神经炎病人数

 个案病历 泼尼松治疗人数

 完成泼尼松 治疗人数

 治疗效果优人数

 治疗效果良人数

 治疗效果尚可人数

 治疗无变化人数

 药物不良反应 利福平反应人数

 个案病历 DDS 反应人数

 B663 反应人数

 住院 接受医疗人数

 医疗好转人数

 医疗无效死亡人数

 16 MDT药品 中心分配 MB 成人药品人数

 药品入出库登记册 MB 儿童药品人数

 PB 成人药品人数

 PB 儿童药品人数

 实 际 用 药 MB 成人用药人数

 药品入出库登记册 MB 儿童用药人数

 PB 成人用药人数

 PB 儿童用药人数

 17畸残预防 手术矫治畸残病例数

 检查患者及相关资料 提供防护鞋人数

 装配假肢条数

 维修假肢数

 接受自我护理教育病人数

 能坚持自我护理人数

 获得防护用品人数

 评估内容 结果 备注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18人员培训 市级 参加县(市、区)数

 培训文件(通知)及资科 培训期数

 培训天数

 参加人数

 县级 培训期数

 培训文件(通知)及资科 培训天数

 参加人数

 19工作督导 市级 现场督导次数

 督导报告及相关资料 参加督导人数

 县级 开展督导县(市、区)数

 督导报告及相关资料 现场督导次数

 参加督导人数

 20麻风节活动 市级 市级庆祝活动是否开展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活动资料、讲话录音(影像)等相关资料 是否有政府领导参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参加活动部门数

 参加活动人数

 市级慰问活动的现场数

 捐赠款项数额(万元)

 县级 开展慰问病人的县(市、区)数

 参加活动部门数

 参加活动人数

 21科普宣传 种类 次数/数量

 估计覆盖人口数(万)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大 众媒体 电视

  广播

  报纸

  招贴画

  其他

  印刷材料 传单

  活页

  小册子

  海报

  其他

 22采购 评估内容 结果 备注 仪器 购显微镜数(台)

 检查实物及帐目 分发县(市、区)数

 药品 购反应停药品瓶数

 检查实物、帐目及个案病历 用药病人数

 用药瓶数

 23 院(村)

 建设 建设完工院村数

 检查现场及查阅相关文件及报批资料 尚在建设院村数

 尚在规划院村数

 问题及建议:

  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2009 年

 月

  日

 《福建省麻风病 防治规划 (2006- -0 2010 年) ) 》中期评估

 普通人群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

 现场:

  市

  县

 编号:

  性别:

 年龄:

 文化:

  职业:

  有无看过麻风病的相关宣传材料:

  如有,请指出是哪些?

  是否听说过麻风病?

 是否接触过麻风病受累者?

 ①没有或不回答

 结束

 ②有(请回答下面问题) 1 麻风病是传染病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2 麻风病会遗传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3 每个人都会得麻风病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4 麻风病可以治愈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5 麻风病会导致残疾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6 麻风病的残疾可以预防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7 麻风病人可以结婚生子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8 与麻风病人一起吃饭会得麻风病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9 某人小腿某处皮肤斑疹伴麻感可疑麻风吗? ①是 ②否 ③不知道 10 自己身上出现麻风病可疑症状怎么办? ①知道 ②不知道 注: 随机抽取 15 岁--49 岁居民病人家属 10 名 如果今后要开展麻风病的宣传,你认为哪种类型比较好?请指出:

  调查结果:

 (1)完成

 (2)拒绝 调查日期:

  2009 年

  月

  日

  调查员签名: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 (2006- -0 2010 年) ) 》中期评估

 综合性医务人员麻风病知识调查问卷 现场:

  市

 县

 医务人员类型:

  是否参加过麻风病培训:

  哪一年参加的培训:

 培训方式为:①集中由省级专家培训;②集中由县级专家培训;③由乡镇医务人员培训村医④县到乡,乡到村培训;⑤县级专家逐乡/区培训;⑥其它(请注明):

  1.

 关于麻风病,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1)是遗传性疾病

  2)是病毒感染性皮肤病

 3)是慢性传染病

 4)是先天性皮肤病 2.

 麻风病是由下列哪一种病原体引起的?

 1)病毒

 2)细菌

  3)寄生虫

 4)以上都不是 3.

 关于麻风病的早期诊断,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1)皮肤溃疡伴手指关节肿胀 2)皮肤斑疹伴感觉减退 3)面部皮损伴下睑外翻 4)以上都不对 4.

 麻风反应通常分为: :

 1)BB 型、BL 型和 LL 型 2)MB 型和 PB 型

 3)I 型、II 型和混合型 4)以上都是 5.

 以 下药物中,哪一种为治疗麻风反应的最常用药物:

 1)泼尼松

 2)利福平

 3)氨苯砜

 4)B663 6.

 请从下例选项中选出常用的抗麻风药物:

 1)青霉素+链霉素

 2)反应停+阿奇霉素

 3)罗红霉素+异烟肼

 4)利福平+氨苯砜+ B663 7.

 关于麻风病导致畸残的主要原因, ,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1)皮损的后遗症

  2)麻风病主要症状

  3)神经损害的后遗症

  4)药物副作用 8.

 治疗麻风足底溃疡, , 下列哪一种方法不正确? ?

 1)休息

 2)穿防护鞋

 3)清创

 4)抗麻风治疗 9.

 关于 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疗程,下列哪一种是错误的: :

 1)儿童少菌型治疗 6 个月

  2)成人多菌型治疗 24 个月 3)成人少菌型治疗 12 个月

  4)儿童多菌型治疗 24 个月 10.

 请说出麻风病的 4 4 条诊断标准:

 1)

  ;2)

 3)

  ;4)

 调查员签名:

 调查日期:

  2009 年

  月

 日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 (2006- -0 2010 年) ) 》

 中期评估报告撰写参考框架格式 封面:

  标题:XX 市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中期评估报告  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mail: 目录:

  如果评估报告超过 5 页,最好有一个目录;  同时在撰写评估报告前制定一个目录,也可作为写作的框架。

 摘要:

  针对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年)的具体目标,简明扼要地说明所采取的所有策略;  解释现场是如何解决麻风病防治工作中迫切问题的;  简要介绍现场工作的成效、经验、问题、结论、建议;  必须覆盖评估报告的全部基本要点。

 一、背景

 (一)一般情况 包括地理位置、行政区划、人口状况、生活水平(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医疗卫生设施情况、参与麻风病防治工作相关部门结构情况(残联、公安、民政、红十字会等)、经费投入、文化教育概括等。

 一般群众对麻风病相关知识的了解、态度;政府、社会团体和民间团体和组织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态度。

 (二)麻风病流行状况 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麻风并流行情况及特点;对本地麻风病流行模式的估计与预测;麻风病监测情况:包括常规疫情报告、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监测、流动人口及团体人群调查。

 (三)麻风院(村)内、外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状况

 麻风院(村)情况;麻风院(村)内治愈存活残老者/院外治愈存活者/现症患者的生存情况及生活和医疗等问题。

 二、防治目标(2006-2010 年)

 (一)总目标 在完成基线调查、需求评估、确定优先防治领域侯,针对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实践情况制定的总目标,是一种全面的、高度的和宏观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具体目标是指某些特定的目标,一定药明确将要改变什么及目标人群,具体目标一定要能够被测量且切合实际。

 为了达到已确定的总目标,要明确将要取得的阶段性具体目标,以及如何测定这些结果。

 三、主要工作

 (一)政府主导于计划方案制定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麻风病防治的政策倡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研讨等,营造良好防治工作氛围和制定当地防治政策和计划方案。

 (二)多部门合作于全社会参与 强调广泛调动社会资源,利用各个部门、组织、社区、非政府组织及机构的不同特点与优势。通过多部门合作于参与,扩大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影响,提高效率,实现规划目标。

 (三)能力建设 主要描述通过专业防治技能和理论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人员能力,通过加强投入提高机构防治能力。

 (四)开展的主要防治活动(按照已经开展工作的各领域)

 a) 病例早期发现; b) 病例诊断和治疗; c) 严重不良反应治疗; d) 畸残预防; e) 培训; f) 科普宣传; g) 疫情监测;

 h) 督导评估; i) 麻风院(村)改造建设和管理; j) 其他。

 四、结果与成效

 主要针对开展的活动,描述所取得的成果和成效。可以使用量比指标和图表,做规划实施前后或实施不同阶段的比较或定性描述。

 (一)

 政策倡导 建立了综合防治机制,形成了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局面;市级卫生工作会议对麻风防治提出要求;防治工作行政发文;制定了地方防治策略;有麻防工作目标管理;麻防经费保障;加大了经费投入;经费专款专用。

 (二)

 能力建设 提高了机构能力;开展查菌/病理检查工作的机构增加;能开展麻风查菌的县(市、区)数及从事查菌工作的人员增加;麻风防治专/兼职人员增加;工作人员能力得到提高等。

  (三)病例早期发现和诊断治疗 开展消除麻风运动、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县(市、区)数;可疑者筛查人数不断提高;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 90%以上;针对流动人口中和特定人群的检查;新发现麻风病人中延迟期和 II 级畸残比例下降;新病例诊断人数增加;医务人员按规定获得报病奖励;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规则治疗率、治愈率不断提高;完成判愈工作;麻风联合化疗药品登记管理制度完善。

 (四)严重不良反应治疗 治疗麻风反应、麻风神经炎、利福平反应、DDS 反应、B663 反应病例人数;接受反应停治疗人数;药物不良反应住院治疗人数;治疗效果;诊疗规范不断提高。

 (五)人员培训 参加国家培训期数、天数和人数;省级、市(地)级和县(市、区)级培训期数、天数和人数;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 90%以上;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率达到 80%以上;培训效果。

 (六)畸残预防

 神经炎监测人数;手术矫治畸残病例;装配、维修假肢;提供防护用品;提供自我护理教育;坚持自我护理人数;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 95%以上;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比控制在 10%以内。

 (七)科普宣传 宣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开发各种宣传形式;不同人群麻风防治知识知晓率得到提高;公众麻风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 70%以上;对麻风病相关态度;对感染者的态度;各级政府利用麻风节开展活动;参加麻风节活动部门、人数、领导;各级慰问现场数、捐款项数等。

 (八)疫情监测 召开年度疫情监测会议;基层防治网可疑症状者报告制度;疫情报表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等。

 (九)督导评估 市(地)级、县(市、区)级现场督导次数和参加人数;开展督导县(市、区)数;工作督导报告/总结。

 (十)招标采购任务 按计划完成反应停等招标采购及分发任务。

 (十一)麻风院(村)改造建设及管理 麻风院(村)改造建设项目的招标、选址、落实情况;建成后麻风病院(村)的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

 五、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综合性评价意见;对结果进行分析;工作要求的演变过程对结果的影响。

 (二)探索、总结防治模式和经验教训。

 (三)问题于建议。

 附件:1、典型案例及其照片等;

  2、开发的防治宣传材料、技术材料及照片等。

 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 2006- -0 2010 年)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为推进我国麻风病防治进程,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早日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我国麻风病的流行特点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控制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始终坚持各项防治策略和措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五十多年来,共计免费查治麻风病人约 50 万例,全国绝大多数县(市)已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在全国整体疫情保持平稳的同时,部分地区疫情仍无明显改善,甚至呈上升趋势,与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截至 2005 年底,全国有 27 个省份在省级水平,89.6%的县(市)以县(市)为单位,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4 个省份在省级水平,298 个县(市)以县(市)为单位,尚未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其中 43 个县(市)(约占全国 1.5%)的患病率仍大于 1/万。山东、浙江省作为历史上麻风病流行严重的地区,虽已通过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国家级验收,但其个别县(市)疫情出现了波动。

 目前,全国尚有现症病人 6300 余例,其中需要治疗的 3100 余例。年新发现麻风病人 1600 余例,年复发病人约 160 例。

 新发现病人中,儿童约占 2.1%,Ⅱ级畸残者约占 21%,病人发现平均延迟在 3 年左右。

 在疫情分布上,全国现症病人的 62%、新发现病人的 61%,尚未达标县(市)的 69%及患病率大于 1/万的 43 个县(市),位于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和西藏 5 个省份;海南、广西、江西、福建、湖北等省份基本消灭麻风病的达标工作进展缓慢,防治任务仍很艰巨。上述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的边远和民族地区。据专家预测,在这些地区仍有相当数量的现症病人尚未被发现。

 在我国某些地区,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严重阻碍了病人发现等策略和措施的开展,对麻风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随着我

 国经济的发展,西部地区大量农村务工人员向东部发达地区流动,麻风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大。

 另外,我国现有麻风病治愈存活者约 21 万名,其中约 10 万名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 2 万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院(村)内。麻风院(村)的建设和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问题,迫切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灭的原则。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充分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以合理使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持麻风病防治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早日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三、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规划目标 1、最大限度地发现新、复发病人,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人总数不少于 8000 名。

 2、全国所有县(市)的患病率均控制在 1/万以下(指县、市人口在 3 万以上者);患病率大于 1/10 万的县(市)总数量控制在 170 个(约占全国 6%)以内(见附表):

 2008 年,安徽、青海省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 2010 年,重庆、广东、陕西 3 省份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 2010 年,云南、贵州、四川和西藏 4 省份应在省级水平上将患病率控制在 1/10万以下; 2010 年,以县(市)为单位未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的县(市)数量,湖北省控制在全省县(市)数的 4% 以内(不超过 4 个),福建省控制在 6% 以内(不超过 5 个),江西省控制在 6%以内(不超过 6 个),西藏自治区控制在 11%以内(不超过 8 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在 12%以内(不超过 13 个),湖南省控制在 12%以内(不超过 15 个),海南省控制在 20% 以内(不超过 4 个),四川省控制在 20%以内(不超过 36 个),贵州省控制在 34%以内(不超过 30 个),云

 南省控制在 38%以内(不超过 49 个)。

 截至 2005 年底,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宁夏、河南、河北、新疆、甘肃等省份已经达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尚未接受国家级的考核验收,规划期间要保持疫情的稳定,并做好验收准备。已经通过国家级验收的省份,要巩固防治成果,提高病例发现、畸残预防等防治工作水平,探索适合当地的麻风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出现疫情反复的山东、浙江省个别地区,要在规划期间重新达标。

 (二)工作指标 1、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 100%; 2、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 95%以上; 3、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 95%以上; 4、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率控制在 20%以内; 5、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 10%以内; 6、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 95%以上; 7、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 90%以上; 8、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 90%以上; 9、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 80%以上; 10、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 70%以上; 11、完成麻风院(村)的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

 四、对策与措施

 (一)健全防治体系,落实各级职责 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中,要将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改革和调整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强化和健全麻风病防治体系,明确各级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县(市)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是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畸残预防等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督导检查乡镇级麻风病防治情况。市(地)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对所辖县(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工作。国家和省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组织协调麻风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

 的实施,对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督导监测、健康教育、规划评估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有麻风病疫情的县(市)级及以上地区,要明确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落实病例发现、随访等具体防治措施。

 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明晰、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麻风病人早期发现和诊断的水平。要积极发挥综合性或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合并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等工作,为畸残病人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

 (二)完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 按照《全国麻风病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掌握我国麻风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及早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病例,减少畸残的发生。做好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为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三)早期发现病人,给予规则治疗 要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根据不同流行地区和防治阶段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疫点调查、团体和中小学生检查等工作。通过广泛的健康教育,鼓励病人主动就诊和发动群众报告病例。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推动各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参与麻风病诊断。健全激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病人发现、报告工作。

 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群的特点,强化麻风病人发现和治疗的属地管理。对于新发现的麻风病人,按照国家统一的治疗方案免费提供联合化疗药物,给予及时、全程、规则的治疗,并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及并发症。同时,做好抗麻风病药物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

 (四)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 将预防麻风病人畸残作为麻风病防治日常工作的内容,并协调各级有关部门,纳入到残联康复的总体规划中。通过对病人预防畸残的健康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麻风病人的周围神经炎及眼部损

 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处理。要密切关注现症病人和青壮年病人,保护劳动力,提高其生命质量。

 (五)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培训力度 要把麻风病防治知识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纪念活动和多种大众媒体,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以防治”的观念。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医务人员等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人的社会风尚,为病人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要制定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计划,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麻风病防治策略、技术、方法等培训,突出重点、保证效果,努力培养一批防治骨干,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同时,要特别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麻风病症状的认识,促进及早发现病人,开展积极的治疗。在麻风病流行地区的医学院校中,要安排相关课程,使学生掌握麻风防治的基本知识。

 (六)改造建设麻风院(村),加强规范管理 对全国麻风院(村)现状进行调查,重点研究解决麻风院(村)的功能定位、日常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制定可行的改造建设规划,争取以中央专项投入为主,对现有麻风院(村)进行改造建设,改善居留者居住条件。各级卫生部门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规划,制定可行的配套政策,确保建成后的麻风院(村)正常运转,提高现有麻风院(村)残老病人的医疗、生活和康复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密切部门合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改、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推动麻风病防治的立法工作,逐步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二)加大政府投入,确保规划实施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麻风病防治的投入力度,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根据麻风病防治工作形势与任务,统筹规划、合理使用,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执行。卫生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防治工作重点和优先领域,发改、财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工作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加强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

 (三)稳定防治队伍,提高人员待遇 高水平的防治队伍是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有力保证。我国麻风病防治队伍正处于新老交替时期,面临人才断层、人员流失和转岗等严峻形势。各地要提高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待遇,积极落实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 号)等国家有关工资、职称晋升政策,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麻风病防治骨干的比例,建设一支精干的防治队伍。

 (四)开展科学研究,增进国际合作 要坚持科学研究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针对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开展应用性研究。加强与医学院校及其它科研单位的联系,鼓励参与防治相关课题的研究,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开展一些基础性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要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及时跟踪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促进我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

 六、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予以解决。各地对实施效果要定期进行考核评估,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部会同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不定期对各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估,积极推动全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

 (单位:个)

  省份 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 2005 年底前未达标县(市)数 2010 年底前减少未达标县(市)数 2010 年底前未达标县(市)数 浙江 2 2 0 安徽 1 1 0 福建 11 6 5 江西 12 6 6 山东 2 2 0 湖北 10 6 4 湖南 23 8 15 广东 5 5 0 广西 21 8 13 海南 9 5 4 重庆 7 7 0 四川 54 18 36 贵州 45 15 30 云南 69 20 49 西藏 13 5 8 陕西 13 13 0 青海 1 1 0 合计 298 128 170

 注:以县(市)为基本单位,基本控制麻风病标准:患病率≤1/万;控制麻风病标准:患病率≤0.5/万;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患病率≤1/10 万。

 福建省麻风病防治规划( 2006 - -

 2010 年)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在我省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为推进我省麻风病防治进程,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我省麻风病的流行特点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控制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坚持各项防治策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我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五十多年来,共计免费查治麻风病人近 3 万例,绝大多数县(市)已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在全省整体疫情保持平稳的同时,部门地区疫情仍无明显改善,甚至呈上升趋势,与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全省各地虽在 2000 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和南平等历史上麻风病流行严重的地区,已有10 县(市)疫情出现了波动和超标。

 目前,全省尚有现症病人 242 例,近几年每年新发现麻风病人 70 例左右,复发病人约 8 例。

 新发现病人中,儿童约占 3%,Ⅱ级畸残者约占 22%,病人发现平均延迟在 2.5 年左右。

 在疫情分布上,全省现症病人的 73%、新发现病人的 72%,超标县(市)的70%,位于漳州、福州、泉州和莆田 4 个地市;南平和三明市麻风病疫情不稳定,特别是延平区、顺昌、建瓯和沙县等县市出现超标,防治任务仍很艰巨。上述地区,大多是历史上麻风病的高发区,防治技术薄弱,麻风病人分散,交通不便等,给控制麻风病造成很大的困难。

 在我省某些地区,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严重阻碍了发现、治疗病人等策略和措施的开展,对麻风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增多,近年来在流动人口中发现 40 余例麻风病人,多数来自贵州、四川、江西等麻风病高发区,麻风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大。

 另外,我省现有治愈存活的麻风病人约 1.5 万名,其中约 7 千名存在不同

 类型的可见畸残;600 多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院(村)内。麻风院(村)的建设和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问题,迫切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灭的原则。加强政府对麻风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充分调动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以合理使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持麻风病防治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三、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规划目标 1、尽最大的努力发现新、复发病人,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人总数不少于 350名。

 2、全省患病率大于 1/10 万的县(市)总数量控制在 5 个之内,福州市、漳州、泉州、南平、三明市各控制在 1 个之内,其余各县(市)均应保持在基本消灭麻风病水平。

 (二)工作指标 1、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 100%; 2、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 95%以上; 3、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 98%以上; 4、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率下降到 20%以内; 5、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 10%以内; 6、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 95%以上; 7、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 90%以上; 8、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 90%以上; 9、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 80%以上; 10、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 70%以上;

 11、完成麻风院(村)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

  四、对策与措施

 (一)健全防治体系,落实各级职责。

 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中,要将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改革和调整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强化和健全麻风病防治体系,落实各级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县(市)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是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畸残预防等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督导检查乡镇级麻风病防治情况。设区市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对所辖县(市)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工作。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麻风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对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监测、健康教育、规划评估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有麻风病疫情的地区要明确麻风病防治专业业务负责单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落实病例发现、随访等具体防治措施。

 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职责明晰、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和诊断的水平。要积极发挥综合性或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合并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等工作,为畸残病人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

 (二)完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

 按照《全国麻风病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我省麻风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及早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病例,减少畸残的发生。做好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为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三)早期发现病人,给予规则治疗

 要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根据不同流行地区和防治阶段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疫点调查、团体和中小学生检查等工作。通过广泛的健康教育,鼓励病人主动就诊和发动群众报告病例。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麻风病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推动各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参与麻风病诊断。健全激励机制,实行报病奖励,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病人发现、报告工作。

 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群的特点,强化麻风病人发现和治疗的属地管理。对于新发现的麻风病人,按照国家统一的治疗方案免费提供联合化疗药物,给予及时、全程、规则的治疗,并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及并发症。同时,做好抗麻风病药物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

 (四)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 将预防麻风病人畸残作为麻风病防治日常工作的内容,并协调各级有关部门,纳入到残联康复的总体规划中。通过对病人预防畸残的健康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麻风病人的周围神经炎及眼部损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处理。要密切关注现症病人和青壮年病人,保护劳动力,提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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