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招标文件

来源:公共英语 发布时间:2020-11-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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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塔路(西浦路- - 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 - 西浦路)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

 公开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浙房咨 2020 【D D- - 500 】

 采购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 二 〇年 十一 月 十 日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4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8 前

  附

  表 表 ............................................................................................................................................ 8 一、总

  则 则 ........................................................................................................................................12 二、采购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 .................................................................................................................................15 四、投标 .........................................................................................................................................18 五、开

  标 标 ........................................................................................................................................18 六、评

  标 标 ........................................................................................................................................20 七、定标 .........................................................................................................................................29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9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 服务要求 ............................................................................ 32 (一)项目要求 .............................................................................................................................32 (三)商务要求表 .........................................................................................................................34 (四)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35 (五)技术要求 .............................................................................................................................36 第一部分:智能交通 .....................................................................................................................36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83 一、词语定 义及合同文件 .............................................................................................. 88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 88

  3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 88 四、质量与检验 ............................................................................................................ 88 五、安全施工 ............................................................................................................... 88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 88 七、材料设备供应 ........................................................................................................ 89 八、工程变更 ............................................................................................................... 89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 89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 89 十一、其他 ................................................................................................................... 89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118 资格文件 ...................................................................................................................................... 119 报价文件 ...................................................................................................................................... 126 商务技术文件 ............................................................................................................. 135 投标文件封面 ............................................................................................................. 139

  4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就其坚塔路(西浦路-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西浦路)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进行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 购编号:浙房咨 2020 【D D- - 500 】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坚塔路(西浦路-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西浦路)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 1 项 370.5253万元; 1、智能交通工程,本次智能交通系统架构采用“监控中心-外场设备”两级形式,监控指挥中心设在滨江区交警大队,所有外场设备均通过通信光钎传输网络接入交警监控指挥中心; 2、标志标线施工工程(包括各种路面标线、导向箭头)。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

  5 公布为准;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专业承包资质中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

 (4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 1 、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不提供采 购文件纸质版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 2 、 地点:政采云平台( gz ://zfcg.czt.zj.gov.cn );

 3 3 、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 仅需 浏览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 浏览 采购文件

 ”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浏览 );

 4 4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 5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 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358 号彩宏大厦 10 楼 1005室)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358 号彩宏大厦 10 楼 1005室)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1 、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zc zcy 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 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 - 881- - 7190 。

 2 2 、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A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 -A 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 3 、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

  6 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 4 、 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 ES MS 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

 5 5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 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358 号 10 楼 1005 室,联系人:郑工、金工,联系电话:15888860402/17826823102; 5、经报名成功且登记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单位陈述原因,并报杭州市滨江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杭州市滨江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358 号 10 楼 1005(滨江办公室)

 联 系 人:金工/17826823102 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联系电话:郑工/15988860402 邮箱:826882883@qq.com

  2、采购人名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实施操作人员联系人:郭雨晴; 联系电话:0571-56971808 质疑答复人员联系人:郭艺飞 联系电话:

 0571-56971803 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 1962 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滨江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7

  联系人:叶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60023

  传真:/

  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 328 号 701 办公室

  8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坚塔路(西浦路-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西浦路)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 二、采购内容 :详细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路(西浦路-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西浦路)

 四、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详见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工期:

 15 日历天。配合市政道路同步施工,要求在 2020 年 12 月中旬前完工。

 (中标人需在接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施工通知后

 天内完成)。

 质保期:2 2 年(自设备安装及调试后,工程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七、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 370.5253 万元;(其中西浦路- - 新浦 路 197.1877 万元;闻涛路- - 西浦路 173.3376 万元。)

 2 2

 合同名称

 《坚塔路(西浦路-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西浦路)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合同》 3 3

 投标 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4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5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费在发放中标(成交)确认书时由中标(成交)候选人支付,该费用考虑在总报价中,不必单列。

 收 款 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账号:77508100150602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 368 号四楼 6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 和 “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9 条款 内容规定

 8 8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9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备注:备份文件非必须递交的投标资料,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 10 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 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358 号 10 楼 1005 室金辰收)。

 1 1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 12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

  10 条款 内容规定

 “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14

 投标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358 号 10 楼 1005 室)。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 16 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 17 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 18 8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gz :// zc ccgp- - zhejian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0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

  11 条款 内容规定

 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2、采购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 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定义

 1 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

 2 2 、内容

 负责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的坚塔路(西浦路-新浦路)、坚塔路(闻涛路-西浦路)工程智能交通及标志标线。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如适用)

  13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4、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4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

 的构成

 1、采购文件 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 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 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

 的澄清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修改

 1、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5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2.1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 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 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16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9)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 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如有);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解决思路:详细阐述服务体系架构和实现思路 ;

  17 (6)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服务实施计划

 (7)服务承诺; (8)商务技术偏离表; (9)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 51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zc zcy 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

 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 52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 本 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 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 53 .3 本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 提供格式的,投标 供应商须参 照格式 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 ,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 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8 (六)

 投标文件的签章

 6 6 .1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见《前附表》;

 6 6 .2 《 投标文件 》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 6. .3 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

 投标文件的形式

 7 71 .1 投标文件的形式:

 见《前附表》; 7 7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 7 .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份数

 8 81 .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见《前附表》 。

 四、投标

 (一)

 投标文件 的上传和递交

 1 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见《前附表》。

 (二)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 2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见《前附表》。

 (三)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 31 .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 32 .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 改《投标文件》 。

 (四)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 4.1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 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19 (一)

 开标 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

 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 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供应商 如不 参加 开标大会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开标 流程(两阶段)

 1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 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 3.2 开标 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

  20 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 41 .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 42 .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 4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

 评审工作的组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 二)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 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 (四)

 评审原则

 4.1 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 评审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

 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

 评委纪律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 7 .1 评审前准备

 7.1.1 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 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采购文件 及 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 72 .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1 7.2.1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

 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2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 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 7 .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22 7.3.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 7 .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 7 .4.1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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