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27 点击:
市政公用工程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应遵循此制度。
二、具体内容 (一)工伤申报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按工伤报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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