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科采区供电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煤矿 机电科采区供电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岗位职责标准

 考核细则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参加机电专业技术会议,努力学习本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协助分管副科长抓好本系统内技术管理工作。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依照刑法第 187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在机电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现象,罚款 50 元。

 2、负责井下低压供电设计及负荷拆、接火的审批,低压供电图的绘制、修改。

 1、井下低压供电设计及负荷拆、接火的审批不及时,罚款 50 元。

 2、低压供电图的绘制、修改不及时或有错误,罚款 50 元。

 3、参与编制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内机电工作计划,并及时了解机电工作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监督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制止违章行为,解决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1、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罚款 50 元。

 2、对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及时解决,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

 4、深入现场,了解电气安全技术方面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落实情况,抓好井下低压安全供电的隐患排查工作。

 对井下低压安全供电的隐患排查不及时或者排查不细致,罚款 50 元。

 5、按照标准,对有关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协助工区解决,作好达标检查的指导工作。

 不检查和考核、指导罚款 50 元。

 6、参与本职范围内机电事故的分析,提出技术指导意见,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不积极参加事故分析的,罚款 50 元。2、在分析事故是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罚款 50 元。3、对发生的机电事故不协助科长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的,罚款 50 元。

 7、积极推广应用安全供电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技术攻关,提高安全供电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能。

 对规定立项的科研项目和系统优化和新技术推广项目不按期完成总结的,罚款 50 元。

 8、配合职教部门向机电职工讲授机电技术知识,提高职工的操作和维修技术水平。

 进行培训时,备课不认真的罚款 50 元。

 9、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案,解决矿井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矿井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不能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案的罚款 50 元。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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