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办公家具询价采购公告10291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招标编号:南政采询〔 2018 〕5 4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办公家具

 询

 价

 通

 知

 书

 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0 月

  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 5 -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

 - 11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

 - 13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 14 - 第六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 - 19 -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 25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35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委托,拟对 办公家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招标编号:

 南政采询〔 2018 〕5 45 号

 二、项目名称:

 办公家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以下 1 1- -5 5 条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申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后供应商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原件给采购人,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询价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或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cnj.gov.cn/wzq/jyzx/)采购公告中免费下载,不得更改询价文件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及 相关原件必查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

 0827-8269676 采购人地址:南江县南江镇滨河东路 101 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431 号(光雾山广场旁住建大楼)

  邮政编码:636600

  联系电话:0827-8619662

  传真:0827-8619577

 采管办电话:0827-8268381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询价须知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11.847万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肆佰柒拾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1.847万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肆佰柒拾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

 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 汇款时必须注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

  收款单位: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江县支行 账

 号:2318595129100032240 注:

 递交响应文件 时单独递交从公司 基本帐户转账、汇款复印件一份,未递交的不得参加投标。

 交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开 户 行: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9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27-8269676

 2.供应商对除上述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827-8619577 联系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31号(光雾山广场旁住建大楼)

 邮政编码:6366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二、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3.“询价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询价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文件“询价邀请”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了询价文件。

 4.按询价文件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费用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 询价文件

 (一)询价文件 的构成

 1.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询价须知; (3)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4)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7)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8)合同主要条款。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询价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确定邀请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通过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四)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 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第一章 询价邀请第四项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内容。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5、投标人纳税证明和为被授权人交纳的社保证明 复印件(2018 年任意三个月); 6、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 截屏图复印件。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原件必查资 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过时不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原件; 4、投标人为被授权人交纳的社保证明 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

 供)。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查资料不齐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主持人、监督人、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对开标现场不予接收情况记 录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一、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品名

 规格及型号

 图片

 材质说明

 单位

 数量

 备注

 床垫 2000*1500*300mm

 面料:优质针织面料,锰钢弾簧内胆,每平米 500 克环保棉粘,30 克优质海绵,7O 克环保无纺布 张 30 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餐桌 直径 1400mm 基材采用橡胶木。木材质地匀称,质感好,经真空慢高温干燥处理,干温湿度达到国家标准,不易变形。油漆采用环保聚酯漆。符合环保标准;油漆硬度为 2H,光泽均匀,流平性能好,饱满度高,抗刮性强,不易褪色。金柚色 张 4 餐椅 厂标 把 40 实木床 1500*2000mm

 基材采用松木。木材质地匀称,质感好,经真空慢高温干燥处理,干温湿度达到国家标准,不易变形。油漆采用环保聚酯漆。符合环保标准;油漆硬度为 2H,光泽均匀,流平性能好,饱满度高,抗刮性强,不易褪色. 张 30 床头柜 400*400*460mm 个 60

 注:投标时须提供“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健康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供应商加盖鲜章); 二、样品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1 床垫 1 张 符合询价要求 2 实木床 1 张 符合询价要求

  注:以上所有实物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投标人提交;所有实物样品和样品登记标签由投标人提交;投标人所提供实物样品与询价文件不符、少送、错送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样品送至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场地,由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指定地点进行统一摆放,投标人的样品搬运、安装、拆卸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自行承担;中标后样品送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指定地点封存;中标人按样品供货。样品递交时间为开标当日上午 09:30 之前;样品摆放截止时间为当日上午 12:00;样品抽签编号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 15:30 分。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要求:提供 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保证全天候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作出响应,指派专业人员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位服务,作出问题结论,并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提供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承诺函。

 四、价格构成:报价应包含货物运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确保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含备品、配件)、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报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报价(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获得询价文件后,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询价。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能在询价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结束后,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一)报价一览表;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 第三章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技术、服务性 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服务性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技术参数对照表(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的详细技术指标和参数(应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彩页资料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开发企业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开发企业或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开发企业授权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开发企业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七、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八、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

 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九、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应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性文件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编码。

 3.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6.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7.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资格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密封。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拒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询价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询价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询价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章第十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4.1 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2 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第六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开标

 1.开标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小组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开标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

 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三、成立询价小组

 1.询价小组中专家的组成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询价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3.询价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1.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递交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进行资格性审查。

 2.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询价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本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4.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5.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同时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

 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五、技术、服务性 响应文件 审查

 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

 2.经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出具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现场报价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响应性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询价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在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3.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4.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但应向现场监督人员报告。临时调剂的内容,应当在《询价报告》中记录。

  六、现场报价

  1.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现场报价必须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名单,待全部收齐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报价单递交给评审委员会。

 2.供应商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4.询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4.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4.2 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要求的; 4.3 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4.4 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七、现场复核

 1.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复核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询价小组在询价报告中明确记载。

  八、出具询价报告

  1.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 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询价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询价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结束后,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收到询价报告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按询价报告中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4.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5.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询价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询价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程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范围。

 4.采购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司法救济。

 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十一、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二、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1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管办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三、验收

 1.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

 2.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十四、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十五、询价纪律要求

 1. 询价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询价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询价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询价的资格。

 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询价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参数或性能(配置)、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

 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 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十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报价一览表

  招标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

 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能在询价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结束后,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3.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4.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 副本)

  招标编号:

 项

 目

 名

 称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按照 第三章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函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询价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其中投标产品

  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询价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单位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三、 承诺函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第一章询价邀请第四项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内容。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人带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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