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个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令、无证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滑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三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个对待:

  1.未遂事故当事故对待

  2.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

  3.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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