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宣传品合同(实用合同)-821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08-09 点击:
广告公司制作合同(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信守执行:
一、各类制作费用:
手举牌:成品
25 元/个
画面:6 元/个
规格:40X60 喷绘:12 元/平米
不带安装 名片:15 元/盒
2 盒起印
300 元/10000 张 写真:22 元/米
材料:相纸亚膜、相纸亮膜 传单:128 铜版纸
正度 16K
9 分 5/张
10000 起印
大度 16K
1 毛 1/张
10000 起印
绶带:12 元/条 海报:40X60
150G 双胶纸
1000 份
2000 份
3000 份
5000 份 易拉宝:2 米 X80 :75 元/个
2 米 8X120 :140 元/个 X 展架:1 米 6X60 :30 元/个
1 米 8X80 :65 元/个 二、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月底扎帐
以收据为凭证,每次取货时,将收据一并带回。
三、制作产品的时间:
1、甲方先完成广告产品的设计方案,乙方在双方商定好的时间内完成广告产品的制作,如乙方未能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内完成广告产品的制作,乙方要赔偿甲方因广告产品交付延误这段时间内的经济损失。
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图样有不合格或者制作成成品后有可能与甲方图样不一样,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四、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发现印刷品数量不准确,并经查实后确认事实,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印刷时如有损坏,应在取货时当面说清。
如果无故缺少数量超过 200 份,五倍偿还 如果无故缺少数量超过 1000 份,十倍偿还。
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协议)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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