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题报告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07-28 点击:

  目

 录

 第一节 现状概况与评价 .......................................................... 3 一、 现状概况 .......................................................................... 3 二、 历史沿革与城址变迁 ...................................................... 3 三、 文物古迹概况 .................................................................. 4 四、 现状评价 .......................................................................... 4 五、 名城特色 .......................................................................... 4 第二节 规划依据、原则和目标.............................................. 6 一、 规划依据 .......................................................................... 6 二、 规划原则 .......................................................................... 6 三、 规划目标 .......................................................................... 6 第三节 保护内容和保护体系 系 .................................................. 7 一、 保护内容 .......................................................................... 7 二、 保护体系 .......................................................................... 8 第四节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 8 一、 文物古迹分布现状 .......................................................... 8 二、 文物古迹保护方法 .......................................................... 9 三、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 9 第五节 市域文化资源的保护 ................................................ 10 一、 市域文化资源分布 ........................................................ 10 二、 保护措施 ........................................................................ 11 第六节 老城整体风貌保护 .................................................... 11

  一、 保护目的 ........................................................................ 11 二、 老城区范围 .................................................................... 11 三、 保护措施 ........................................................................ 12 第七节 两区一线保护规划 .................................................... 13 一、 两区一线内容 ................................................................ 13 二、 岗山铁山保护区 ............................................................ 13 三、 历史文化轴线的保护 .................................................... 14 四、 历史风貌保护区 ............................................................ 14 第八节 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19 一、 展示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 ............................................ 19 二、 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 ................................................ 19 第九节 规划实施措施 ............................................................ 20 一、 加强宣传 ........................................................................ 20 二、 完善立法 ........................................................................ 20 三、 深化规划 ........................................................................ 20 四、 理顺关系 ........................................................................ 20 五、 落实资金 ........................................................................ 20 六、 恢复利用 ........................................................................ 2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题报告

 第一节

 现状概况与评价 一、现状概况 XX 是国家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是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故乡,被誉为“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

 二、历史沿革与城址变迁 1. 历史沿革

 XX 历史悠久。据城区以南 6km 处的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野店遗址发掘证明,在距今六千多年到四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处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期间,境内即有东夷少昊部落繁衍生息。至夏代,属徐州;殷商时,属奄国。周克商灭奄,封曹侠于此,定国号为邾,附属于鲁国,后为楚所灭。秦统一中国后设驺县,至唐初改驺县为邹县。1992 年 10 月撤县设市至今。

 2. 城址变迁

 XX 市治所原设于峄山之阳的邾城故城,今峄山镇纪王村一带尚存故城遗址。今城区原为春秋时代鲁平阳邑,北齐天保七年(556 年)废平阳入邹,始将邹县县治由邾国故城迁此。明初,始以土筑城墙;明万历五年(1577 年),改砌砖城墙。城为方形,周长 4 里 80 步,合 945 丈,高 1 丈 6 尺 5 寸,基宽 2 丈 1 尺,顶宽 1 丈 6 尺,城垛 1528 个,垛高 4 尺 5 寸。设有 4 门:东名瞻岳;北名近鲁;西名襟济;南名崇教。环城掘有 1 丈多深 7 尺宽的城壕,以因利渠水注之。明天启二年(1622 年),遭白莲教人拆毁。清顺治五年(1648 年)修复,改城垛为375 个。后历经地震、洪水、兵,部分倒塌,遂屡屡修葺。至 1950 年全部拆除。境内山多民少,旧时为偏僻小县,城区亦显萧条。明初渐成为北京至南京的陆路交通要道。清末民初,津浦铁路全线通车设邹县站后,始较前繁盛。至 1938 年,城区面积约 0.5km2 ,约有居民 2 万人。1950 年拆除旧城墙,填平城壕,修建环城公路,以旧城为基础,向东、西、北三面拓展。东近西苇水库,西越铁路至岳

  庄、庙户村,北抵岗山,南达唐王河南岸。1992 年,城区面积 17.2km2 。

 3. 古城范围

 古城本应指明故城,但是明故城城墙已毁,城内原始风貌也已经改变了很多。明故城南侧的以孔府孔庙为中心的地段历史风貌保存相对完整。所以本次保护规划中,适当扩大保护范围,加强对老城区的保护。老城区范围北至平阳路,南至唐王河,西至岗山路,东至峄山路。

 三、文物古迹概况 XX 的市域范围内各类文物史迹 313 处。其中古遗址 147 处,古墓葬 77 处,古石刻、碑碣 48 处,古建筑 33 处,近现代史迹 8 处。从文物等级上来看,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 处,XX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 处,XX 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5 处,XX 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6 处。详见《XX 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四、现状评价 山水自然环境条件好,但保护不够。历史悠久,但古城保留不完整,历史传统风貌已经改变。文物古迹众多,且多沿孔孟文化带周边分布,城区内文物古迹多为古建筑,在老城区分布较为集中。

 五、名城特色 名城的主要内容决定名城的特色。通常名城的特色主要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文物古迹的特色、自然环境的特色、城市的格局特色、城市轮廓景观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名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其中,文物古迹的特色主要表现在所代表的历史文化内容和形式上;自然环境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名城的山、水、风景的特色风貌上;城市的格局特色反映一个城市的规划思想;城市轮廓景观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包括反映名城的主要入城方向,城市制高点的景观特色,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建筑群体等。规划根据 XX 实际,确定其名城特色为:

  山、水、城相依的城市整体风貌。

 “处处轩窗对锦屏,一抹青山半入城”。通过 XX 城址从峄山之阳至岗山之阳变迁的历史,可以看出 XX 的选址和布局与周围的山川有机和谐的融合为一体,

  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城市规划思想。

  儒家文化气息浓厚,文物古迹成体系。

 历史文物古迹在城区内尤其是老城区内较为集中,文物之间具有关联性,可围绕孟子形成儒家人文体系。岗山、铁山、峄山摩崖石刻将人文景观与自然风景有机融合,亦成风景名胜体系。

  南北两区隔河相望,老城风貌依稀可辨。

 明故城区和两孟文化区一北一南,隔因利河相望,成为历史风貌展现区。

 第二节

 规划依据、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4. 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技术政策

 5.X XX 市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规划原则 1. 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

 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的关系。使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既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现代化生活和工作的需要。

 2. 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

 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3. 立足长远,远近结合,逐步实施。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保护好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城市自然人文特色,促进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

 2. 近期目标

 以保护为主,保护和抢救面临破坏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古迹的机关和单位。改善古城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名城保

  护总目标的实施奠定基础。

 3. 远期目标

 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利用。历史街区环境得到有效地保护和整治。古城格局和风貌得到整体保护,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保护内容和保护体系 一、保护内容 总的来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涉及物质实体范畴和社会文化范畴两方面内容,根据我国近年来的名城保护实施,可以具体化为以下四项内容:文物古迹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和延续、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 文物古迹的保护 文物古迹包括类别众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筑、古园林、历史遗迹、遗址以及古代或近现代杰出人物的纪念地,还包括古木、古桥等历史构筑物等。

  历史地段的保护 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和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地段即由文物古迹(包括遗址)集中的地区及其周围的环境组成的地段;历史街区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建构筑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生活地区。该地区内的建筑可能比不是个个都具有文物价值,但他们所构成的整体环境和秩序却反映了某一历史时期的风貌特色,价值由此而得到了升华。

  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持与持续 这一内容较为广泛,涉及的内容具有整体性与综合性的特点,在实践过程中通常包括古城空间格局、自然环境与建筑风格三项主要内容。

 古城空间格局包括古城的平面形状、方位轴线以及与之相关联的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它一方面反映城市受地理环境的制约结果,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文化模式、历史发展进程和城市文化景观上的差异、特点。古城自然环境包括城市及其郊区的景观特征和生态环境方面的内容,包括重要地形、地貌和重要历史内容和有关的山川、树木、原野特征,城市的自然地形环境是形成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筑风格直接影响城市风貌特色,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

  材料、色彩、平面设计乃至周围建筑的关系处理等多因素综合性内容。

  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在历史文化名城中除有形的文物古迹之外,还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内容,如传统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精华、名人轶事、传统产业等,它们和有形文物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着城市的历史文化积淀,共同构成城市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此应该深入挖掘、充分认识其内涵,把历代的精神财富流传下去,广为宣传和利用。它既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对外交流,促进城市经济与文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保护体系 中国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为别为: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法的特点是要从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城市规划、文物保护和建筑设计等方面统筹考虑,采取综合的措施,把保护与建设协调起来,把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城市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秩序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从城市是一个大系统的观点出发,进行高层次的保护。

 本次规划根据 XX 的特点,除了加强对文物古迹保护外,建立市域历史环境保护、老城风貌保护和两区一线保护三个保护层次。

 第四节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文物古迹包括古建筑物、遗址和非建筑物三类。文物古迹点记载着城市历史,丰富着城市文化,渐渐成为城市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文物古迹分布现状 市域文物古迹分布明显不均匀。沿 104 国道沿线形成文物古迹密集带,且保护级别较高。3 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 7 个 XX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 6个均位于这条带上。与曲阜内文物一起构成孔孟文化带。

 城区内文物分布较为集中,除万章墓、漆女城位于规划城区边缘外,其他文

  物均位于岗山、铁山及太平路、峄山路、唐王河、京沪铁路围合的老城区范围内。老城区邻近孔孟文化带,区内文物规模大、等级高、数量多,也是现状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文物古迹保护方法 文物古迹的保护方法主要有冻结保存和重建两种保护方法。

 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遵循“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原则。对于尚未探明的地下历史遗存的存在区域采取“冻结”保护的方法,在该区域内部在建造任何永久性建筑,已建造的不再更新或增建,以便给今后进一步的研究挖掘减小阻力和经济损失,也保证地下以存不再受到进一步的人为破坏。

 对于历史上一些十分重要的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已被毁,但它们对于地方特征却是至关重要的,起着象征性的作用。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有必要重建的。

 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 地上文物保护 对已公布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详见附表 5《文物古迹保护一览表》。

 保护范围是指文物保护单位的绝对保护区。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与文物古迹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改变和破坏历史上形成的格局和风貌。

 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保护范围周围可以有控制地进行建设工程的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规划建议孟府孟庙周围一些民居院落整修后可以作为家庭式旅馆对外开放。

  地下文物的保护 将历史悠久,地下遗存丰富的地区划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在取得建设项目意见书后,必须经过考古勘探,方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历史文化遗存的展示和利用规划 建立广泛的博物馆系列,运用丰富的文物资源,真实生动地反映和展现驺成的历史和文化,构筑多方位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体系。具体内容包括历史、艺术、民俗和科技四大系列。

 重视老城区的历史文化积累,提示隐形文化的内涵,结合老城区改造和环境建设,谨慎修复一批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如孟母断机处、子思书院、述圣祠。对其他已不复存在的文物古迹原则上不再恢复。

 建立标志物系列,对于无法恢复的古文化遗址,重要的建筑遗址,都城遗址等,用标志物的方法加以展示,通过简要的文字或图示,将文物古迹的概况、格局介绍给后人,对于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重要历史人物活动场所,通过雕塑等手法,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历史文化氛围和艺术性,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第五节

 市域文化资源的保护 一、市域文化资源分布 保护规划的任务,除要保护文物古迹点本身外,还应保护这些文物古迹生存的环境。根据市域范围内文物古迹分布的特点,规划重点保护孔孟文化带的整体文化环境。根据带上文物分布特点,将文物划分为三个保护区:荒王陵古墓葬保护区、城区文化保护区和峄山文化保护区。

  荒王陵古墓葬保护区 区内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鲁王墓、XX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鲁王墓群、孟林等文物。区内还包括九龙山、四基山等山体,风景秀丽,正在筹建中的中华文化标志城也位于该区。

  城区文化保护区 区内文物密集,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岗山铁山摩崖石刻、孟府孟庙,XX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漆女城和 XX 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孟母三迁祠、万章墓、双圣碑亭、崇兴塔等众多文物。文物多位于规划城区内或城区边缘地带,与城区环境密不可分。

  峄山风景与古遗址保护区 区内包括 XX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野店遗址、峄山摩崖石刻、邾国故城及斗

  鸡台遗址文物密集,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岗山铁山摩崖石刻、孟府孟庙,XX 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漆女城和 XX 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孟母三迁祠、万章墓、双圣碑亭、崇兴塔等众多文物。文物多位于规划城区内或城区边缘地带,与城区环境密不可分。

 二、保护措施 各个保护区除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外,还应注重区内文化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风貌保护区应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原则和重点,划定各片的保护范围和环境控制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设都要维护景观的完美和生态平衡,不得破坏原有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在环境控制范围内,禁止一切有碍观瞻和游览的建设。

 荒王陵古墓葬保护区应结合中华文化标志城项目的建设,保护区内自然地形地貌、古树名木和绿化植被,使文物古迹与自然环境形成一体。严禁开山采石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峄山风景与古遗址保护区应结合峄山自然风景特色,加强山体绿化植被,使文物古迹与自然环境形成一体。严禁开山采石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六节

 老城整体风貌保护 一、保护目的 城市整体空间环境反映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和特色,使名城区别于普通城市。所以名城保护一定要从全城出发,而不能单从名城的几个珍贵的文物或几个地段出发。因为即使划定了文物或地段的保护范围,制定了保护办法,但如果周围的环境变化不受控制,名城的整体风貌特色也就保不住。所以必须采取整体性和综合性的措施对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进行保护与控制:一方面对体现城市传统空间特色的原有因素实施保护,另一方面对影响城市风貌特色的新建因素实施控制与引导,从而达到保护与发展的整体协调。

 二、老城区范围 本次规划的老区城范围与《XX 市老城区控制性规划》相一致,包括平阳路

  以南、唐王河以北、京沪铁路以东、峄山路以西范围。

 三、保护措施  保护自然环境,展现特色风貌。

 独特的自然山水风貌是构成邹成城市空间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维护自然山水的永恒性,保护山形水态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严格禁止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山脉水系进行开发建设。

 依据国家有关古树名木的管理规定,加强对现存的古树名木(特别是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古树名木)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资料建档,统一挂牌,责任到位。

 加强城区内岗山、铁山、护驾山、主山等山体的保护,加强山体绿化,控制山体周围建设,作为风景区或郊野公园。

 治理城区污染,保护水体质量。城区东南的西苇水库周围留出绿化隔离区。疏通杨下河、唐王河、因利河水道,并在两侧留出一顶宽度的滨水绿带。

 应通过滨河绿带、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山体绿化等各种绿化形式组成绿化系统。城内绿化与周围山体、水体生态绿地相结合,使得历史资源处于绿色的网络之中,增加城市的人文景观特色。

 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老城功能。

 规划集中工业区,将老城区内有污染的工业或大型企业到新的工业区。规划老城区的功能以旅游、旅游接待、商贸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适当发展传统工艺美术等旅游加工业,扩大就业,激活老城区的活力。

  疏解老城人口,改善老城环境。

 现状老城区过于拥挤,居住人口过多,环境质量差,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文物周边的环境。规划建立新区,逐步将老城区人口疏解到新区内。

  理顺城市道路,保持老城尺度。

 为避免大量的过境交通破坏老城的历史环境,在老城外围用城市干道疏解交通。老城区内道路保持着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格局风貌,不再拓宽。规划交通出行方式以步行交通为主,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步行道系统。

  控制建筑高度,塑造城市轮廓。

  保证岗山铁山、崇兴塔、孟府孟庙的制高点地位,以及周围山形和沿河景观的优美轮廓线。适当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城市优美的轮廓线。避免新建建筑对老城风貌及山川形胜和重要地形地貌造成破坏。

 第七节

 两区一线保护规划 一、两区一线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古遗址,根据其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划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XX 现状历史遗存达不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标准,但老城区内还有部分具有一定历史风貌的区域。根据 XX 自然风景与文物古迹相依存的特性,规划划定了两处保护区以及联系两区的历史文化轴线作为重点保护区域。

 两区包括岗山铁山保护区和历史风貌区。对于上两个保护区,应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原则、保护主题和保护要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控制高度及其范围,规定保护方法,制定重要节点或建筑立面整治规划设计,拟定保护整治措施和管理办法,并按程序申报相应的保护等级。本次总体规划仅是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对下一步的专项规划提出建议。

 二、岗山铁山保护区 1. 现状特色

 岗山铁山位于现状城区北部,自然环境优美、山上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岗山铁山摩崖石刻,现状城市建设蚕食铁山的现象较为严重。规划确定城区向北发展,为避免对岗山铁山造成破坏,急需建立岗山铁山保护区,加强保护。

 2. 保护区范围界定

 北至规划规划北环路,南至公园路,西至规划龙山路,东至峄山路。

 3. 保护措施

 区内的文物古迹按附表 5《重点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一览表》的要求进行保护。

  保护区内高程 100m 以上山体范围按照核心保护区要求进行保护。禁止开山采石,破坏自然环境;禁止新建建筑;原有建筑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影响保护区环境的应逐步拆除。保护区内高程 100m 以下范围。该区内严格控制大规模建设,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适当控制,保证山体良好的可视性。

 三、历史文化轴线的保护 1. 现状概况

 连青山路、亚圣庙街作为历史文化轴线,连接两山自然环境保护区和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2. 保护措施

 建议对历史文化轴线两侧地段应做好城市设计。老城历史文化区范围内的轴线两侧地段依据历史文化区保护规定进行保护;两侧地段参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进行控制。

 四、历史风貌保护区 1. 现状概况

 历史风貌保护区包括因利河南北两岸的明故城和两孟文化区。

  因利河:愿为城墙外河流,现状河道不畅,水质较差,局部河道已被占用。

  明故城:XX 的明故城明初始以土筑城墙;明万历五年,改砖砌城墙。邹县逐渐成为由北京到南京的交通要道,始较前繁荣。明天启二年,白莲教破城拆毁城池原城墙。清顺治五年(1648 年)修复,至 1950 年全部拆除。两孟文化区内以孟府孟庙为核心,周围建筑建设年代较早,街巷保存完整。城内经过多年改造,原建筑风貌都难觅踪迹;城内道路脉络尚存,城内但还保留着崇兴塔,城南孟母断机处、子思书院、述圣祠遗址,留有历史脉络片段。

  两孟文化区:该区为以孟府孟庙为核心的区域,与明故城文化区隔因利河相望。区内建筑以民居为主,建造年代较早,街巷格局保留较好。

 2. 保护区范围

 考虑到与《XX 老城区控制性规划》的一致性,本次规划确定风貌保护区范

  围北至平阳路,南至唐王河,西至岗山路,东至凤凰山路。包括明城文化区和两孟文化区。

 3. 保护原则

 和文物保护单位不同,风貌保护区的人们要继续居住和生活,要维持并发扬它的使用功能,保持活力,促进繁荣。规划要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要保护真实历史遗存,不要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

 4. 保护内容

 历史风貌区保护包括以下 6 方面内容:街区建筑的保护、街道格局的保护、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控制、基础设施的改造、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街区功能及性质的调整。

  街区建筑的保护 街区建筑的保护必须结合居民生活的改善进行,才能保证街区始终保持因人的生活存在而充满真正的内在活力。根据建筑现状以及在街区中的位置不同,可采用立面保存、结构保存、局部保存等不同保护方式。

  街道格局的保护 历史街区的内部道路的格局常常具有该地段乃至整个城市的个性。在历史街区的保护过程中,街巷的整治和复原是十分重要的。

  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控制 历史街区的建筑高度与尺度的整体协调也是保护的重点之一,新的高大的建筑破坏或取代了历史街区的空间中占统治地位的文物古迹如崇兴塔、孟府孟庙的统领地位,而且破坏了原有的街道空间的尺度和比例,因此高度的控制是协调历史街区建筑风貌的重要手段。与高度控制相联系,尺度的协调也是历史地段需要普遍注意的问题之一。建筑物体量的大小必须和街道格局和空间相适应。

  基础设施的改造 改善保护区的生活基础设施的条件,增加服务设施,保护现代生活的需要,包括供水、供电、排水、垃圾清理、道路修整以及供气或取暖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时开辟必要的儿童游戏场地、增加绿化等,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使居民可以安居乐业,继续在故居中生活,并且生活得更好。

   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 减少居住户数,适当调整居民结构。居民对旧房屋不满的一个原因是居住户数过多,居住面积太小。因此要迁走一定的住户以保证居民的居住面积,拆出自建的小屋或构筑物,恢复住宅的本身面目。使整个居住地段既保持了街区的精华,又符合现代化生活的需要,恢复和加强了历史地段的活力和生命,成为城市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不再是包袱。

  街区功能性质的调整 历史街区通常存在着设施老化、建筑结构衰败、居住人口流失、社会活动趋于消亡等问题,因此街区功能的振兴和充实是街区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应根据历史街区的历史特色以及在城市生活中的功能作用,合理地把握街区的功能和性质。本着最大限度地保持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为基点,结合街区的振兴和地区活力的保持,规划设想这块地段成为 XX 儒家文化和传统民居博物馆,这意味着原有地段不再是居住单一功能,代之以民居博览、旅游、服务等多项功能。功能的改变引起空间使用性质的变化,用地的性质及其人口的规模强度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作为民居博物馆,部分民居需进行复原、专修和整理的工作,一部分民居底层需改造成商店或旅馆,以满足旅游服务的需要。同时局部街巷和河道需整治、拓宽,开设必要的停车场,适应旅游的发展。并且旅游和服务设施用地也会占相当大的比例。

 5. 保护层次划分

 规划历史风貌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执行,其余地段划分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

  建设控制区 建设控制区是文物保护单位的"背景"地区,具体划定时应考虑地貌、植物等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及由主要视点视线所及范围景观的完整性,结合道路河流等明显的地理标志确定。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或不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进行新的建设时,要控制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建筑形式和色彩、容积率、绿地率等.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要注意保护街巷胡同肌理和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原有大树。

   风貌协调区 风貌协调区是为了确保历史风貌的完好,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特色而必须进行建筑行为控制的地区,使新建区与保护区之间能够衔接和过渡,保证保护区内外自然、历史景观的通视走廊不被新的建设遮挡。在环境协调区内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 24m,绿地率达到 30%以上。

 6. 分区保护措施

  因利河 加强对城内尚存的古河道及古桥梁的保护,疏通因利河等古河道及恢复古桥梁,加强环境整治、建设沿岸绿化带。恢复孟母段机处、述圣祠、子思书院等古迹遗址。因利河两侧参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进行保护。因利河沿岸建筑的形式应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建筑高度控制为不超过 2 层,色彩应以黑、白、青、灰为主色调,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功能与性质应为居住或公共建筑。对地段内的传统民居成片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门头、墙界石、树木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应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和拆除。建筑功能为居住建筑或开发为民居展览馆和民居旅馆。

  明故城 作为 XX 历史上一个阶段的见证,规划应对历史上存在过,现在尚有部分遗存的故城进行积极的保护。遵循上版规划确定的保护形式,规划通过留出环故城绿带形式,辟为城墙遗址公园,将明故城城廓显现出来。在各城门遗址建立绿地,设立标志物。突出崇兴塔的标志地位,拆除其周围建筑,建设古塔公园。除历史文化轴线外,整体按风貌协调区加以控制。

  两孟文化区 以孟府孟庙为中心,对人祖庙街、过榜棚街、亚圣府街等传统街巷两侧参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加强保护。其余地段为风貌协调区。

 7. 建筑的分级保护与更新

 历史风貌区内除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应依法进行保护和修缮外,对其它建筑物应在规划中确定采取以下保护、整治与更新措施:

   文物修缮类建筑:即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文物建筑,要求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执行。

  修缮类建筑:即在册的文物保护点和比较好的典型院落,这些院落年代久远,布局完整,质量较好,可以上升为文物保护点。维修可以参照文物维修标准进行,保持原状,如实反映历史信息。

  改善类建筑:指大量存在的一般传统院落,需要经常的维修,原有建筑结构严格保留,局部修缮整治、修旧如旧,对于明清、民国传统建筑较集中的成片区域,采用整体保护的原则,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调整,配备卫生设施,改善居住质量。

  改造类建筑:指与传统比较协调的现代建筑,但是在屋顶形式、建筑高度、体量、色彩、装饰等方面与传统风貌有不协调的地方,对其采取外立面整饰,层数削减的措施,使其融入历史文化环境中。远期可以逐步拆除、淘汰。

  拆除重建类建筑:对传统风貌影响较大建筑,采取原地拆除的措施,为维持原有整体风貌格局可以重新设计更新。新建建筑必须符合风貌要求,严格控制高度、体量。

  拆除不建类建筑:对位于需整治地段的一些对风貌影响大的建筑及违章搭建的危棚简屋必须拆除,恢复原空间格局或规划为绿地和停车场,不得进行新的房屋建设。

 8.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与交通

 为保护传统街巷空间环境,解决街区可达性,方便居民,规划应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出行和车辆停放矛盾,内部道路做到“通而不畅”,避免外部车辆穿行。内部原则上限制机动车,规划安排少量停车位供夜间停车。社会公共停车一般应尽量在重点保护区以外设置。

 9. 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规划

 市政工程设施要服从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要求,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想综合考虑技术要求。

 加强保护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组织专门技术队伍对所有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注册,建立科学的档案,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在古树周围进行有碍古树

  保护、影响古树生长的一切活动。应结合文物古迹、道路和院落进行绿化。增设“微型”街头绿地,改善街坊内部环境。

 第八节

 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一、展示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 1.建立广泛的博物馆系列,运用丰富的文物资源,真实生动地反映和展现驺成的历史和文化,构筑多方位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体系。具体内容包括历史、艺术、民俗和科技四大系列。

 2.重视文化保护区内的历史文化积累,提示隐形文化的内涵,结合老城区改造和环境建设,谨慎修复一批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如孟母断机处、子思书院、述圣祠。对已不复存在的文物古迹原则上不再恢复。

 3.建立标志物系列,对于无法恢复的古文化遗址,重要的建筑遗址,都城遗址等,用标志物的方法加以展示,通过简要的文字或图示,将文物古迹的概况、格局介绍给后人,对于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重要历史人物活动场所,通过雕塑等手法,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历史文化氛围和艺术性,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

 二、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 1.采取建立名人纪念馆、纪念碑、雕塑、名人小广场等多种形式,宣传XX 历史名人。保护、继承和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风名俗。

 2.对传统文化艺术进行系统的挖掘和整理,建立历代名人书法、诗词碑苑。对民风民俗去伪存真,加以正确引导,结合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开设民俗展览馆。保护地方名吃特产和传统工艺品。

 3.利用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传统街道设置风味特色饮食街和特色购物街等,保护传统的生产工艺及产品 。

  第九节

 规划实施措施 一、加强宣传 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地宣传 XX 历史文化特点,以及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古建筑、近代优秀建筑的价值和地位,增强名城保护意识。

 二、完善立法 完善现有法规,制定《XX 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各个层次的保护规划要通过一定法律程序予以批准,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法规,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增强规划的权威性。

 三、深化规划 在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基础上,通过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层层深化,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四、理顺关系 建立健全名城保护管理体制,设立包括城市领导、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学者在内的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名城保护的领导、协调、监督机构。

 五、落实资金 广泛筹集名城保护和建设资金,用于文物古迹的维护和修复,以及直接与之相关的专项工程的建设;重要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周围的环境整治;重点保护地段整治和民居的维修补贴;名城基础资料调查和编制保护规划所需费用;重点地段的保护与建设,以及因名胜保护的要求而增加的投资费用。

 六、恢复利用 有计划地修复重点文物建筑。对于近期内修复有困难的古迹、遗址,在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的同时,要保留其用地,控制周边的建设。文物保护要与利用相结合。经修复的文物建筑,应作为与文化、历史等有关的陈列、展览。对有条件开放浏览参观的文物古迹,应做好整治和利用规划,逐步迁出占用的单位或住户,

  清理整治环境,建设成新的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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