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

来源: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

  招 招 标 文 件 件

  招标编号:NMCX17Z-0061 货物名称:毕业证书套等

  采 购 人:内蒙古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的准备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和评标

  六

 中标

  七

 中标通知

  八

 合同的签订

  九

 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范本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

 投标文件封皮 格式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三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格式四

 投标书 格式五

 开标一览表 格式六

 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格式七

 投标产品情况报告表 格式八

 技术要求偏离表 格式九

 同类项目业绩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资质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

 2 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科技大学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货物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货物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2018〕76369 号 采购文件编号:CT-ZB00098-201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毕业证书套、学位证书套、学生证套等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电子商城供应商库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2:00—5:00 时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的证明材料; 4.2 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招标文件

 3 4.3 供应商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

 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 1 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3 日下午 3: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13 日下午 3: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 2 号商业楼 6 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

 李娜

 王利平

 联系电话:0471-3827320-6081 账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账

 号:5831200001819100027214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 7 号 邮政编码:014010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72-5951632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05 月 21 日

 招标文件

 4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货物名称:毕业证书套等 招标编号:NMCX17Z-0061 交 货 期:2018 年 月 日前交货 招标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资金来源:单位自行支付 3 14.1 投标有效期为:90 天(日历日)。

 4 15.2 投标保证金: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12.3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同时提供 Microsoft Word 格式电子文本 1 份(以光盘形式提供)

 6 18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书提交至: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7 22.1 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13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地

 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8

 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6.2 条” 9

 采购人:内蒙古科技大学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 7 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2-5951506

 招标文件

 5

 招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 2 号商业楼 6 楼

 联 系 人:

 李娜

 王利平

 邮政编码:010010 电

 话:0471-3827320-6081

 邮

 箱:nmchz@163.com 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帐

 号:5831200001819100027214

 10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信息,请随时查阅网址 www.nm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11

 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存档。

 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的投标人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1.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投标委托 2.1 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

 2.2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3 投标人代表无有效的身份证明的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四部分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前按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请求。

 招标文件

 7 8、招标文件的修正和补充 8.1 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由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都可以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与原招标文件不符时,以补充或修正为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4 招标文件的修正或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的准备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投标事宜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一律用中文书写,如投标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必须翻译成中文,如果中英文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若投标文件中仅提供外文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11.1 商务部分 11.1.1 投标文件封皮; 11.1.2 法人授权委托书; 11.1.3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11.1.4 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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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1.1.5 投标人资格、资信文件及有关证明; 11.1.6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 价格部分 11.2.1 开标一览表; 11.2.2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必须标明货物、材料的制造商、产地、规格); 11.2.3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3 技术部分 11.3.1 投标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11.3.2 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表(以合同为依据); 11.3.3 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 11.3.4 供货计划; 11.3.5 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11.3.6 制造商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1.3.7 货物制造商的原始技术资料和真彩彩页; 11.3.8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 其它部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和签署 12.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要求编写目录、页码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订书钉、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投标文件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2.2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永久性字迹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和打印,由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公章,副本可用复印件。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数量“见前附表第 5 项”,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根据分包标段每一份招标文件单独编写一套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公章,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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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5 投标文件书写必须工整清楚,资格、资信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资信及其他资料如出现过期及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12.6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报价 13.1 除有特别规定外,每包投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报出两个及以上报价,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3.2 投标人报价为采购人对招标货物(服务)包括印刷材料成本、打字、版面设计、排版、制作、印刷、装订、利润、税金、技术要求中特别要求的费及售后服务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等在内的验收完成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

 13.3 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采购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3.4 特别说明,有效投标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前附表 3 项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人不得修改报价,也不得就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4.2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到账时间为准)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 2%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方式:呼和浩特市地区可采用合格的支票、电汇;外埠可采用电汇或银行汇票非现金形式提交。

 15.4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5.5 招标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15.6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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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7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8 中标人不能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统一密封,电子文件单独密封。

 17.2 在封套上均应注明下列显著识别标志 17.2.1 采购人:

 17.2.2 招标项目名称:

 17.2.3 招标编号:

 17.2.4 招标货物名称:

 17.2.5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并写明开标前不得启封 除了按本须知第 18.2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正本”、“副本”、“电子版”。

 17.3 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按封套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8.1 款、18.2 款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印章。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18.2 采购人根据自己的考虑可以适当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提前通知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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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根据延长时间而延长。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和单位公章。

 2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按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密封后,送达采购人,在外封套上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和招标编号。

 21.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和评标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预先确定的地点。投标截止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拆封,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3、采购方式的转变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24、评标委员会 24.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2 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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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4.4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4.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4.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24.4.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4.4.4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5.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5.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5.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4.5.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4.5.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4.5.6 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5、评标 25.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25.1.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1 资格性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格式、装订、文字、投标报价、投标产品的完整性和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5.1.1.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有上述情形之一不符合的为初审不合格,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招标文件

 13 25.1.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1.3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2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本身内容,而不靠其他外部证据。

 25.3 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4 采购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以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6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5.6.1 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5.6.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5.6.3 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6.4 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6.5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5.6.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7 从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到中标人确定日止,任何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或与采购人私下接触并进行企图影响采购人的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6.1 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为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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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6.2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按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26.3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权值及评审内容 价格和技术的权值占总分值的 80%;商务部分的权值占总分值的 20%。

 26.3.1 价格和技术的权值占总分值的 80% ①价格权值 30% 本项目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②技术权值 50% 对货物参数的响应性;投标货物选材质量好、印刷技术好的;根据企业印制装订配套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及整个证书生产流程;版面具有无色荧光返绿防伪油墨印制的;企业印刷工艺现有状况及研发能力情况;投标产品满足学校需求、对用户适用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实物样品等内容。

 26.3.2 商务部分的权值占总分值的 20%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至今)财务状况、信誉 有效的银行出具良好资信证明的;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②交货期; ③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依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④服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有针对学校印刷业务的服务计划、方案的;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人员、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投标人在呼和浩特或者包头有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办公场所面积和照片、地址、人员配置、联系电话和备品备件的储备)。

 26.4 评标资料 26.4.1 技术资料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可实施性,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产品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可维护性和实用性强,具有安全性、易于安装和操作,产品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是否提供了国家权威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的安全可靠适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区环保要求等。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生产产品制造工艺是否先进可靠,对确保产品的质量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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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施。投标产品选材是否精良,结构、工艺、材料、使用功能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技术创新产品等内容。

 26.4.2 商务资料 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至今)的资格情况、资信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财务审计报告等内容; 业绩: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书; 服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完整有效可行的详细的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和具体措施详细明确有效,包括本地化服务能力、响应时间和优惠承诺等内容。本地化服务能力是指投标人是否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设有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若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常设售后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地址、人员配置、联系电话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等内容。

 27、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27.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7.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需提供:

 27.2.1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7.2.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产品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27.2.3 技术要求偏离表(必须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对应)。

 27.3 投标产品情况,指出的设备品牌、主要技术参数和重要性能指标及特点,主要工艺和技术标准,是否属节能环保产品是投标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

 27.4 主要易损件情况报告,要标明部件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等内容。

 28、保密 28.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综合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 投标人不得干扰采购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招标文件

 16 29.2 要求口头澄清及其答复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但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六、中标 30、经过评标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的能力强,投标报价对采购人最有利,能够提供最佳的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投标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人。

 31、评标工作完成,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www.nm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32、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函内容按《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的可能。对无效质疑恕不予以答复和受理。

 七、中标通知 33、招标代理机构经采购人确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4、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八、合同的签订 3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书。

 3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签订采购合同或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撤销中标通知书,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9、合同应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合同不至于散开或

 招标文件

 17 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且要求加盖骑缝章。

 九、履约保证金 40、若需要合同中约定。

 招标文件

 18

 第三章

 合同范本

 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

  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批准文号:

 货物名称:毕业证书套等 供 应 商:

 二○一八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19

 合同书目录 章

 节 内

 容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交货 第五章 保险 第六章 付款方式 第七章 包装和运输 第八章 技术文件 第九章 变更通知 第十章 协调与联络 第十一章 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 第十二章 质保期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五章 仲裁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附件 1 供货一览表 附件 2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 4 货物验收单

 招标文件

 20 第一章

 定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的含义: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就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项目

 货物供货、运输以及售后服务条件而签署的协议,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及所有附件,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2“甲方”是

  。

 1.3“乙方”是

  。

 1.4“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和其他材料。

 1.5“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

 1.6“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了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项目

  货物的货物费、包装费、运杂费、验收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各种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7“工程文件”是指乙方按合同完成货物的设计、生产所需图及手册技术资料。

 1.8“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本合同范围: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项目

  货物供货、包装、运输、验收、检测、技术资料以及售后服务、各种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2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货物、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它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所必须的某项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直到达到指标为止。

 2.3 对甲方需要而技术要求又没有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供货期以及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并经甲方确认后投入使用。

 2.4 供货范围详见供货一览表。

 招标文件

 21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 采购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计(元)

 备注

 „

  3.2 该价格为固定价,包括货物供货、运输、验收、检测、技术资料以及售后服务、各种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四章

 交货

 4.1 本货物交货时间为

 ,具体交货时间可根据甲方通知进行有机调整。若因甲方基础因素导致时间延迟,则乙方交货时间顺延。

 4.2 货物到达现场后,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货物数量和外观的初步验收,并签署入库验收报告。到场的货物必须是崭新的货物。

 4.3 在交货不同阶段,双方应充分合作,当发生技术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必要的技术文件,全部由乙方负责解决,由甲方签单认可。

 4.4 假如双方对货物验收结果或验收手段有异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检验结果提交给国家指定的技术监督部门再作检查,双方提出的任何索赔都应依据法定部门签发的证书而定。

 第五章

 保险

  5、保险:

 本合同由乙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 100%的“一切险”的保险。

 第六章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

 22 6.1 甲方使用人民币支付。

 6.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货到出具相应的验收单后,甲方支付乙方

  ,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6.3 其它:

 。

  第七章

 包装和运输

 7.1 包装要求:

 7.1.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保证产品到达用户所在地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包装材料不予回收。

 7.1.2 每件包装物内,应附有装箱单、合格证、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等资料。

 7.2 装运条件:

 7.2.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重、总体积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特快专递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7.2.2 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7.3 装运通知:

 乙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 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

 招标文件

 23 容用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章

 技术文件

 8.1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协议书以及商务技术谈判约定的内容相一致。

 8.2 乙方应参照国家或国际有关的标准与规范及合同中的要求,进行合同货物的设计、供货。

 8.3 货物文件资料的提交应按照技术协议书要求的规定进行,并使用公制单位。

 8.4 由于甲方不准确的信息所引起的修改,影响了乙方的成本,甲方应及时进行变更;如除因甲方提供不准确的资料造成的错误,则由此而引起的必要的技术更改应由乙方完成且费用自理。

 第九章

 变更通知

 9.1 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货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核实同意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但在以下情况下,不得发出变更通知:

 9.1.1 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做出的,或由于乙方未遵照合同要求必须的义务; 9.1.2 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9.2 除非在甲方指示下,乙方不得对材料及物件做任何变更,双方认可的变更单是更改合同价和交货期限的唯一合法方式。

 9.3 如果乙方认为所做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

 第十章

 协调与联络

 10.1 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

 10.2 如缺货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乙方应提前联系甲方。

 10.3 除非合同有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合同中所要求的联系方式为书面形式。

 招标文件

 24

 第十一章

 质量要求与质量保证

 11.1 货物的交接验收按技术协议的要求以及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

 11.2 质量认定部门: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二章

 质保期

 12.1 质保期为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

 12.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且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12.3 在质保期内,若非甲方所致,则货物有缺陷应由乙方免费更换。

 12.4 在质保期结束前,甲方对该合同货物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纠正。在乙方解决了质保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甲方应给乙方签字认可。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13.1 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货物致使乙方延期交货等,双方协商解决。

 13.2 由于技术、质量、非不可抵抗力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13.3 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如逾期到货,未按合同执行导致甲方交货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

  违约金。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为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战争、爆炸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引起合同进度的延误,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

 招标文件

 25 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尽快把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货日期,并由甲方发给乙方交货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供货期后相应顺延。

 14.2 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第十五章

 仲裁

 15.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2 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

 15.3 仲裁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5.4 在仲裁过程中,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否则双方必须继续履行他们各自的合同义务。

 15.5 合同若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16.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6.3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

 16.4 合同由合同总条款、技术协议、投标文件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招标文件

 26 甲方:内蒙古科技大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 2 号商业楼 6 楼 电话:0471-3827320-6081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招标文件

 27 附件 1 供货一览表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单项合计(元)

  合 计 (大写):

  (小写):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注:1、所有价格币种为人民币;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

 招标文件

 28 附件 2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

 29 附件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招标文件

 30 附件 4

 货物验收单

 金额单位:元 合 同 号

 采购单位 内蒙古科技大学 采购代理

 供货单位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单项合计

  合

 计 (大写):

  元 (小写):

  元 供货时间 及 地 点

 货物状况 外观是否完好

 数量是否正确

 物件是否齐全

 技术资料 是否完整、齐全、符合要求

 不 合 格 情况说明

 合同是否 验收合格

 最终用户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最终用户 签字盖章

 注:最终用户签发的货物验收单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

 31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 投标文件封皮

 内蒙古科技大学货物采购

  投 投 标 文 件 件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32 格式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全权代表姓名)

 (在本单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职务:

  单

 位:

 部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

 33 格式三、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人

 手机

 代理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招标文件

 34 格式四、投标书

  我们仔细研究了贵公司的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我们认为我们有能力也完全同意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们投标的总报价为

 (万元)

 假如我们中标,我们保证:

 1、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所要求的时间、质量和其它一切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

 2、我们同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

 天,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无论中标与否,我们愿意承担由投标准备直至签订合同协议前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任何资料。

 7、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投标中若中标,我方同意从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招标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招标文件

 35 格式五、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招标文件

 36 格式六、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制造商 产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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