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体育职业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8分数线

来源: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18-12-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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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是2003年5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以下是大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体育职业学院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自觉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12676(国标代码),77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的一所学科类别齐全、面向区内外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之一。
  学院位于塞外名城呼和浩特市青山脚下的大学城,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优美的校园环境,怡人的周边景色,便利的交通设施,为师生提供优雅、舒适、和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习实训中心、校外实训基地、体育场馆、文体馆、大学生创业园等。学院还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普通话测试站。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2.63万册,电子图书46万册。
  学院现设七系四部:商务系、经营管理系、会计系、旅游系、信息技术系、艺术设计系、食品工程系,国际教育教学部、社科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和中职教育教学部,开设10大类专业群44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617人,专任教师375人,教授28人,副教授139人,讲师314人。拥有自治区教学团队6个,在校生万余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并设有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多种补贴等学生奖励资助渠道。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重点建设、示范引领、特色发展”的原则,实施“优势做强、特色做精”的品牌战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构建“岗课证赛”融通、“校企交融,校企共赢、文化相融”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公众形象和社会信誉深受百姓好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纪检监审处、学院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各系部等人员和部门组成。其中,院长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工作;纪检监审处监督检查招生章程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受理信访举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学院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根据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编制2018年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8年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采用“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第十条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第十一条 美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物价部门核准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生效。
  第十六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5279864
  学院网址:www.imvcc.com
  招生微信号:smxyzsb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锡林郭勒盟行署。学院位于素有“草原明珠”之称的锡林浩特市。学院占地面积2000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实有固定资产50.04亿元,其中实验实训设备总值2.7亿元。拥有配套齐全的教学、实验、实训和生活设施,条件一流。现有教职工17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363人。全日制在校生15257人(含留学生200人)。
  学院现设有医学院、机械与电力工程学院、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成吉思汗电影艺术学院、通用航空学院、齐·宝力高国际马头琴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马术学院、民族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和福达驾驶员培训中心等16个教学单位,设有蒙古文化研究所、蒙古族科学史与游牧文明研究院、褐煤粉煤灰工程技术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学院合作开设蒙医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气自动化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等7个职业本科专业;开设有护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畜牧兽医、播音与主持(蒙古标准语)等50个高职专业。新建成占地面积32000平米、设备先进的附属康复医院,为发展我盟健康产业、建设养老社区提供支撑。
  学院先后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院校;2014年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该年度全国大学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之一;同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民族艺术、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单位。2015年被授予“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11月获批“草原英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基地”。2016年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教育厅授予的“2011—2015内蒙古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17年荣获“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优质高校”建设高校。
  二、国标代码:12677
  三、报考代码:785(内蒙古自治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外语语种:除英语教育专业限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七、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办学,质量立校,内涵发展”的原则,坚持国家制定的高等院校的办学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立足当地、辐射周边、面向企业、外联国际,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以信誉求生存、以就业促发展,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为在内蒙古地区有一定影响,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现代化高等院校。
  八、就业渠道:学院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我院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宁波、东莞等经济发达城市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诚信的协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就可签定就业合同或就业意向。2014年初,国家电源基地项目——锡盟至山东济南、锡盟至江苏泰州两条特高压输电工程项目已正式启动,锡盟委、行署委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为锡盟当地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未来3—6年,我院将为电源基地相关企业输送大量煤、电、矿等专业的高职高专技术人才。
  九、二级学院设置:医学院、机械与电力工程学院、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成吉思汗电影艺术学院、通用航空学院、齐·宝力高马头琴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马术学院、民族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福达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十六个教学单位。
  十、专业设置:
  全日制职业本科招生专业(面向内蒙古)有护理、蒙医学、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气自动化技术、学前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体育教育(足球方向)7个专业。
  全日制专科招生专业有护理、护理(老年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蒙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厂方向)、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电厂化学分析与检验)、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宠物诊疗)、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技术(草原生态保护)、园林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播音与主持(蒙语标准语)、音乐教育(舞蹈、声乐、器乐)、音乐表演(马头琴演奏)、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影美术)、音乐表演(电影作曲)、体育教育(足球、中小学教师、搏击)、民族传统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运动训练(马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据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件与维护、网站管理与维护)、通信技术(通信设备安装与维护、4G技术与基站工程)、软件技术(网站建设、艺术设计)、会计(会计电算化)、经济信息管理、导游(旅游与酒店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0个专业。
  十一、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平行分考生录取
  如遇考生实际投档分数相同时,文科按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由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
  (三)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蒙授其他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班考生只招收有蒙语言基础的考生,无基础考生慎报。
  (六) “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及专业测试,不合格考生转入其他专业就读,无基础考生慎报。面试、体检及专业测试标准见学院招生简章及网站通知。
  十二、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三、奖助措施:学院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助学制度,并为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
  邮 编:026000
  联系电话: 0479—8269414、8263433
  学院网址:www.xlglvc.cn
  学院招生网址:www.xlglvc.cn/zhaosheng
  咨询机构: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

【2018年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查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学院简介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体育运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是自治区一所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和训练为主,培养具有立足社会必备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的中高级专门体育人才,同时全面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二线队伍的建设,肩负着向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的任务。
  学院大专分设了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体育新闻方向)、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体育运营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健身指导与管理8个专业,其中运动训练系开设有足球、田径、篮球、网球、健美操、散打、摔跤、健身指导、冰雪方向、户外拓展、健身气功、游泳救生、跆拳道等方向。中专开设了十几个专项。
  学院代码:12894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及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专业特色、人才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程序
  第七条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方式录取。
  第八条 录取原则
  如投档考生按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投档分数达到调剂要求),我院将考生志愿调剂到未满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蒙语授课学生学费为4000元/年,住宿费男、女生均为公寓800元/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招办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3361128
  传真号码:0471-6515709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
  邮政编码:0100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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