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

 2015年,司法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务实作为,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突出源头维稳,人民调解注入文化建设新活力

 我局结合基层实际,注重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着眼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从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前端管理和事前防范上着手,由解决纠纷向不出纠纷和少出纠纷上做文章。同时深入挖掘调解文化,积极发挥其协调功能、教育功能和疏导功能,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网格管理化解基层矛盾。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员一天一排查、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市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采取边排查、边调处、边化解等多种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644件,调解成功1625件,调解成功率98.8%,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0件,共120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共36人次。

 2、专业调解维护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全市专业调委会共调解纠纷54起,涉及当事人192人,协议赔偿金额535多万元。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流转、林权纠纷、土地产权、学生意外伤害等矛盾纠纷高发行业达到了专业引领的目的。

 3、队伍建设突出能力提升。一是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业调解委员会成员、基层司法所全体员工共274人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针对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技巧,围绕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政治理论等内容进行了11个专题的辅导。通过培训,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二是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化评定,由各乡镇司法所推荐,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将1011名人民调解员分为五个等级,通过评比在系统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4、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联合市文明办共同发起“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在全市1000多名调解员中初选了15位优秀代表参评,三峡日报、电视台、湖北网、掌上等媒体同步跟踪报道,在全市营造出依法调解、共创和谐的法治文化氛围;二是编辑出版了《让“东方之花”在更加绚烂》《典型案例评析》《实用调解用语》等人民调解工作用书,制发了300多张《铸和谐基石》光碟,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起到指导示范作用。

 二、创新普法载体,法治建设凸显新成效

 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各级领导对市“六五”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以“法润”工程打造普法工作升级版,不断创新法治文化新形式、新内容、新载体,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润”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为法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5、创建“三个”平台。一是法治文化平台。今年新建成清江法治公园、响水洞村法治文化广场、姚家店政府法治文化广场和宜家法治文化庭院,将法治元素融入当地的自然景观,着力打造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同时集生态、休闲娱乐、法制宣传教育于一体的群众活动新阵地;在司法局办公大楼建成法治文化展示厅,将书法、摄影艺术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通过润物无声的方式向市民传播法治文化。二是法治栏目平台。完善电台电视台“普法”栏目,在市电视台举办《法律讲堂》、《法治进行时》、《法治时空》等栏目,用说故事、明法理的形式,以事说法、以案说法;5月份,法治建设专题片在三峡电视台三次播出。三是法治阵地平台。利用led彩屏和物业小区飞视滚轴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持续开展“公交车载电视”普法项目;在城区主干道29个公交车站台张贴普法宣传画;在每个村、社区都建起一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培育出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户”;利用“司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6、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组织开展以“赠送一批法律书籍,送一台法治文艺节目,举办一场法律知识讲座,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户),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为主要内容的送法进乡村的“五个一”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共为基层村、社区送法律书籍约10万册,举办法治文艺演出123场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85个,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87场。二是开展“平安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今年五月在红花套镇人民广场举行平安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村民代表宣读倡议书、为“荆门山法治宣传服务队”授旗、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赠送法律读本、集体签名等形式,掀起了全民参与平安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新高潮。

 7、实施“三大创建”。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创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方案纳入全市统一考核范畴,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加大法治单位创建。重点抓好“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办一期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一次送法下乡。三是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重点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真正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管理权落到实处。今年四月,我市红花套镇渔洋溪村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

 8、深化“两大品牌”。清风“女子普法小分队”利用女性独有的亲和力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通过举案例、唠家常,在谈笑间潜移默化传授法律知识,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送到教堂、军营。今年共发放资料1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成为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依托自行车协会组建的“六五”普法轻骑队,利用周末时间走街串巷,发放资料,开展法制宣传,今年来,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0余次,发放资料8000余份,增强了居民的法治观念,提升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召力。

 三、完善工作举措,创新社会管理迈出新步伐

 9、健全社区矫正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价工作,实行保证人制度,从源头上降低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风险。今年,共开展审前调查88件,法院采信率达99%。

 10、落实刑释人员生活救助制度。对刑释解教中的“三无”人员分别按农村、城市低保标准发放6个月生活救助。共对54名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对象落实了临时性救助、低保。

 11、持续开展“特别家书”活动。今年共收到各地监狱的籍服刑人员寄来的“特别家书”130封,对重点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并给予回信。

 12、推进“阳光成长驿站”工程。依托“阳光关爱基金”,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活动。今年来,共对3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了走访慰问,为孩子们送上慰问金、营养品和书籍等节日礼物,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13、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把帮扶措施制度化。今年来,市社矫局、司法所集中组织公益劳动1031人次,集中教育205人次,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到相关单位进行公益服务530人次。

 截至日前,全市社区矫正人员131人,今年接收83人,解除98人,累计接收672人。今年,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市人民法院收监,这是市首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收监执行,确保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夯实工作基础,法律服务民生有新贡献

 14、实施“五项便民措施”,打开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开展便民咨询,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一站式”办证服务,使群众“少跑路、跑少路”;对于孕产妇、年老、残疾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公证员直接上门提供公证服务;开通“出证快车”,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出证期限;实行“恤民收费”,合理简化减免审批程序,加大减免收费力度。今年来,共办理公证890件,其中上门服务31件。

 15、以“三万”活动为契机、推动“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成立“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四个子项目建设:一是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法务网格工程”为依托,构建市、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二是普遍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开展“免费律师助您讨薪—2015年法律援助暖冬行动”。对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通过法律援助尽快讨回欠薪或工伤赔偿,避免矛盾激化。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9件,受援人数达370人,讨回工资及各类赔偿570余万元。四是开展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行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排查、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全市村(居)无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群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械斗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利用社区一刻钟“法律援助圈”、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圈”,让每个村、社区配有一名法律援助明白人,保证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和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到目前,我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结案250件,完成法律援助事项1920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921万元,为受援人免除代理费105万元,提前完成XX市司法局在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

 17、律师参与信访常态化。在全市择优选拔18名执业一年以上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开展律师联合接待、陪同领导接访。在信访案件办理、督察督办工作中引入全程律师参与,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评查、认定中邀请律师参与审查和研判,对热点、难点和重点信访问题开展律师联合调研。今年来,共为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42条。

 五、提升保障水平,工作作风和基层建设有新进步

 18、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装备设施、所务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全面抓好全市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10月,湖北省司法厅对聂家河司法所、红花套司法所两个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并对“十二五”期间我市司法所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督办。

 19、以提能增效为目标,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通过春训提高全系统队伍士气和凝聚力,激发干事激情,举办基层调解员培训班,提高整体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提高了全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为基础,将队伍作风建设纳入新常态,加强集中教育学习,学文件,学精神,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全体干部参观宜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提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讲政治、明方向,讲大局、作贡献,讲纪律、强执行,增信心、见行动,全面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

 做好即将在我市召开的法治宜昌现场会各项准备工作,深入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筹备“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微博微信等现代新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学法渠道。加快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

 二、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务网格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特殊人群管理。高质量建设心理咨询中心,实行月、季分析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预警、预判、预案机制和调解优先机制,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始终。继续完善“法务网格”,重点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三、建立普遍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力度,狠抓办案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产品。建立普遍的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逐步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通过提前评估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利用法律服务部门窗口行业的特点,开展服务示范点建设,创群众满意行业和部门。引导公证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继续推行“阳光便民”行动。

 四、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塑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规范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加大执法执业监督力度,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狠抓执行力,做到工作有布置就有检查,有检查就有结果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效能考核;狠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实际行动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十三五时期,市司法行政工作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法治,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跨越式发展而努力。

 1、全面打造“法润”升级版,创建“法治四城”。站在“法治是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全面提档升级“法润”工程,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城、公正司法满意城、社会治理创新城、全民守法和谐城的“法治四城”。努力实现十个走在前列,即围绕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走在前列;围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围绕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建设走在前列;围绕守法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前列;围绕社会和谐,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走在前列;围绕法治惠民,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走在前列;围绕全民守法,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培育走在前列;围绕法治人才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围绕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润泽弘扬走在前列;围绕法治监督,监督合力与监督实效走在前列。

 2、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教育。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学校法治教育的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探索建立互联网+电子法务体系。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努力满足基层群众法律事务的新需求,建立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网格为基础的司法行政互联网+电子法务服务新体系,打造法律事务进网格工作新平台,把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三大职能”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预约、公证服务预约“七项工作”延伸到社区(村)网格,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4、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十三五”期间,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完成两个乡镇司法所升级改造和一个矿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5、进一步加强专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向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全市调解专家库,探索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向大调解方向发展。以现有已建设成熟的专业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开辟人民调解新领域,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

 6、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构筑管理有序、运行规范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系。升级建设阳光之家教育基地,建立功能齐全,集集中教育、心理矫治、义务劳动、过渡性安置为一体的综合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强化衔接、管理、教育、矫正等环节,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体系。

 7、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空间,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力争使每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都能够获得便利的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水平,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等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备、规范。

 8、抓好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法律服务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在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单位、企业,提高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培养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加快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律师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努力塑造律师良好的诚信形象。组织律师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广大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9、不断加强公证管理工作,提高公证公信力和影响力。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加强对公证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促进公证工作不断规范化。强化公证监督,加强公证质量检查,避免错证,杜绝假证;积极引导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力争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公证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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