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11-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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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为持续抓好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区实际,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备案原则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遵循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完整规范、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严禁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不如实填报备案信息;严禁泄露或者擅自对外公开备案材料和信息。

 三、备案内容 (一)任职备案 1.事先沟通。镇(街道)党(工)委拟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前,应事先将调整原因、产生程序等情况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沟通,经同意后方可启动调整程序。

 2.考察了解。启动调整程序后,镇(街道)党(工)委要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明纪警示谈话和专项考察。坚持“逢进必审”原则,严格执行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对拟任人选由区纪委监委、政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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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信访、税务等部门(单位)进行资格联审。

 3.任职调整。资格联审和考察了解后,无影响任职情形的,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向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调整方案,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备案表、拟任人选资格联审和专项考察情况等。区委组织部书面答复同意后,按程序组织调整,召开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下发任职文件。

 4.结果报告。正式任职后 5 个工作日内,镇(街道)党(工)委要将任命文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履职备案 1.目标任务备案。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每届任期伊始制定任期工作目标,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经过“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表决后,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2.履职情况备案。镇(街道)党(工)委每半年组织 1 次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调研评估,重点了解村(社区)书记工作实绩、遵规守纪、群众口碑及参加教育培训、受到激励表彰等情况,并进行量化赋分排名。每年年底,镇(街道)党(工)委,结合村(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党组织书记履职调研评估等情况,确定评价等次,并进行公示。评价等次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加强村干部动态调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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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职、不胜任、不合格的党组织书记,亮“红牌”坚决进行调整撤换;对打不开工作局面、工作精力靠不上、不担当、不作为等赋分排名靠后的,亮“黄牌”并对党组织书记采取停职教育等方式加强管理。停职教育时间一般为 2—3 个月,期间停发基本补贴报酬。停职教育期满,表现好的,镇(街道)党(工)委恢复其职务;表现差的,予以免职。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备案管理。

 3.奖惩情况备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任期内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奖励、表彰的,以及在任期内受到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涉及违规行为的,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备案。

 (三)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备案 1.备案范围。涉及以下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应当进行备案:(1)本人婚姻状况变化情况;(2)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4)本人、配偶及子女在辖区内承包工程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资源的情况;(5)从近亲属中发展党员情况;(6)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7)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应当请示报告的其他事项;(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重大事项。

 2.备案程序。属于个人重大事项备案范围的,由本人及时向镇(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并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备案表》。镇(街道)党(工)委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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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请示报告后,应及时予以审议、批复。

 四、档案管理 1.严格“一人一档”。镇(街道)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镇(街道)党(工)委自行保管,一份交由区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2.完善档案管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目录,完善档案管理。管理目录一般应包括:任免文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情况登记表,入党材料,各类奖励、处分材料,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备案表,以及其他各类需归档管理的材料。

 3.加强档案信息沟通。镇(街道)党(工)委应定期与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单位)对接沟通,及时掌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对存在不宜继续担任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撤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流程,从严从实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落实。

 2.规范报批程序。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履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方面需要备案的相关材料,要按照“个人据实填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的程序,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填写、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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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确保时效性和真实性。

 3.严肃报批纪律。严格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坚持“凡动必备”的原则,对瞒报、少报、漏报的,责令镇(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备案材料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备案材料参照此办法执行,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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