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认识关系43142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20-09-19 点击: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在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有真理性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离不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反面:认识可以是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是主体在实践活动前,既能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做出预测和规划,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

推荐访问:浅谈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实践 关系
上一篇:实践认识关系
下一篇:2014浅谈幼儿教育与实践论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