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城管分局遂安大道16米拓宽绿化及护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4862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招标编号:

 5109042018000278

 道 安居区遂安大道 16 米拓宽绿化及护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 · 四川(遂宁)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二 ○ 一八年

 月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招标文件格式 ................................................................................................................. 233 第四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2 第五章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5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4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71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委托方的 安居区遂安大道 6 16 米拓宽绿化及护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及招标方式 (1)

 招标编号:5109042018000278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

 安 居区遂安大道 6 16 米拓宽绿化及护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第二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控制价:

 82.52 万元/年,三年共计 247.56 万元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绿化工程、绿化养护等类似项;

 (2)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施工活动介绍信》或入川承揽业务备案材料。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

 (4)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附件 8)。

 注:中标人在中标后 5 工作日之内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的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6、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及售价:

 4 6.1 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aj.snggzy.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登录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按网上提示注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6.2 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投标保证金; 6.3 网上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技术咨询电话 028-85186230 转 812、813 6.4 发售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

 7.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12 月24 日上午 10:00 时前登录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缴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公司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司委托书原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9.开标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工商局 5 楼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住建局二楼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825-8660234 招 标 人: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工商局 4 楼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5-8669186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住建局二楼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825-8660234

 2 代理机构 招 标 人: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工商局 4 楼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5-8669186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本项目最高限价 247.5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

 6 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采购主要内容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四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

 (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中标人在中标后 5 工作日之内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的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6 项目供货要求 详见第六章。

 7 服务地点 安居区遂安大道 16 米拓宽绿化及护坡绿化

 8 质量要求 详见第六章。

 9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7 10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16 年或 2017 年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遂宁市安居区工商局 5 楼 1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工商局 5 楼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封装于五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及分别对应的“开标一览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19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当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的方式,经投标人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 20 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 万元。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12月 24 日上午 10:00 时前登录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按网上提示缴纳才能视为有效投标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报名系统下账时间为准)

 2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4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拒收现金)形式交纳。

 收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9 时提供)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由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取,采购人不再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5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 的 形 式 通 过 四 川 省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sczfcg.com)、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aj.snggzy.gov.cn/n)进行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没有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6 供应商质疑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计算 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受理单位为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27 现场考察 不组织 28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2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 31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3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3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我中心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居区分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通过“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 4. .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12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1 )投标邀请; (2 2 )投标人须知; (3 3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 4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5 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6 6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7 7 )采购项目的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8 8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9 9 )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 1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11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 12 )投标有效期 ( 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 7. . 投标人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13 8 8.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组织) (2 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1 10 01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 10 02 .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 11 1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 12 2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 13 3 .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 13 31 .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 13 32 .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 13 33 .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 13 34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 14 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 4 .1 。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4.1 。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3)服务应答表; (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 14 43 .3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

 15 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详见第四章、第五章相关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9)商务应答表;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2)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承诺函、投标人廉政承诺书、诚信承诺函、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 14 4 .4 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 14 45 .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 15 5 .投标文件格式

 1 15 51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 15 52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 16 6 .投标保证金

 1 16 61 .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16 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的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 16 62 .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按网上提示缴纳才能视为有效投标。

 1 16 63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4 18.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 16 65 .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 16 66 .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 17 7 .投标有效期

 1 17 71 .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 17 72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 .1“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递交。

 192 .2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性文件两部分。资格性响应性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一致,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17 “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单独成册,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密封袋内,并在其投标人名称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3 .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 19 94 .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处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9 .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彩页除外),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96 .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197 .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2 20 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 20 0 .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20 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与按规定获取(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20 03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20 04 .4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 21 1. . 投标文件的撤回

 2 21 11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21 12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8 五、开标和中标 2 22 2 .开标

 2 22 21 .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 22 2 .2 开标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 22 2 .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开标现场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 22 2 .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22 25 .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 22 26 .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 22 27 .7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 (2)没有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非原件的

 2 23 3 . 开标程序

 2 23 3 .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9 名单。

 (2 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 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 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 24 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 25 5. . 中标结果公告

 2 25 51 .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遂宁市安居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

 2 25 52 .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 25 5 .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 25 54 .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 0825-8669186。

 2 26 6. . 中标通知书

 2 26 61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0 2 26 62 .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26 63 .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7 7 .签订合同

 2 27 71 .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与采购人法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人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 27 7 .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服务内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 27 73 .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27 74 .4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

 281 .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82 .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1 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的补充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一份交区政府采购中心。

 30. . 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301 .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交款金额、方式、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22 条)。

 302 .2 如果中标人在未按前附表 22 条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03 .3 中标人凭退款申请(需要注明项目名称、编号、金额、采购单位签字盖章、中标方盖章)、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验收合格报告合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

 31 .履行合同

 3 31 11 .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 31 12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2 2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 33 3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 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 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 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 6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 (7 7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 8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 9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 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11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 34 4. . 申请支付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3 35 5. . 质疑与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

 3 36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第三章 招标 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文件应按总则第 20 条的规定编制和封装。

 投标文件主要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性文件两部分具体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如招标文件特殊要求除外。

 24 附件 1 1 :投标函

 投标函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认真完成所承诺的相关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遂宁安居区公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6. 我方自愿接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25 附件 2 2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身份证明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声明: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职务),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26

  附件 3 3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注:1、如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2、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27

 附件 4 4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年报价(万元/年)

 服务期限(年)

 总报价(万元)

 1 安居区遂安大道 16 米拓宽绿化及护坡绿化养护

  3

 合

 计(万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28 附件 5: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年报价(元/年/ ㎡ )

 服务年报价(万元/年)

 服务期限(年)

 单项总价(万元)

 1 景观带绿化养护面 积 275264.95㎡

 3

 2 斜坡绿化养护面积 68335.57 ㎡

 3

  总

 价( ( 万元)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29

 附件 6 6 :

 服务应答表

 服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30

  附件 7 7 :承诺函

 承诺 函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31 投标日期:

 附件 8 8 :诚信行为声明函

 诚信行为声明函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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