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

来源: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0-11-11 点击: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 (个人客户)

 (2013 年版)

 甲方: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协议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特提请甲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鉴于乙方作为金融机构具有提供本协议项下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服务的能力和资格,甲方已经知悉乙方该项服务是有偿、有合法依据、且独立而非附属于乙方其他服务或产品,并认可其收费标准是合理的;甲方自愿选择申请办理此项服务。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指乙方通过境内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与甲方开展人民币记账式债券买卖,并为甲方办理债券托管和结算。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甲方自愿申请开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经乙方同意后,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在乙方开立柜台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并办理乙方提供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2.甲方有权要求阅知乙方制定并最新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和《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规定。

 3.甲方有权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要求,向乙方提交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交易申请,并通过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相关系统(以下统称“交易系统”)查询相关账户余额变动情况或划转资金,以及按乙方规定申请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手续。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申请开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和有效的身份证件。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人民币个人借记卡,认真阅读并签署本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充分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及 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并缴纳相关费用。

 3.甲方在乙方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应办妥乙方电子银行相关注册手续,并遵守电子银行渠道的相关规定,熟悉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各项

 操作,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甲方在乙方的营业网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应遵守乙方营业网点具体办理程序规定。

 4.若甲方开办柜台记账式交易前未在乙方开立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账户,则甲方在开立柜台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时,乙方将联动为甲方开立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账户。甲方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业务,应当遵守乙方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相关规定。

 5.甲方应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身份识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账号、卡号、客户编号、电话或手机号码、客户名称、终端设备信息等)和身份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密码、客户证书、动态口令、静态密码等),防范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凡使用甲方在乙方设定的身份识别信息,并按照甲方在乙方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通过身份认证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办理。

 甲方的身份识别信息或身份认证方式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 遗失、泄露或遗忘的,应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办妥上述手续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过程中,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办妥上述手续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提交交易指令时,应保证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甲方对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发现乙方对其交易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不得攻击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相关的系统。

 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 加工、分发或再发布等)乙方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报价、成交。

 价等数据),乙方不承担甲方因上述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9.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时,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乙方其他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甲方应通过乙方官方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获取并遵守乙方新公布或新通告的涉及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等。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资格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开办申请。

 2.乙方有权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柜台记账式债券的交易价格。

 3.乙方有权制定并修改《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等规定,并通过乙方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

 乙方对《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所做的任何修改,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通告。在通告期内,甲方对《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生效前通过方 乙方 8 95588 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

 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甲方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

 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

 4.甲方利用乙方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活动,或不遵守乙方《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等规定以及存在恶意操作、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时, 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并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轧平甲方所有存续交易,同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5. 乙方有权取消甲方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进行的不正当交易、其他非乙方过错原因造成的非正常交易,以及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并且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非正常交易,乙方有权取消并采取措施防止该类交易继续发生。

 6.乙方有权对交易系统或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涉及的其他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 并根据需要暂停全部或部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7.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停止交易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乙方有权暂停或停办全部或部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8. 对于因发生第 4 4 项至第 7 7 项事件而导致的成交要素有误,乙方有权取消交易且无须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由于上述事件发生错误交易、不正当交易或非正常交易的相关账户,有关交易系统确认、成交确认或其他凭证无效。

 对于因第 6 6 项和第 7 7 项事件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全部或部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乙方应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或及时通过乙方官方网站通告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承担因上述事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

 乙方的记账式债券额度不足时, 乙方有权按照监管部门规定暂停该记账式债券的相关交易,待补充债券后再恢复该债券交易。

 10.乙方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为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可用资金等各项信息,均以乙方交易系统的记录为准。

 11. 因发生以下情形未能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1 )乙方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 2 )甲方相关账户的余额不足;

 (3 3 )甲方相关账户内的资金或记账式债券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 4 )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

 (5 5 )甲方资金账户因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导致交易无法成交。

 (6 6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对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所使用的相关系统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2.乙方须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布交易报价,及时受理甲方的办理及交易申请,在乙方交易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为其提供相应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予以处理,并准确、连续地记录债券交易及余额情况,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对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甲方赔偿。

 3.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执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命令的除外。

 第四条

  计息及费用 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涉及的资金账户、托管账户等各类账户计息方式,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以及乙方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并在《产品介绍》中公布。

 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乙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管理规定收取柜台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开户费,具体费用标准按照乙方公布的服务价目表执行。

 第五条

  风险提示 乙方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通过在《产品介绍》中列举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主要风险种类和相关风险因素客观分析,对甲方开展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乙方不保证《产品介绍》中列举的风险种类涵盖柜台记账式债 券交易的全部风险种类,同时也不代表乙方对市场情况的预测。甲方承诺已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和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充分了解可能由此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及预测等信息仅供甲方参考,不构成实际交易依据,乙方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甲方确认其交易指令均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效力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充分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或签章)或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点击确认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确认为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规定方式变更或重新指定资金账户,将原资金账户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转至新资金账户,本协议继续有效。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行政命令的除外。

 第 七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甲方完成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本协议即终止。

 乙方提供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受甲方资金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资金账户因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使用, 相关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自动中止,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资金账户状态恢复正常后,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甲方违反《产品介绍》、《交易规则》以及本协议规定等乙方适用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公告停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后,本协议终止。

 协议终止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对甲方已签署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在签署本协议后原托管协议同时失效,甲方在乙方办理涉及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适用本协议规定。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在甲方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 (对公客户)

 (2019 年版)

 甲方: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协议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特提请甲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鉴于乙方作为金融机构具有提供本协议项下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服务的能力和资格,甲方已经知悉乙方该项服务是有偿、有合法依据、且独立而非附属于乙方其他服务或产品,并认可其收费标准是合理的;甲方自愿选择申请办理此项服务。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指乙方通过境内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与甲方开展人民币记账式债券买卖,并为甲方办理债券托管和结算。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甲方自愿申请开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经乙方同意后,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在乙方开立柜台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并办理乙方提供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2.甲方有权要求阅知乙方制定并最新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规定。

 3.甲方有权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要求,向乙方提交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交易申请,并通过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相关系统(以下统称“交易系统”)查询相关账户余额变动情况或划转资金,以及按乙方规定申请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手续。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机构或驻华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且未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户,并在申请开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甲方及甲方授权代办人合法、真实和有效的身份证件及真实、完整、准确的开户资料。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或者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性计划参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适用本协议,由上述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或者投资管理机构代其申办此项业务。

 甲方应保证自身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并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审批程序有权签署本协议以及参与本协议项下有关交易,上述行为不违反任何公司章程与协议;甲方签署本协议(及本协议有关的其他文件)的授权代办人已获得充分和必要的授权。甲方应出具承诺书,承诺甲方在乙方开立债券账户时,未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户;甲方在柜台债券业务账户销户前,不得直接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单独开立一级托管账户。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对公结算账户,认真阅读并签署本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充分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并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3.甲方在乙方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应办妥乙方电子银行相关注册手续,并遵守电子银行渠道的相关规定,熟悉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各项操作,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甲方在乙方的营业网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应遵守乙方营业网点具体办理程序规定。

 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身份识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账号、卡号、客户编号、电话或手机号码、客户名称、终端设备信息等)和身份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密码、客户证书、动态口令、静态密码等),防范风险、

 保护账户资金安全。凡使用甲方在乙方设定的身份识别信息,并按照甲方在乙方设定的身份认证方式通过身份认证的交易,均视为甲方自身办理。

 甲方的身份识别信息或身份认证方式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泄露或遗忘的,应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办妥上述手续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过程中,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办妥上述手续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向乙方提交交易指令时,应保证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甲方对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发现乙方对其交易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不得攻击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相关的系统。

 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加工、分发或再发布等)乙方柜台记账式债券交 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报价、成交。

 价等数据),乙方不承担甲方因上述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8.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时,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乙方其他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甲方应通过乙方官方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获取并遵守乙方新公布或新通告的涉及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等。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资格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开办申请

 2.乙方有权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柜台记账式债券的交易价格。

 3.乙方有权制定和修订《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等规定,并通过乙方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

 乙方对《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所做的任何修改,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通告。在通告期内,甲方对《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生效前通过方 乙方 8 95588 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甲方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

 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

 4.甲方利用乙方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活动,或不遵守乙方《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等规定以及存在恶意操作、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时, 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并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轧平甲方所有存续交易,同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5. 乙方有权取消甲方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进行的不正当交易、其他非乙方过错原因造成的非正常交易,以及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并且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非正常交易,乙方有权取消并采取措施防止该类交易继续发生。

 6.乙方有权对交易系统或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涉及的其他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 并根据需要暂停全部或部分 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7.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停止交易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乙方有权暂停或停办全部或部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8. 对于因发生第 4 4 项至第 7 7 项事件而导致的成交要素有误,乙方有权取消交易且无须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由于上述事件发生错误交易、不正当交易或非正常交易的相关 账户,有关交易系统确认、成交确认或其他凭证无效。

 对于因第 6 6 项至第 7 7 项事件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全部或部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乙方应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或及时通过乙方官方网站通告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承担因上述事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记账式债券额度不足时, 乙方有权按照监管部门规定暂停该记账式债券的相关交易,待补充债券后再恢复该债券交易。

 10.乙方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为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可用资金等各项信息,均以乙方交易系统的记录为准。

 11. 因发生以下情形未能执 行甲方交易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1 )乙方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 2 )甲方相关账户的余额不足;

 (3 3 )甲方相关账户内的资金或记账式债券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 4 )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

 (5 5 )甲方资金账户因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导致交易无法成交。

 (6 6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对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所使用的相关系统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2.乙方须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布交易报价,及时受理甲方的办理及交易申请,在乙方交易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为其提供相应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根据甲方的交易指令按照《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予以处理,并准确、连续地记录债券交易及余额情况,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对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甲方赔偿。

 3.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执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命令的除外。

 第四条

 计息及费用 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涉及的资金账户、托管账户等各类账户计息方式,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以及乙方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并在《产品介绍》中公布。

 甲方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乙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管理规定收取柜台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开户费,具体费用标准按照乙方公布的服务价目表执行。

 第五条

 风险提示 乙方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通过在《产品介绍》中列举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主要风险种类和相关风险因素客观分析,对甲方开展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乙方不保证《产品介绍》中列举的风险种类涵盖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全部风险种类,同时也不代表乙方对市场 情况的预测。甲方承诺已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和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充分了解可能由此遭受的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及预测等信息仅供甲方参考,不构成实际交易依据,乙方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甲方确认其交易

 指令均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效力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充分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产品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或签章)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

 力。《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确认为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规定方式变更或重新指定资金账户,将原资金账户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转至新资金账户,本协议继续有效。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司法、行政命令的除外。

 第七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甲方完成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本协议即终止。

 乙方提供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受甲方资金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资金账户因挂失、止付等原因不能使用, 相关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自动中止,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资金账户状态恢复正常后,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

 甲方违反《产品介绍》、《交易规则》以及本协议规定等乙方适用于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乙方有

 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公告停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后,本协议终止。

 协议终止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对甲方已签署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在签署本协议后原托管协议同时失效,甲方在乙方办理涉及的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适用本协议规定。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在甲方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产品介绍 (2019 年版)

 一、产品定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是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和境内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的记账式债券投资交易产品。

 二、适用客户

 本产品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的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客户,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投资管理机构等对公客户。

 对公客户应承诺开立债券账户时,未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户;在柜台债券业务账户销户前,不得直接在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单独开立一级托管账户。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或者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性计划由上述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或者投资管理机构代其办理业务。

 三、债券品种

 柜台记账式债券的债券品种为经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批准可在商业银行进行交易,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托管的债券。目前,主要的债券品种包括经发行人认可的已

 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债券。具体债券品种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品种为准。

 债券品种根据能否连续交易可分为连续交易品种和非连续交易品种。连续交易是指在一个自然周内,除因节假日等因素外,可在自然周第一个工作日指定时点起至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指定时点止的交易时间内连续交易;非连续交易是指在一个自然周内,除因节假日等因素外,仅可在工作日指定时间段内交易。具体可连续交易的债券品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在官方网站()债券频道下“新品速递”栏目公布。

 四、交易币种及交易单位

 柜台记账式债券的交易币种是人民币和美元等其他币种。交易报价单位为“元/百元面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债券交易报价和应计利息在报价界面显示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债券到期收益率在报价界面显示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字。

 柜台记账式债券的单笔交易起点数量为 100 元面值,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 100 元面值。

 五、交易类型

 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按照成交方式不同分为债券发行认购交易、债券续发行认购交易和现券买卖交易。

 (一)

 债券发行认购交易

 债券发行认购交易指客户在债券发行期内认购债券的交易。对于认购日早于起息日的债券,支持发行期特定时段内撤单功能,具体可撤单债券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范围为准。

 (二)

 债券续发行认购交易 债券续发行认购交易指客户在债券续发行期内认购债券的交易。

 债券续发行是指发行主体对首次发行后进入交易期的债券进行增发的行为。

 对于认购日早于起息日的债券,支持发行期特定时段内撤单功能,具体可撤单债券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范围为准。

 (三)

 现券买卖交易 现券买卖交易指客户在债券交易期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报价实时买卖债券的交易。

 六、债券转托管、非交易过户、付息及到期兑付

 (一)债券转托管 债券转托管是指同一客户在不同承办银行(从事柜台记账式债券业务的商业银行)或不同市场开立的托管账户之间的托管债券转移,即客户将持有的债券从一个托管账户转到另一个托管账户托管。

 (二)债券非交易过户

 债券非交易过户是指因司法扣划、赠予、遗产继承和遗赠等非交易原因,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的记账式债券所有权的转移。

 (三)债券付息及到期兑付 债券付息是指债券发行人在付息日向客户支付利息,到期兑付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到期兑付日向客户支付合计本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在发行文件公布的起息日、付息日和到期兑付日等相关要素计算应付利息和本金金额,并在付息日和到期兑付日将金额自动划入客户的资金账户。

 债券起息日指开始计算债券利息的日期。付息日指债券发行人向债券投资人支付利息的日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指债券发行人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的日期。

 七、交易报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综合参考银行间债券市场价格走势、市场流动性及交易头寸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交易报价,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对交易报价进行调整。

 柜台记账式债券的交易报价包括客户买入净价、客户卖出净价、客户买入全价、客户卖出全价、应计利息、客户买入到期收益率及客户卖出到期收益率等。客户买入净价指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买入记账式债券(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卖出记账式债券)的交易净价。客户卖出净价指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卖出记账式债券(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买入记账式债券)的交易净价。

 交易全价计算公式为:交易净价+应计利息。

 人民币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柜台记账式债券票面利率×起息日或上一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100/当前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算头不算尾)。

 外币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以发行人发行文件为准。

 客户买入到期收益率是客户以债券当前客户买入净价买入债券并持有到期所获得的收益比率。

 客户卖出到期收益率即银行买入到期收益率是银行以债券当前客户卖出净价从客户手中买入债券并持有到期所获得的收益比率。

 客户债券结算价款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实际记录为准。

 八、交易时间

 (一)电子银行渠道 适用于债券发行认购、债券续发行认购、现券买卖和债券转托管。

 1.债券发行/续发行认购 债券发行/续发行起始日 10:00 至截止日 16:30。

 2.现券买卖/债券转托管 (1)连续交易品种 周一:10:00~24:00; 周二至周四:00:00~24:00; 周五:00:00~16:30。

 (2)非连续交易品种 周一至周五:10:00~16:30。

 (二)营业网点 适用于债券发行认购、债券续发行认购、现券买卖、债券转托管和债券非交易过户交易类型。

 周一至周五:10:00~16:30。

 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停止交易日,或因出现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因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暂停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告知客户。

 九、账户管理

 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账户包括资金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客户只能开立一个债券托管账户,个人客户须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多币种借记卡作为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资金账户,对公客户须指定本机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作为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资金账户。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资金账户。

 (一)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买卖记账式债券的资金收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资金账户。

 (二)债券托管账户 债券托管账户用于客户持有柜台记账式债券的托管簿记,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受理客户开办申请后为客户开立。债券托管账户中的记账式债券按照债券发行人公告计付利息。客户债券托管账户中持有的柜台记账式债券,可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质押贷款。

 十、计息及费用

 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结算账户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客户债券托管账户中的债券按照债券发行人公告计付利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管理规定向客户收取每户 10 元人民币的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开户手续费。除此之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收取其他手续费。

 十一、风险提示

 客户开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之前应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以下仅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风险因素的客观分析,不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市场情况的预测。

 (一)政策风险: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客户正常办理。

 (二)市场风险:受银行间市场债券价格变动影响,如记账式债券交易价格发生剧烈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

 (三)信用风险:发行债券的债务人可能违背约定,不按时偿还全部本息,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持有柜台记账式债券的客户,如在非交易时间产生资金需求,可能面临资金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五)操作风险:客户因泄露身份标识信息或误使用身份认证方式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突发事件,或遭遇金融危机等情形,可能对客户正常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使客户受到损失。

 (七)其他或有风险:受相关因素影响,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记账式债券额度不足,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日持有相关债券出现持有额度不足或相关债券的买入额度达使用上限时,客户可能存在临时性无法买入或卖出相关债券的风险。

 十二、其他

 本产品介绍中所述日期及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本产品介绍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和修改。对本产品介绍所做的任何修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产品介绍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产品介绍生效前通过 95588 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产品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规则 (2019 年版)

 第一条

 开办规则 客户开办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前,须充分了解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特点及相关风险,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以及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签署并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个人客户须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多币种借记卡作为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资金账户,对公客户须指定本机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作为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其资金收付。客户确认完成开办并缴纳开户费用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其开立柜台记账式债券托管账户,用于柜台记账式债券的托管簿记。

 第二条

  交易规则 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或营业网点提交债券发行认购、债券续发行认购及现券买卖交易申请,并按照电子银行渠道或营业网点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凭证或电子指令,由电子银行渠道或营业网点受理并办理。债券分销地区、交易地区根据监管要求及发行人发行文件等相关规定确定。

 (一)债券发行认购交易 客户在债券发行期认购记账式债券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减认购债券相应资金。对于认购日早于起息日的债券,支持发行期特定时段内撤单功能,具体可撤单债券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范围为准。债券上市流通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客户债券托管账户中增加已认购的记账式债券面值。债券上市流通前,客户不能卖出已认购的记账式债券。

 (二)债券续发行认购交易 客户在债券续发行期认购记账式债券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从客户资金账户中扣减认购债券相应资金。对于认购日早于起息日的债券,支持发行期特定时段内撤单功能,具体可撤单债券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范围为准。债券续发行上市流通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客户债券托管账户中增加已认购的记账式债券面值。债券续发行上市流通前,客户不能卖出已认购的续发行记账式债券。在债券续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选择认购处在续发行期内的债券,也可以选择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报价即时买卖同支处在交易期内债券。

 (三)现券买卖交易 客户买入记账式债券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从其资金账户中扣减买入记账式债券的相应资金(买入记账式债券面值数量乘以成交全价),同时在债券托管账户中增加买入

 的记账式债券面值。客户卖出记账式债券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从其债券托管账户中扣减卖出的记账式债券面值,同时在其资金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资金(卖出记账式债券面值数量乘以成交全价)。

 第三条

 结算规则 (一)交易成交结算 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实行净价交易,按照全价进行资金结算。客户交易成交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及时为客户办理资金及债券的结算。结算完成后,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及债券托管账户中所持有债券可即时使用。

 (二)转托管和非交易过户结算 客户可在电子银行渠道(不含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提交柜台记账式债券转托管转出申请,由电子银行渠道(不含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受理并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自动扣减客户债券托管账户中转出债券的面值。

 客户可在营业网点提交柜台记账式债券非交易过户转出申请,由营业网点受理并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自动扣减客户债券托管账户中转出债券的面值。

 客户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转托管转入和非交易过户转入无须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任何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将转入债券记入客户的债券托管账户。

 (三)付息及到期兑付结算

 债券付息或到期兑付前,债券发行人将对记账式债券债权进行确认,债权确认之日为债权登记日。附息债券每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一般为债券付息日之前的第 2 个工作日,债券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工作日停止交易,付息日恢复交易。债券到期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一般为债券到期兑付日前第 3 个工作日,并从债权登记日后第 1 个工作日起停止交易。付息日或兑付日前 7个工作日不能办理债券转托管。

 客户在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日终持有该债券的,可获得该债券本期利息。客户在债券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日终持有该债券的,可获得该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在发行文件公布的起息日、付息日和到期兑付日等相关要素计算应付利息和本金金额,在债券付息日为客户办理付息,在债券到期兑付日为客户办理到期本金返还及利息结算。

 第四条

 注销规则 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可注销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客户进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注销,需卖出或转托管转出债券托管账户中所有记账式债券,并注销债券托管账户。客户完成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注销后,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协议》即终止。

 第五条

 其他

 本规则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和修改。对本规则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规则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规则生效前通过 95588 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推荐访问:中国工商银行 债券 柜台
上一篇:一年级上美术教案-拼拼贴贴马赛克,冀美版2014秋
下一篇:商场卫生管理准则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