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仁寿县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1066

来源: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20001175

 文件编号:

 SCzxly- - 2020- - 117

 仁寿县 2020 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采购人: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9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 3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 9 第三章 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18 第四章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0 第五章 申请文件格式 ...................................................... 22 第六章 评审方法 .......................................................... 37

 3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的申请人可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5114212020001175 2.采购项目名称:仁寿县2020年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3.采购人: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48.54万元 三 、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  是

 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 、邀请供应商

 公告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6.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

 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需配备齐全: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等具备执业或职业资格。

 注: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人员不得重复。

 7.4 供应商为省外企业需取得《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 9、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六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自 2020年 9 月 09 日上午 9:00 时至 2020 年 9 月 15日下午 17:00 时止(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下同)在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5

  2.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

 (1)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等项目基本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在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地址:眉山市仁寿县陵州路一段 319 号 (傻儿稀饭2 楼)。

 (2)网络获取:报名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资格预审文件,《供应商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后连同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一同 扫描 成 PDF 文档发送至邮箱:1790583287@qq.com

 ( ( 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格预审报名),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注:

 ①、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②、报名供应商在邮箱收到“报名成功”回复后即网络预报名成功,相应纸质报名资料原件须在资格预审签到前交到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供应商未在签到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将作为报名无效处理。

 3、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 、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9月 16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为防止签到现场拥挤,请各位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并于资格预审开始前5分钟完成签到。

 九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陵州路一段 319 号 (傻儿稀饭2 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简称“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09 月16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在资质预审地点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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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一 、资格预审地点:眉山市仁寿县陵州路一段 319 号 (傻儿稀饭2 楼)

  十 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 政府

 联系地址: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 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1350807639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陵州路一段

 319 号

 (傻儿稀饭 2 楼)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8- - 36293923

 7

  附件一:

 介绍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前往贵公司办理“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包号

  )

 的报名等相关事宜, 请予接洽。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

  附件二:

 资格预审报名表

 * 项

 目

 名

 称

 9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一、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 采购 项目 编号

 包号(如有)

 *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地

 址

 * 报

 名

 时

 间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电

 子

 邮

 箱

 * 联系电话

 * 主要负责人电话

 资

 质

 类

 别

 ( ( 工程采购项目必填) )

  资

 质

 等

 级

 ( ( 工程采购项目必填) )

  备注:

 注:

 1 、带 * 项为必填内容;

 2 、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且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如有澄清、补疑等情况,而无法联系你单位,造成后果自

 3 、“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工程采购项目须填写,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填。

  4、本公司承诺《资格预审报名表》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错漏,本项目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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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向采购

 本项目  是

 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

 48.54万 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

 48.54 万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 本国工程。

 5 联合体

 不接受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 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

 资格预审 文件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36293923 9 申请人 询问/质疑

 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质要求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的范围。

 2.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36293923 1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仁寿县财政府局资产采购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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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中小微企业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申请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申请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申请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申请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12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我公司将在资格预审报名时间截止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报名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申请文件无效

 13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审的依据。

 2.资格预审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附表为准,如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申请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14 其他说明 申请人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意思表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并纠正采购文件中的错误。但是,申请人不得就属于保密内容(比如:申请人报名情况、如何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咨询。

 15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本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附表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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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资格预审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1.2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 仁寿县方家镇人民政府

 。

 2.2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 “申请人”系指按要求报名成功拟资格预审、参加资格预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

 2.5 本资格预审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资格预审文件凡是要求 “申请人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申请人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合格的申请人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3.3 按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4.资格预审费用: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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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申请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申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申请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申请人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

 与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 是指资格预审小组成员。

 申请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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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

 三、 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7.1 资格预审文件是申请人准备申请文件和参加资格预审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预审的重要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用以阐明资格预审项目所需的资质、项目需求等要求。

 7.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申请人应详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资格预审或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 申请文件

 9.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

 10. 申请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及申请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资格预审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申请人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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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1. 申请文件格式 11.1 申请人应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要求。

 11.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由申请人自行编写。

 12.申请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2.1 申请文件至少提交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2.2 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申请文件为准。

 12.3 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申请人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2.4 申请文件应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申请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申请人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2.5 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

 12.6 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2.7 申请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2.8 申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3. 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申请文件时及时处理)

 13.1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全部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包号及名称(如有)、资格性申请文件字样。

 13.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4. 申请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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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 申请文件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申请文件。

 14.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15. 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3.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5.1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申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申请文件不 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2 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15.3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

 16. 资格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的规定进行。

 六、资格预审结果

 17. 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并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1)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5家,现场随机抽取4家,并向其发出采购文件;(2)3家<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5家,向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发出采购文件。

 (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凭通知参加采购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采购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全程监督职责。无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方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纪律要求

 18. 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不得有下列情形: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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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请人; (3)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申请人恶意串通;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7)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9. 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财政部令第 7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申请人投 诉处理工作规程》(川财采〔2007〕13 号)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 策法规模块查询)。针对资格预审过程及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提出的询问、质疑由采购 代理机构进行回复。

 九、其他

 20.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做调整。

 21.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22.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实质性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要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的以外,资格预审小组在评审 时,仅对申请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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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章

 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7.3 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需配备齐全: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等具备执业或职业资格。

  7.4 供应商为省外企业需取得《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 按照规定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19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0

  第四章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人参加);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 .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不得要求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采取承诺制); 7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8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9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10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

  10.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10.3

 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3)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需配备齐全: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等具备执业或职业资格。(提供执业或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注:1、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人员不得重复,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注:因新冠疫情原因,提供 2019 年 8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2、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10.4 供应商为省外企业需取得《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

 11.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可以采取承诺制)。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22

 第五章

 申请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申请人申请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需涵盖所有要求内容, 未按要求提供导致申请文件被判为无效申请文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申请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未提供具体格式的由申请人自拟。

 23

  正本/副本 (封面格式)

  项目 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2020 年

 月

 日

 24

  目

 录

 请自行编写。

 25

  一、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资格审核、谈判响应、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该项仅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审查的情况,如授权代表参加审查,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6

  ( 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 单 位 名 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资格审核、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并承诺授权代表人为本公司在职人员。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审查时不需要提供该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在资格预审文件中体现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签到时提交。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

 27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8

  三、 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资格预审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4.资格预审费用: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活动前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不是国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申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29

  八、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九、我单位/公司完全同意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须知要求的非资格性条件的实质性条款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0

  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申请人名称)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追究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1

  五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申请人名称)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追究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2

  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申请人名称)参加

 (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追究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3

  七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申请人名称)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及我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追究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4

  八 、不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申请人名称)参加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未被列入按

  《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不属于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 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过,不属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追究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四川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自行查询其主体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相关信用信息记录 ,并 将查询结果截图附于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 。

 35

  九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 等。);(仅限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

 36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行为予以认定处理。

 37

  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

 (格式不限,供应商自拟)

 38

  第六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规章, 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预审审核标准和方法。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次资格预审,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共同组建; (1)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审核过程独立、保密。申请人非法干预审核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资格预审小组审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对于申请人而言,除审核小组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二、审核程序

 1、审核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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