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_学生的家长

来源:建筑师 发布时间:2020-03-25 点击: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加之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让安全与您的孩子同行,在此我们向全体家长公开致信,衷心希望各位在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主动配合我们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联手筑起学生安全的长城,具体倡议如下:

 一、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安全出行、文明行路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 

 二、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教育员。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发挥亲情作用,加强日常对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常叮咛、日嘱咐,培养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乘坐有运营资质的正规校车,不要坐超员、超速、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及其它没有合格手续的社会车辆,更不能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四、教育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严禁翻爬沟坝、树木及其它危险设施,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到上下车不拥挤、不抢座,路上

 靠右侧通行,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

 五、监督校车运行工作,积极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举报存在违法行为的校车。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大雪等情况下,不要让孩子骑车,改步行上下学或由家长接送。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举报电话:

 **市校车管理办公室:6980133

 **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8123688

 **市公路运输管理所:6900110

  

  

  

  

 **市校车管理办公室

 **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6年3月10日 

 本文来自香当网http://www.xiangda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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