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来源:监理师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监督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度,更好做到自查自纠,防范未然,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组织并聘请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造价、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的内部自查自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和评价的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及成本使用情况,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员工;
2.公司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五条 内部审计范围:
1.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各项计划、合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4.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5.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情况; 6.领导临时安排的审计事项; 7.其他认定事项。
第六条 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
第七条 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造价、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资产质量、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过程提出合理评价和意见,对其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如反映情况失实,应付审计责任。
(四)根据审计内容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审计结论。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公司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财务报表等进行检查审计。
2.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管理制度履行的有效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决策、计划、经济合同、投资效益、经营效益等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工程审计:从项目中标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全过程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五章
审计工作内容
第九条 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
2. 经营成果、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造价、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4. 资产管理情况;
5. 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实施情况;
6. 工程项目从中标、过程、竣工审计;
7. 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第 六 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条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一)
年初拟定公司审计计划,经领导批准组织实施;
(二)
原则上依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特殊的审计事项及调查事项有限办理;
(三)
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的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四)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与涉及问题部门交换审计意见。有异议的形成书面意见,涉及整改的,由责任部门依据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以后工作中加以避免。
第十一条 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及时建立专项档案,按规定由公司负责档案管理部门专项保管,借阅或使用审计档案需按程序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 七 章
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将记录和反映内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资料及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决定归入审计档案。
第十三条 完成的审计项目应按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规定分为永久、长期(10 年至50 年)和短期(10 年以下)三种,立卷存档时应标明保存期限。
第 八 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