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备考税法二基础精讲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来源:造价师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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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重点章!年均分值在 50-55 分之间。
【本章结构】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四节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第五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第七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第八节 税收优惠
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十节 源泉扣缴
第十一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十二节 征收管理
【学习方法】
地球人都知道本章是考试最重要的税种,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希望考生尽快开始着手本章的学习。本章综合性强、内容复杂,需要掌握的内容很多,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本着“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要求考生一方面要注重教材基本知识的理解记忆,另一方面要选择适量的典型习题进行练习。同时要求考生注意根据考试的规律采用杨军老师提出的“分层复习法”做到:掌握的不含糊,熟悉的不遗忘,了解的不磨叽,从而提高复习效率和效果。最后要求考生注意总结,将杂乱的知识点条理化,将各类练习题的解题流程模型化,做到融会贯通,这样才能保证考场上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完题、提高准确率。
本章学习中考亲们要以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法的计算公式中的五大要素: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亏损为核心,以资产、损失、重组、优惠、征管等专题为侧翼,结合我推荐的记忆方法和解题方法,全面搞定这家伙!
友情提示:企业所得税里面需要一些会计学的知识点,很初级!很简单!不要自己吓唬自己哟。
【知识点】导论
一、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
类型 特点 综合所得税制 征税所得为个人全年各项所得的总额,减除法定宽免额和扣除之后的净所得,依据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分类所得税制 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不同的税率,采用源泉控制征收方法,通常 对勤劳所得征税轻,而对投资所得征税相对适中
混合所得税制 融合了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的长处:一方面,列举特定的个人所得项目,制定专门的税率和征税办法,以便于源泉扣缴和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另一方面,对个人取得的不同来源的所得则要综合计税,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二)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是以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较为严密的盈亏核算程序计算出的净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其税基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三)社会保险税
社会保险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对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一种特定税收,故又称“社会保
2 障税”或“工薪税”,税款实行专款专用。社会保险税属于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税种,据不完全统计,现有 80 多个国家征收此税。
二、财产税
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征税范围 一般财产税(又称综合财产税)
个别财产税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标准 不动产税 财产净值税(又称财富税)
财产转移税(如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三、行为税
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和船舶吨税等。
1.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 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在税收分类方法上,通常将那些不属于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收益税和资源课税的其他税种,都归于行为税。
2.主要特点
(1)征税对象的选择上范围广泛而灵活,既可以广集财政收入,又可以用于体现国家的政策。
(2)包括的税种较多,各个税种的具体课税对象差异甚大,故这类税种的征税制度和办法也有很大不同。
(3)大多数行为税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需要,尤其是为限制某种特定行为而开征的,因此,除印花税、屠宰税等税负较轻、长期征收的税种之外,其他一些行为税的税负一般比较重,税源不够稳定。
(4)税收的税源零星、征收范围有限,征收管理难度较大。所以,行为税大多为地方税,在一国税制体系中作为辅助税种存在。
四、我国实行以货物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特点
1.通常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
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3. 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直接税)。
三、法人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因素
(一)纳税义务人
各国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大致是相同的,只对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征税。
(二)税基
各国在确定税基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资产的折旧方法及损失处理上。
(三)税率
税率结构分为 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绝大多数国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该税率对小企业比较公平,对大企业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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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优惠
1.各国普遍注重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不仅采用直接减免税政策,更注意应用间接的优惠政策。
2.各国所得税优惠的一个共同特点是 淡化区域优惠,突出行业优惠和产业优惠。
小结
导论和概述是热身的两个知识点,以前考试很少涉及,但今年教材本部分内容也做了修订,这也许是出题的一个信号,不得不防,当然即便考核也是选择题,分值不高。要求熟悉基本内容。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 1】取得收入的组织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提示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成立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典型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公司、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
B.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社会团体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分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标准: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
(一)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相关概念:机构、场所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注意】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7 年考题)
下列企业,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的是( )。
A.依照日本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日本,但在中国境内从事装配工程作业的企业
B.依照美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美国,但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场所的企业
C.依照中国香港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大陆的企业
D.依照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台湾的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 ABD 属于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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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 境内、境外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 实际联系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相关概念:
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
【典型例题 1-单选题】(2019 年考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所得按转让货物或资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A.转让不动产所得
B.销售货物所得
C.转让动产所得
D.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 A,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选项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选项 D,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典型例题 2-单选题】(2010 年考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09 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 500 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 200 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 80 万元,2009 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A.500
B.580
C.700
D.78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日本企业来自境内所得额应该是 500 万元的咨询收入和境内培训收入 200 万元,合计 700 万元;在香港取得的所得不是境内,而且和境内机构无关,所以不属于境内应税收入。
三、税率 税率 适用范围
5 25%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实际10%)
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有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所设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15% 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9 年 1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税收优惠)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7 年考题)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实际使用 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是( )。
A.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
B.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C.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
D.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从境内取得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从境内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结
要求熟悉三个“不等号”以及所得来源地和税率两张表。
纳税义务人:企业≠企业→取得收入的组织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是。
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包括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税率:25%≠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税率 25%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本讲核心。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之收入总额(一):
— 般收入的确认
【预备知识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课程提示:这两种方法是未来的一个储备,要求充分理解掌握。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提示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 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提示 2】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范围与税收法规规定的项目范围不一致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扣除标准与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不一致的差异应予以调整的金额。
【典型例题-计算题】2019 年某居民企业取得主营业务收入 4000 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26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 770 万元(其中广告费 650 万元),管理费用 480 万元,财务费用 60 万元,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40 万元,用上述两种方法计算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税法规定广告费可以在销售收入的 15%以内扣除。
『正确答案』
1.直接法: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00×15%=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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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4000-2600-[(770-650)+600]-480-60-40=100(万元)
2.间接法:
会计利润=4000-2600-770-480-60-40=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0-4000×15%=650-600=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50+50=100(万元)
【预备知识 2】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按公允价值(市场价格)确定收入额)。
【注意】考试中注意审题,要将含增值税收入转换成 不含税收入,以下不再赘述。
1.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①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②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①流转税:增值税
②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①流转税:增值税
②会计: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损益
【提示】转让股权收入:
(1)应于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2)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
(3)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金额。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9 年考题)2018 年 1 月甲企业以 1000 万元直接投资乙企业,取得其40%的股权。2019 年 10 月甲企业将该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 1200 万元。股权转让时,乙企业累积未分配利润 200 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甲企业该项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 120 万元
B.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股息所得 80 万元
C.甲企业转让该项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50 万元
D.甲企业投资成本 1000 万元在持股期间均摊扣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 A,股权转让所得=1200-1000=200(万元);选项 B,不确认股息所得;选项C,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选项 D,投资成本在投资转让时可以进行扣除。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①流转税:——
②会计:投资收益
【提示 1】除另有规定外,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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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2 年考题改编)
2019 年初 A 居民企业通过投资,拥有 B 上市公司 15%股权。2020 年 3 月,B 公司增发普通股 1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2.5 元,股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2020 年 6 月 B 公司将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全部转增股本,下列关于 A 居民企业相关投资业务的说明,正确的是( )。
A.A 居民企业应确认股息收入 225 万元
B.A 居民企业应确认红利收入 225 万元
C.A 居民企业应增加该项投资的计税基础 225 万元
D.A 居民企业转让股权时不得扣除转增股本增加的 225 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 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①流转税:增值税
②会计: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财务费用
③按照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链接】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1)混合性投资的条件
①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
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④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⑤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所得税处理:
①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 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②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按“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③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9 年 10 月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 300 万元,期限 5 年,每年年末收取固定利息,下列关于该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收到的固定利息为免税收入
B.乙公司应于应付固定利息的日期确认支出
C.乙公司支付的固定利息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
D.甲公司应于实际收到固定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符合条件的混合投资业务,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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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租金收入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①流转税:增值税
②会计:其他业务收入
【提示 1】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 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示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 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提示 3】
(1)印花税:书立时一次性缴纳;
(2)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3)增值税: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典型例题-单选题】某公司将设备租赁给他人使用,合同约定租期从 2019 年 9 月 1 日到 2022年 8 月 31 日,每年不含税租金 480 万元,2019 年 8 月 15 日一次性收取 3 年租金 1440 万元。下列关于该租赁业务收入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19 年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为 480 万元
B.2019 年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为 160 万元
C.2019 年企业所得税应确认的收入为 1440 万元
D.2019 年企业所得税应确认的收入为 160 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 2019 年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160 万元。增值税中,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 2019 年增值税应确认的计税收入为 1440 万元。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 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①流转税:增值税
②会计:其他业务收入
【提示】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典型例题-计算题】
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19 年发生以下事项:
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性收取利息。2019 年会计已将其中 40 万元利息计入收入。
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 4 年,使用费总额为 240 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9 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 120 万元,会计已将 60 万元计入收入。
【要求】请算出利息收入和商标使用权收入应纳税调整的金额,并说明原因。
『正确答案』
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0 万元,对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0 万元,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①流转税: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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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会计:营业外收入
【提示】按照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典型例题-计算题】某公司 2019 年 10 月接受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 万元、增值税额 1.3 万元。
【要求】说明这一业务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增值税的影响。
『正确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10+1.3=11.3(万元)(会计利润相同)
增值税的影响:进项税额=1.3(万元)
【举一反三】某公司 2019 年 10 月份接受捐赠的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该设备价值10 万元;发生运费 1 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直线法,预计年限 10 年)
【要求】说明这一业务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增值税的影响。
『正确答案』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10+1.3)-(10+1)÷120 ×2=11.12(万元)
对增值税的影响:进项税额=1.3+1×9%=1.39(万元)
9.其他收入
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小结
直接法和间接法两个公式目前阶段不需要记忆,是未来的一个储备,但计算的思路必须理解并熟练运用,考试的答题是以此为基础增加更多的调整等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而已。一般收入的 9 项,在学习中注意“三位一体”结合,这将为“流转税+所得税”典型大题提供基础。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接受捐赠收入在客观性和主观性题目中均为重点内容;转让财产收入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考核出题老师偏爱以客观案例题的形式出现。其他内容熟悉,可以作为文字性选择题考核。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之收入总额(二):特殊收入和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一、特殊收入的确认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实现。
【@增值税】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只考税法 2 的考亲忽略)
3.产品分成方式:
分得产品的日期按产品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实现。(实质是实物代替货币作为收入的方式)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9 年考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的时间,正确的是( )。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实际分红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 B,特
10 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 、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不视同销售(资产转移至境外除外)
不属于内部处置,视同销售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提示 1】判断原则:资产 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是否发生改变;
【提示 2】收入确认:应按照 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提示 3】视同销售收入对比 项目 会计收入确认 增值税 所得税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 √ × 职工个人福利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集体福利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投资(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分配(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赠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典型例题 1—多选题】(2015 年考题)企业发生的下列资产处置行为应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将资产用于对外捐赠
B.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
C.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
D.改变资产的性能
E.改变资产形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 DE,改变资产的形状、结构或性能,资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无需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
【典型例题 2—计算题】某外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9 年的会计利润 400 万元,当年 4 月,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列支捐赠支出 93 万元,两台设备的成本 80 万元。两台设备市场售价为 100 万元(不含税价)。
计算上述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
(1)捐赠设备视同销售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计提广告费和招待费基数)
视同销售成本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11
(2)公益性捐赠的处理:本部分内容涉及后续课程内容。
小结
本讲学习中要注意分层把握。特殊收入确认内容在考试中主要作为客观题考核,以熟悉为主,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要重点掌握。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之收入总额(三):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一、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销售商品确认的具体规定:
(1)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
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 预收款方式 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和检验 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 发出商品时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
(2)收入金额确认 售后回购 (1)符合收入条件: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商业折扣 扣除商业 折扣后的金额 现金折扣 扣除 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 发生当期 冲减当期销售商品 收入 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买一赠一 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 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
【提示】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 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7 年考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12
A.销售商品采取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在收到预收货款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需要简单安装和检验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D.销售商品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
1.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示 1】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提示 2】完工进度法(完工百分比法)
①当期劳务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完工进度-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劳务收入
②当期劳务成本=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
③完工进度的确认: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2.提供劳务确认的具体规定 安装费 (1)依安装 完工进度确认。
(2)安装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 宣传媒介收费 (1)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 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2)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完工进度确认 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 服务费 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收费 (1)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 (2)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会员费 (1)只有会籍,其他服务或商品另 收费的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 (2)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 特许权费 (1)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
(2)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
【典型例题 1—多选题】(2009 年考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商业折扣一律按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B.现金折扣应当按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C.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
E.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 A,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选项 B,应当按扣
13 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典型例题 2—多选题】(2012 年考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转让股权收入,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确认收入
B.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根据实际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E.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选项 A,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 D,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小结
本讲记忆量比较大,容易混淆,注意对比记忆、总结记忆。收入确认的一般性原则在以前的考题中考核了文字性客观题,具备一定的重考性,销售商品的收入时间确认和提供劳务的时间、金额的确认以熟悉为主,销售商品的收入金额的确认要求掌握。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之不 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支出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符合审批权限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收入规定:收缴两条线!
【提示】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上缴财政的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2)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提示 1】财政性资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 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提示 2】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的条件:
a.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b.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c.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杨氏记忆法】
三有原则:有文件、有要求、有核算!
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③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 5 5 年(0 60 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
14 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新增: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典型例题-多选题】(2013 年考题)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应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A.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B.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每年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C.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D.该资金不得用于资本性支出
E.财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免税收入
1.国债 利息收入。
【典型例题-计算题】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19 年将自发行者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 117 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恰满两年,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 100 万元,年利率 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 17 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要求】计算该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5%×2=10(万元)
2.符合条件的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提示】指居民企业 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典型例题-计算题】某位于市区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从境内 A 公司分回股息 20 万元,A 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 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计算该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从 A 公司分回的股息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0 万元。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提示 1】上述免税的投资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 不足 2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提示 2】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在个人所得税处总结性讲解!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提示 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生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15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示 2】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示 3】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捐赠的收入;
(2)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 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3)按照 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5.对企业取得的 2009 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免征企业所得税。
6.新增:对企业投资者持有 2019—2023 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示】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7.新增: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取得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P102 也有)
【典型例题 1-单选题】(2019 年考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A.接受社会捐赠的收入
B.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C.按照省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
D.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典型例题 2-单选题】(2018 年考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收入属于居民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是( )。
A.债务的豁免
B.接受企业的捐赠收入
C.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都属于不征税收入。
【典型例题 3-单选题】(2017 年考题)
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是( )。
A.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
B.外贸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收入
C.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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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企业收到地方政府未规定专项用途的税收返还款收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 股权投资 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按政府确定的 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 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 1、2 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 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与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与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作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 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 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典型例题 1-多选题】(2019 年考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资金中,不计入企业收入总额的有( )。
A.增加企业实收资本的国家投资
B.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C.按规定取得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D.企业资产的溢余收入
E.企业使用后需归还财政的资金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 A,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选项 C,增值税出口退税款不通过损益类科目核算,当期应退税款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选项 E,企业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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