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区供水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1-04-12 点击:

加强城区供水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城区供水用水管理工作,保障城区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节水优先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及效益,针对我县城区供水的薄弱环节,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解决供需双方矛盾,积极推进供水用水协调发展。

二、实施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在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生活和工业取水井要在2021年底前全部关停”的任务和县委、县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要求,要加快推进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城区范围内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年内全部完成江水替换,依法关停全部自备井。同时,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解决供水多、收费少的问题,推进供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现状与问题 (一)城区供水现状 县城区供水自2017年10月正式切换为南水北调引江水,2019年我县水量任务为300万m3,已完成年度水量消纳任务,2020年我县消纳任务为360万m3,因剩余未接通小区存在各种原因通水封井任务依然严峻。同时水费收缴情况不容乐观,部分用水户存在不交或欠交水费情况,对我县的财政和供水公司运营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损失。

(二)存在问题 1、城内、曲家湾、南关、小西堤四个城中村已使用引江水,由于历史原因和供水设施建设时间久远,存在管网老化、计量设施损毁等问题,多年来水费征收一直存在困难。

2、城区范围内仍有个别小区,部分居民未能及时缴纳水费。

3、位于城区范围内的城中村,除已通水的四个村,仍有9个城中村未接通城区供水管网。

4、由于城区主管网未能全覆盖和多方面原因,仍有26个小区未能接通引江水。

四、解决措施 1、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三个公开”要求,明确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和村级饮水工程管护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四个城中村具体情况,2020年水费由乡镇负责按每人100元趸交征收,同时由水利局负责对四个城中村进行水表升级改造,全部启用智能水表计量,2021年开始由水利局协调第三方按照计量收费。

2、县城小区内个别未交费老旧小区,有计量设施的按计量设施计算,无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损坏的依据国家核定标准每人每天用水量120升计算,水价按我县2019年2.94元/吨、2020年3.38元/吨执行。无物业的由龙禹供水有限公司收取水费并加强管理,城区办协调配合。

3、未接通自来水9个城中村,由管辖乡镇(办)协调村委会、居委会配合水利局依法有序接通城区供水管网,并配合水利局进行自备井关停。

4、未接通自来水的26个小区,由管辖乡镇(办)和执法局负责协调小区物业,配合水利局接通城区供水管网并进行自备井关停。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城区供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水利局、住建局、执法局、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法院、镇、城区办。

职责分工:
水利局:负责协调供水公司、特许经营方和各成员单位,保障通水、封井、收费等工作顺利实施。对拒不接通供水管网的小区,按照定额最高标准核定水量,并实施处罚。

住建局:负责办理公共供水管网施工中涉及到的相关手续。

执法局:负责协调小区物业,办理公共供水管网施工中涉及到的占道施工等相关手续。

财政局:提供入账账户,并按要求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税务局:对拒不接水的小区,依法追缴水资源税。

公安局:负责处理工作开展中涉及到的治安纠纷案件,对干扰、阻挠施工,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依法处理工作开展中涉及到的法律纠纷,将拒不交纳水费的用水户直系家庭成员纳入诚信平台。

镇、城区办:做好城中村的水费收缴工作,协调辖区内村委会配合水费收缴、接通自来水施工、水表安装等相关事宜,并配合水利局关闭自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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