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治疗类风湿关节炎 治疗类风湿 合理用激素

来源: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9-04-14 点击:

  谈到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人们就会想到激素(如泼尼松、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确,在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中,用或不用激素、激素的疗程以及怎样停用激素,都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激素对人体的作用像一把双刃剑。它有抗炎作用,可以大大减轻关节的炎症从而缓解临床的各种症状,同时,激素在剂量过大及疗程过长时,不但不能很好地控制类风湿病变的进展,而且常常还会有明显的副作用,如引起青光眼、白内障、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消化道溃疡、严重的骨质疏松、感染、儿童发育停滞等。这些副作用对患者的伤害有时甚至超过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伤害,这时患者就会受到疾病与激素副作用的双重折磨。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病情类型及进展变化比较复杂。有的人发病一次后长时间不再复发;有的人病情反反复复,时轻时重,呈波浪形进展;有的人病情进行性加重,在l-2年内即可导致严重的关节破坏及功能障碍。病情不同,决定了使用激素治疗的方法也不同。在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时,必须强调合理应用激素,以减少激素药物的副作用。
  鉴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慢性病程及波动性特点,在药物治疗中,一般应遵循下述原则:
  
  1.轻型或中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应该采用以慢作用药物为主的治疗方案,能不用激素就尽量不用。常用的慢作用药物,如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磷酸氯喹等,在使用2-3月后出现明显疗效,且疗程也可以比较长,有时可长达2-3年。
  
  2.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可将上述慢作用药物联合使用。如果患者使用慢作用药物时,关节的肿痛及功能障碍仍比较明显,可以加用非甾体抗炎药,如萘普生、布洛芬、双氯芬酸等,而不一定非要用激素。
  
  3.重度类风湿性关节炎。如果患者出现了高热、大量心包积液、多数类风湿结节、内脏损害,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可在上述慢作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激素,以便迅速控制病情,减轻关节症状,恢复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使用外源性激素后,机体自身的激素分泌会受到一定抑制,尤其是长期应用激素会导致自身激素分泌能力下降,从而对激素产生依赖。故有的患者在激素停用后会出现撤药危象,而有的患者由于未联合用上述慢作用药物,一旦激素停用,又可能出现病情的明显反跳。为了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在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中,我们强调以下几点:
  (1)不能单用激素治疗,使用激素时,一定要与慢作用药物合用;
  (2)激素的剂量不宜过大,一般开始治疗时的剂量最大,以后可逐渐减少用量,直至停用;
  (3)激素的疗程一般不应长于4―6个月;
  (4)用药2―3个月后,如果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临床症状明显减轻,晨僵时间明显缩短,休息痛消失,血沉、C反应蛋白趋于正常时,可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但减量应缓慢进行,以防撤药危象。
  (5)患者长期使用较大剂量激素,或已对激素产生依赖,而又未合用慢作用药物,此时,应该首先加用慢作用药物2―3个月后,再逐渐减少激素用量。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关节症状复发,可在继续减少激素用量的基础上,加用非甾体抗炎药物。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并未使用激素治疗,但病情仍然得到良好控制。而少数需要使用激素的患者,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遵循激素用药的原则,是可以在取得疗效的同时防止其副作用的发生的。因此,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既不可过分依赖激素,更不可因为害怕激素副作用,该用而不敢用。
  [编辑:迟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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