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罗山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新祥

 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了5年。5年来,各行各业、各条战线都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了重大成就,我们国税部门也是如此。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税收改革的深化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持续跨越、纳税服务的全面深化,正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当前,我国正面临着改革开放30年以来最为严峻的发展形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受到严峻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屋建瓴,审时度势,作出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重大战略部署,这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国税部门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经济执法部门,在这场前所未有的“经济保卫战”中,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实现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税务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涉及税收领域的方方面面,本文着重从加强税收征管层面谈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肤浅认识。

 一、把握“三个第一”,正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税收工作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其对税收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握“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面提高依法治税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中,就是要依法治税、公正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税务机关的第一要务。就目前情况看,“依法纳税”与“依法征税”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税收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如:过分强调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相对忽视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少数税务干部缺乏系统的税收法律知识,越权、侵权现象没有完全杜绝;一些地方政府作出与税法相抵触的地方性规定,严重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要解决上述问题,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提高征管水平和收入质量,就必须树立起依法治税、公正执法的税收发展观。把握“第一使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现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要求。为国聚财是税务机关的神圣使命。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组织收入上,就是要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近年来,我国税收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这有税务部门加强征管挖潜增收的因素,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虚收的因素,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济税源与税收任务相矛盾的情况。这种矛盾如果不及时化解,长期下去,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必然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国税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既要做到应收尽收,把实现的税收一分不少地收上来,又要注意涵养税源,保证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税收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税收征管工作。把握“第一大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建设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国内、国际大局,税收工作同样离不开和谐的征纳关系。和谐的征纳关系不仅可以为纳税人创造宽松的发展空间,激发企业生机与活力,而且能够有效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带来稳定可靠的税收收入。但是,就当前的征纳关系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以种种借口偷逃国家税款;少数税务干部不能积极主动地加强对企业的沟通、服务,满足于传统的“单纯管理”;个别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或表现为对税收程序的不尊重,或表现为对执法处罚结果自由裁量权使用上的随意性,影响了纳税人之间的公平正义。存在的这些问题,也只有坚持与时俱进,通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得到全面彻底地解决。二、坚持“五个统筹”,全面、准确把握科学税收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科学的税收发展观的内涵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在税收征管中,必须坚持“五个统筹”。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决定税收,经济规模决定税收规模,经济结构决定税收结构,经济速度影响和制约税收速度,反过来税收对经济发展具有反作用。我们要紧紧围绕“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主旋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需要鼓励的基础产业、支柱行业,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对需要限制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基本国策的,依法征收,不得减税、免税、缓税、欠税,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推进税收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努力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税收管理质量,不断增强税收的可持续增长能力,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良性互动。统筹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税收分配的目的首先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这就要求税务机关正确把握税收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要用足用好国家制定的促进科技创新、文化进步、教育发展、卫生体育、救灾防疫等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社会各方面目标的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方面,当务之急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切实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起征点调高、农民销售农产品政策放宽和扶贫开发方面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要对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提供税收支持,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依法治税和优质服务共同发展。法治与服务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两个基本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就必须把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的理念有机结合起来,寓税收执法于优质服务之中。在实际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就是最好的纳税服务”理念,结合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将税收工作的重心转向法治导向型,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着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以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努力实现税收法制基本完备、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队伍素质显著提高的目标。同时,把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维护好纳税人的知情权,请求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等权利。统筹税收事业与人员全面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必须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重点培养税务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创新能力,使每个税务干部都得到全面发展。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合人力资源,全面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创造展示干部职工聪明才智的场所空间,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表彰、奖励、晋升激励机制,强力推行能级制,调动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统筹税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税务部门,不论是国税部门还是地税部门,其税收征管工作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离不开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严密的护税协税网络。我们要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从税收的角度为政府发展经济建言献策,涵养经济税源。但在用好用足税收政策的同时,对政府出台的一些为招商引资而违反税收政策的地方性规定,也要敢于坚持税收政策,不松口子。在此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地税、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实现信息共享。特别是对一些行业税收的征管,要与该行业的主管部门协调好,可利用其主管的优势采取委托代征的办法加强征管。三、抓住“四个深化”,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国税机关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牢牢抓住“四个深化”。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中最活跃的因素,关系着税收征管的水平,影响着征纳关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融洽征纳关系,提高征管水平的前提和关键。从既加强税收征管又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应界定为: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户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所辖纳税户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情况、核实所辖户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开展对所辖企业的纳税评估及税务约谈、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协助进行发票管理等。在职责界定的基础上,要针对税源管理定岗位、定责任、定内容、定工作标准,对税收管理员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建立管理员自评、纳税人参评、局职能科室考评的工作业绩综合评价体系。深化税收优质服务。纳税服务可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低层次的纳税服务仅服务态度方面的,要解决的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中层次的纳税服务,包括免费散发税收宣传材料、接受纳税咨询、进行纳税辅导、限时办理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环节和程序、向纳税人告知、公布办税程序和提供“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及改善纳税人申报、缴税的方式、环境,了解其服务需求和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建议等。高层次的纳税服务则是依法办事,公正公平执法,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就当前的情况看,低层次的纳税服务已经做得不错,中层次的纳税服务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现在的目标是追求高层次的纳税服务,即依法治税,公正执法。深化税收诚信建设。税收诚信既是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道德呼吁,也是对税务机关秉公执法的职业要求。一方面,我们要通过税收宣传月等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公民的税收法制观念、依法纳税意识教育,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另一方面,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监督体系,打造阳光国税。在具体工作中,要强化税务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要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联系制度,接受公众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要做好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纳税评估、规范中介代理等方面的工作。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税务干部是执法的主体,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力量。我们既要抓好干部教育和培训,构建干部终身教育平台,实施人才培养规划,着力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同时又要狠抓干部用人机制的建设,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等,充分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以增强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自觉性,使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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