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安排,现就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

  二、建设对象

  面向全国高校,以 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第二批 100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 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 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

 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五)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

  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

 部战斗力。

  四、组织实施

  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在教育部党组领导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0年 10 月-2020年 12月)

  各高校申报工作统一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并按要求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正式建设单位名单由教育部党组最终审核确定。

  1. 高校党委申报。高校党委专题研究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确定本单位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总结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谋划 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 2),并准备支撑材料。学校党委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属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

  2. 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推荐。教育部根据各地高校教师党支部情况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 3),民办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名额单列。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按照《建设标准》统筹做好组织申报和把关推荐工作,将推荐高校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不含支撑材料)统一汇总后,于 2020年 11月 15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电子版(含支撑材料)由各高校于 2020年 11 月 15 日前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平台上进行申报。

  3. 教育部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教育部党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二)创建达标(2021年 1 月-2023年 12月)

  1. 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目标,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

 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 评估考核。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跟踪评估、成效考核,每年组织“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参加国家级示范培训。跟踪评估工作委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实施,建设成果展示推广依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开展。“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 12月底前,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教育部下拨的专项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形成的各类成果,如公开发表,需注明“受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未标注的,考核评估时不予认可。

  (三)验收推广(2023年 10 月-12月)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高校党建教材编写、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国高校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高校党委,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各地各高

 校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工作室和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六、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凤仪 010-66096673 尹龙飞 010-66096689

  电子邮箱:zx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党建统战处,邮编:100816

  (二)全国高校思政网

  联系人及电话:西绕加措 010-58581696 杨璐遥 010-58582384

  附件:1.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3.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 10 月 20日

  附件 1

  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一级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1.组织领导 1.1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 (1)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计划和年度安排,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 1次工作情况汇报

 (2)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制度健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支持到位,已基本实现 “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

 (3)构建完备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抓总,宣传、党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

 (4)校、院(系)两级党委委员联系“双带头人”所在党支部制度健全。

 (5)“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为必述必答内容。

 1.2 院(系)党组织指导到位 (1)推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建设,具有完善的工作计划、具体举措、责任清单。院(系)级党组织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 1次“双带头人”工作室和所在支部的建设工作。

 (2)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保证“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和支部班子相对稳定。

 (3)选优配强“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班子,为支部书记选配得力助手。

 (4)加强对“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的指导,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5)院(系)党组织书记专门联系“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经常性指导支部工作。

 2. 支部工作 2.1 发挥政治引领方面的主体作用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管理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支部和党员行为,指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4)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

 2.2 发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 (1)按期规范做好换届工作,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

 员。

 (2)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大学习,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模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

 (3)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政治吸纳,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成效显著。

 (4)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扎实。

 (5)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部党员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2.3 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 (1)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教师党员党内学习制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培养培训、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2)关心了解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政治吸纳、团结凝聚、教育引导。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的侵蚀,教育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中坚

 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

 (4)丰富服务载体,健全帮扶机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教师党员和师生员工正当权利和权益,让党支部成为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

 2.4 发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2)有效发挥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推进课程育人、科研育人等育人体系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模范标尺、发挥先锋作用,成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表率。

 3. 支部书记 3.1 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政治责任履行,让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3)政治担当到位,积极主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支部党员坚决与错误思想和言行做斗争。

 3.2 党建工作能力 (1)热爱党的工作,熟悉了解党支部情况,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至少 1年。

 (2)掌握党建工作规律,善于创新、勇于实践,支部建设取

 得良好成效。

 (3)善于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3.3 教学科研水平 (1)教学科研工作基础扎实,基本素质好,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入选国家人才项目,或为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

 (3)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3.4 师德师风状况 (1)以身作则,严守规矩,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

 (2)敬业爱生,师德高尚,群众威信和组织评价好。

 (3)勇于担当,作风优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强。

 4. 成果基础 4.1 党建工作 (1)“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

 (2)“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支部或工作室负责人近 3年曾承担校级(含)以上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4.2 学术工作 (1)“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近 3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至少作为项目组重要成员)。

 (2)“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直接参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双一流”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

 5. 保障措施 5.1 政策保障 (1)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

 (2)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

 (3)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4)保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5.2 条件保障 (1)提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必要的配套经费、活动场地、人力物力等,支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搭建“双带头人”工作室研究平台、实践平台、宣传平台,加强培育工作、研究成果和典型经验在校内外的示范推广运用。

 附件 2

  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申报高校:

  工作室名称:

 格式:党支部名称+书记工作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 10 月

  一、工作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彩色登记照)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 族

  职称/职务

  入党时间/党龄 年 月 /

 年 所在支部

  任支部书记时间 年 月 手 机 号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本人履历 (工作和党内任职经历)

 获得的主要奖励 (党建和学术方面)

 二、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

 [包括: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在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方面建立的体制机制、出台的政策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情况。] 1. 学校党委工作情况(限 600字)

  2. 院(系)党组织工作情况(限 800字)

 (二)支部工作

 [包括:党支部基本情况,在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职责,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主体作用方面的情况等。]

 1.党支部基本情况(包括支委基本信息,党员队伍构成等。限 200字。)

  2.工作开展情况(限 800字)

 (三)工作室负责人

 [包括:工作室负责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党建工作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限 800字。]

  (四)已取得的成果

 [包括:党支部及所在单位、工作室负责人近 3年在党建工作和学术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校级(含)以上成果和奖励,以及工作室负责人在推动党的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双一流”重点项目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等。限800 字。]

 三、建设计划

 [包括:3 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经费预算(每年 5万元)等。思路、目标和举措要科学合理,重点明确。限 2000字。]

  四、预期成果

 [3 年建设周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至少形成 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的教师党支部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列出 3年总体预期成果,并分别列出各年度预期形成的代表性成果。限 500字。]

  五、保障措施

 [包括: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能够为“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供的政策、条件等保障措施。限 500 字。]

 六、学校党委意见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七、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意见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章):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有关支撑材料另附。

  附件 3

  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省区市和兵团 本科院校推荐名额 民办院校推荐名额 高职高专院校推荐名额 小计 1 北京市 15 1 1 17 2 天津市 6 1 1 8 3 河北省 7 1 1 9 4 山西省 5 1 1 7 5 内蒙古自治区 4 1 1 6 6 辽宁省 10 1 1 12 7 吉林省 6 1 1 8

 8 黑龙江省 8 1 1 10 9 上海市 8 1 1 10 10 江苏省 15 2 2 19 11 浙江省 9 2 1 12 12 安徽省 7 1 1 9 13 福建省 6 1 1 8 14 江西省 5 1 1 7 15 山东省 14 2 2 18 16 河南省 14 1 2 17 17 湖北省 12 2 2 16 18 湖南省 8 1 1 10 19 广东省 12 2 2 16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 1 1 7 21 海南省 1 1 1 3 22 重庆市 4 1 1 6 23 四川省 9 1 1 11 24 贵州省 3 1 1 5 25 云南省 3 1 1 5 26 西藏自治区 1 1 1 3

 27 陕西省 10 1 1 12 28 甘肃省 3 1 1 5 29 青海省 1 1 1 3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1 1 3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 1 1 4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1 2 合 计 215 36 37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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