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初一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0 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六个奋勇争先”,落实建设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抢时间、赶进度、补短板,尽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力以赴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加强人才人事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精准扶贫,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创新开放、秀美富裕、文明幸福”新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稳就业攻坚行动,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3700 人,转移农村劳动力 615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零就业家庭安置率 100%。以园区企业为重点,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监测预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全面落实《2020—2022 年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失业保险护航行动,

 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推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稳定就业环境。积极拓展就业空间,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做好应对就业形势变化的策略储备。

 持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这个重点群体,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就业启航计划。充分利用网络、APP 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全年招募 29 人。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行动,用好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工作,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330 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返乡下乡创业”行动,持续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不断拓展我县创新创业空间。深入挖掘评选创业典型,推动新博商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升级。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全年新增担保基金 60 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1 亿元,加大对高层次高技能入才、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学校培养和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多措并举促进新招员工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家庭服务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创业培训、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临释”人员培训,全年完成各类培训 6400 人次,实现培训一批,就业一批。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计划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 631 万元。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落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指

 导意见,加强企业招工考核,着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题。强化线上就业服务,组织开展线上“春风行动”等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提升服务质量效能。加强就业服务窗口建设,优化各类就业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探索直播招聘等招工新模式,构建劳动力市场、互联网等多元招工平台,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二、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实施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稳定缴费方式,保障参保人权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共享平台运转顺畅,数据交互及时准确。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重点推进工伤预防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全力做好三项社保费的免、减、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进园区、走百企”活动,以农民工、中小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实施精准扩面,力争两年内将工业园区正常经营企业基本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建筑及交通运输业参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助保贷款”政策。

 (三)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

 开展失业保险内控检查和养老保险待遇核查。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工伤保险经办专项检查,推进工伤保险业务“三个全面取消”落实。开展社保数据稽核,重点加强对违规一次性补缴、重复领取待遇、违规向服刑人员发放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的核查。建立信息系统监控、内部控制、稽核检查三道基金安全防护网,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案件。

 (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和发放工作。开展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引入经办满意度评价机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对接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继续完善优化企业网上经办平台和个人网厅系统,积极推广应用“人社”APP、“社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新功能,逐步优化“不进人社门、能办人社事”的数字人社服务。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畅通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部署开展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贯彻落实“庐陵英才”计划,加快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力度,大力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

 (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技兴赣鄱”专项行动和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搭建“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工匠”培育工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开展“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工作,力争创建 1 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集聚孵化一批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等机构监管,提升技能鉴定服务水平。

 (三)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培训制度,进一步畅通籍人员返泰“绿色通道”。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借用、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分类招聘和岗位设置动态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支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措施。

 (四)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增资工作。加强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规范津补贴发放,对机关事业单位报送的特殊岗位津贴发放审批表进行严格审批监管。加强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和监管。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疫情防控医护工作者相关待遇落实。完善和实施好及时奖励制度。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五)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贯彻落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评选推荐工作。做好 2020 年县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申报和活动方案的审核工作。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职能,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做好“和谐劳动·幸福”三年行动计划收官验收。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工作,指导企业、园区、乡镇争创第二届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做好涉疫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合法有序平稳过渡。加强形势研判,密切关注疫情过后可能产生的企业裁员、工资欠发等问题,协调多方力量及早介入、妥善化解。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 95%以上。

 (二)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完善仲裁实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县级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水平,推进“智慧仲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强化调解仲裁行为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实现调解仲裁高效便民、优质规范。推动调解体系更加多元,推进乡镇(园区)基层调解组织高标准、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区域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组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手比武活动,完善仲裁与诉讼衔接协调机制。

 (三)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学习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系统性措施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实现“重大欠薪恶性事件零发生,欠薪隐患化解实时清零,立案查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目标。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夏季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

 工等四项检查活动,继续协助建设部门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日常监管。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工作。

 五、深入推进人社精准扶贫

 (一)抓实脱贫攻坚整改落实。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整改要求,从严从快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019 年脱贫攻坚考核指出问题等整改任务,推动人社领域脱贫攻坚问题切实整改到位。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摸清人社扶贫数据,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人社领域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深化就业扶贫拓展扩面。继续深入推进“6+1”就业扶贫,充分发挥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帮助具有劳动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全部实现就业。总结“扶贫车间、园区就业、扶贫专岗、技能培训+创贷扶持”工作举措,推动建立就业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就业扶贫成效。

 (三)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落实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 60 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确保 2020 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继续做好人社领域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四)继续做好人才智力扶贫工作。加强对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引导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工作。

 (五)扎实做好单位挂点帮扶工作。围绕全县脱贫攻坚任务部署,认真开展 2020 年定点扶贫工作。坚持人员、资金和帮扶举措向扶贫工作倾斜,持续巩固脱贫解困成果。积极开展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富,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帮扶成效。

 六、切实加强人社系统自身建设

 (一)着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围绕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难题。全面推广“局长陪办制”典型做法。落实好“一周工作安排与落实”制度,抓好督查落实,把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与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下沉基层一线,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抽查、跟踪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人社公共服务“八统一”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省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整合完善人社领域各项业务经办管理。全面落实“减证便民”“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工作制度,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即办、秒办、免申请办。加快电子社保卡制发和应用,实现精准发放率达到 98%以上。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功能,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实现在人社、财政、公积金、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应用,探索在交通、文化、旅游等智慧城市方面应用。

  (三)切实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开通“12333”等投诉举报平台,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四)推进窗口单位标准化建设。完成市民之家人社窗口规范化建设,打造社保、就业一体化办事服务大厅,将人社窗口服务、评价、管理等全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实施窗口优化整合,建立“统一受理、后台分办、统一出件”经办模式,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式的“一窗受理”,构建人社窗口单位建设的标准体系。

 七、强化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统筹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推进人社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舆情应急处置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防范和化解人社领域风险。抓好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组织编制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怕慢假庸散”作风整治,持之以恒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整治行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发出人社好声音,传播社会正能量。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严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财经纪律。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人事考试安全、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事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聚焦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公正等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纠正不正之风,防范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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