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六年级 发布时间:2021-01-20 点击:

武汉学院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 多功能报告厅是我校用于大型会议、学术报告、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报告厅正常、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2102由校办负责管理;

2、演播厅2104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按照实验室管理办法管理;

3、报告厅2101、2103、模拟法庭2301、阶梯教室2302由教务科研部负责管理;

4、所有报告厅内部及周边的卫生由后勤集团安排专人负责;

5、所有报告厅内音频、视频、电脑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

二、报告厅的使用审批流程:
以上报告厅、演播厅、模拟法庭、阶梯教室的使用均采用申请制,使用单位须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使用的内容须与申请的内容相符。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报告厅2102。使用单位向校办提交OA申请,预约场地。同时,使用单位需通过企业邮箱将使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的邮件同时转发给校办尹玲娜老师和信息中心魏涛老师。校办确认活动规模,信息中心和校办确认活动场地。使用单位在收到校办和信息中心回复确认的邮件和OA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演播厅2014。按照实验室使用申请流程进行申请。

3、报告厅2101、2103、模拟法庭2301、阶梯教室2302非教学使用。使用单位通过企业邮箱将使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的邮件转发给教务科研部吴瑕老师和信息中心魏涛老师。校办确认活动规模,信息中心和校办确认活动场地。使用单位在收到教务科研部和回复确认同意的邮件后,方可使用。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报告厅。

三、以上报告厅、演播厅、模拟法庭、阶梯教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供技术支持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设备需求申请表以邮件发送给信息中心魏涛老师(见附件1),安排工作人员提前调试设备。信息中心在未接到通知,以及相关流程申请的情况下,将不予提供技术支持,造成相关责任由使用单位自己承担。

四、经批准使用报告厅的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对场内的安全、卫生及秩序负有维护之责。报告厅内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注意节约用电。本着“安全第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报告厅的单位,必须明确使用责任人,专人负责整个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道路畅通、秩序维护等。报告厅使用完毕后,工作人员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公物损坏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五、未经同意,使用单位不得在报告厅内张贴海报、广告、标语及拉横幅等,不得使用对墙面及地面容易造成污损和毁坏的双面胶、胶带、图针、钉书针、钉子等物。经同意拉横幅、张贴海报的,会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摘除带走。

六、报告厅控制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室的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拆卸、更改设备,私自对灯光、音响等设备进行操作,若有损失由使用单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报告厅及控制室内设备、配件要分类摆放,位置固定,易于取用。严禁乱堆乱发,各种线路明确标识。不得将报告厅内专用设备挪作它用。

八、经批准的单位,不得擅自将报告厅转借他人使用。

九、报告厅一般不单独对学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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