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县推进项目汇报(省厅督查11.13)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

 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工作汇报

 2015 年 11 月

 尊敬的省督查组领导:

 欢迎来海宁县指导工作。

 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省环保厅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竞争立项项目。今年,该项目又被纳入省、市对我县的绩效评估考核。我县对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确保效果的原则,将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 151 个村和 10 个社区(后调整为110 个村(社区))全面纳入整县推进范围,严格落实项目的整体实施工作。该项目先期由县环建投统筹牵头实施,2015 年 6 月移交至县环保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污水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治理四大工程,分三年逐步实施。现将项目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立项,随即就项目的实施方案启动了招标程序,2013 年 2 月 4 日由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13 年 2 月 19 日,县政府成立了以庆红县长为组长,黄梁、国良副县长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长县政函〔2013〕15 号)。

 13 年 3 月 7 日开始,中机国际和环建投赴各镇、村(社区)、组入户调查,并与部分镇、村及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座谈,反复沟通协商后编制了《湖南省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湖南省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项目村实施方案(162本)。

 5 月 29 日,政府办组织召开了项目第一次专题会议。会上,环保局、畜牧局、水务局、能源办、生态办等对《实施方案》提出宝贵意见,黄梁副县长和国良副县长分别作了重要指示。会议议定将原来拟在福临、北山、双江三个镇共 34个村先行试点改为在三个镇共选择 9 个代表性村开展试点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7 月 3 日,《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7 月 5 日,《实施方案》在 2013 年我县第 10 次县长办公会上获得通过和全力支持;县长办公会指示将试点村由 9个改为 21 个,并指示尽快注入 200 亩融资用地至环建投作为项目融资用地。根据《实施方案》,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预计达 2.27 亿元。

 8 月 20 日,政府办组织了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项目试点工程第二次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了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要求和镇村做好对接,细化方案,会议将试点村数再次确定为 11 个。

 9 月 10 日,政府办又组织了项目试点工程第三次专题会议,研究了具体细节问题,明确了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要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结合,确定了项目试点工程按照“县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组落实、村民主体,部门协作、专业施工、先易后难、稳妥积极”的原则,由县级定目标、定投入、定技术标准、定实施模式、定考核方式,由镇、村、组具体实施,积极调动农户参与,努力追求优质效果的机制和方式推进。

 9 月 24 日,长县农环发〔2013〕1 号文件出台,明确了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镇政府的职责分工。

 9 月 30 日,《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试点工程工作方案》获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长县政办函〔2013〕80 号)。9 月还编制完成了《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宣传手册》。

 10 月 29 日,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工程启动动员会顺利召开,组织了各试点镇分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100 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并参加了启动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国良副县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宣告了试点工程的正式启动。

 (二)3 2013 年农环整治试点工程已顺利完成 2013 年试点工程在北山镇常乐村等 11 个村开展并已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工作包括: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开物和龙华螃蟹洞 2 处;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

 公共饮用水保护 26 处、饮用水源界碑 13 块、饮用水标志牌和交通警示牌 85 块,饮用水保护隔离栅 0.61 公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共建设 110 个垃圾池、2524 个沤肥池、19 座村垃圾资源回收站(垃圾收集站)、补充配备户用垃圾桶 16710个;畜禽治污累计建设沼气池 4074m3 、净化池 28291 m 3 ;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散户四池净化系统 1835 套、集中式人工湿地 22 座。

 (三)4 2014 年农环整治工程进入收尾阶段

 根据《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2014 年工作方案》(长县政办函〔2014〕46 号),2014 年项目计划在 72 个村(社区)开展。目前,除人工湿地外,其余项目内容均全面完成,并接受了县级验收。共计建设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点建设 100 处(含配套界碑 19 座、标志牌 220个、隔离栅 1.1km)、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点 5 处、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四池净化系统 3318 套、垃圾池 727 个、垃圾资源回收站 61 座、沤肥池约 11313 个;74620 个垃圾桶已全部发放到户;畜禽治污采取三类了处理方式,建设生态湿地处理 167759 ㎡,净化池处理 90639.5m3 ,沼气池 665 座(21505 m3 )。80 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正在施工,已完成 90%以上工程量,预计在 11 月底全面完成。(注因区划调整,原跳马镇三仙岭村、新田村及及金屏社区和斑竹塘社区已调整出整治计划,故 14 年的实际整治范围为 68 个村(社区),本文统计数据不包括跳马)。

 (四)5 2015 年农环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015 年我县农环整治项目预计在 31 个村开展(已排除跳马、暮云、干杉、黄兴、榔梨),2015 年 4 月已出台《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2015 年工作方案》(长县政办函〔2015〕35 号)并由县环建投在 5 月上旬完成了和整治镇村的项目任务对接。目前,县环保局通过政府采购的38418 个户用垃圾桶已全部发放至镇村;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 65 处已由乡镇负责实施建设中,宣传设施界碑 8 座、标志牌 130 个、隔离栅 0.2km 通过政府采购已全部配套至镇村;散户四池净化系统安装由各镇负责组织,设施采购正在由县环保局统一办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14 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人工湿地)已于 11 月初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垃圾池 245 个、沤肥池 1444 个、处理池 10996 个、垃圾资源回收站 27 座)建设由县生态办安排,各整治镇村正在积极建设;由福临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福临镇开物村影珠山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已完成工程量 70%;2015 年畜禽治污以退养和栏舍拆除为主,不纳入整治计划。

 (五)整治效果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我县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已形成了一套“户分类减量、村主导消化、镇监管支持、县以奖代投”的垃圾处理模式。我县积极倡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主张垃圾不出村,通过垃圾资源回收、生物沤肥等方式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采取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和散户四池净化系统两种方式进

 行治理,我县所采用的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由全玻璃钢制造,质量好,密封严,效果好,使用寿命长。14 年 2 月 22日湖南卫视 18∶30 档的新闻联播对我县北山镇五福村先行安装的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器及其处理效果作了报道。散户四池建设过程中直接与农户签订了镇-村-农户三方责任书,明确由受益农户负责散户四池的长效运行及管理维护。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质保期满后将统一移交至受益镇村,由镇村负责管理维护、长效运行。目前,已建好的数十座人工湿地较好地解决了整治区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地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畜禽污染治理方面:通过生猪养殖退养和拆除栏舍、通过建设沼气池、净化池和生态湿地等治污设施,在已整治区猪粪横流、臭气扑鼻的现象已大为改观。

 饮用水源地保护:通过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配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在已整治区已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二、项目方案调整

 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自 2013 年启动以来,因区划调整等原因作了适当调整,具体包括:

  1、海宁县区划调整,原纳入海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范围的跳马、暮云等乡镇划入海宁市,方案中的实施范围需变更,同时,我县榔梨撤镇设为街道,黄兴、干杉作为城市规划整体,取消整治计划;

  2、农环项目中的工程类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实际

 地形、地质、水系等原因难以满足原设计要求而变更的情况; 3、项目用地难于落实,协调用地的压力较大,部分镇村经多次反复落实的用地还存在不具备施工条件等原因,综合导致部分设计用地调整; 4、各年的《工作方案》在与镇村对接中、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镇、村、农户的实际需求变化等原因有少许调整。

 上述调整变动,将以县政府名义报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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