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林业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08-08 点击:

 上饶市林业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

 我市林业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标兵、绿色崛起实践先锋”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对接高铁时代,彰显绿色生态特色,实现林业“三个战略性转变”,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加快产业发展,繁荣生态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不断提升我市森林质量和林业发展水平。到目前为止,“十三五”时间过半,我市各项林业建设任务也基本按预计进行。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1、国土绿化行动进展情况

 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风景林建设,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血防林等建设工程。推动全社会开展大规模植树增绿活动,形成沿路、沿江、沿湖(库)的国土绿化网络。在婺源、德兴、横峰、广丰、上饶等县(市)建设大径材及乡土珍贵树种培育基地 120 万亩,其中人工林栽培珍贵树种 2.671 万亩、其他树种 3.827 万亩占规划任务 20 万亩的 32.49%,现有林改培 21.63 万亩、占规划 50 万亩的 52.671%,中幼林抚育 23.54 占规划 50 万亩 47.08%。

 2、退耕还林行动

 重点推进 25 度以上坡耕地、15-25 度重要水源涵养地、丧失经济价值的坡地果园等地的退耕还林,完成 8.4 万亩。目前仅在婺源、上饶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25 度以上坡耕地造林 0.603 万亩。剩余的规划任务,由于林业部门与国土部门的数据我不匹配,任务难以落实。上饶县、横峰县政府已经行文报告省林业厅不再实施,其他县也正在向政府报告不再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3、加快实施“碳汇”工程。推进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抚育,深入实施林业碳汇工程、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乡村风景林建设工程,提高林地质量和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碳汇。推进碳汇交易,提高碳汇建设收益。

 ①、加强防护林建设。加强源头区和河流两岸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护岸林等建设,有效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十三五以来,我市防护林建设总规模为 9.82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3.71 万亩、封山育林 6.11 万亩。在血吸虫易发区营造及修复抑螺防病林,降低钉螺密度和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新造抑螺防病林 3.18 万亩。

 ②、加强风景林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传统村落保护为基础,加强乡村风景林建设,彰显赣东北特色乡村风貌。建设乡村风景林 109 个,其中省级乡村风景林建设示范点 36 个,其中更新造林 810 亩,补植补造 3606 亩,封山管护 503 亩。

  ③、加快林业碳汇交易的项目包装。为增加林业碳汇的收益,我市各地正在与第三方组织包装林业碳汇项目,目前玉山县的碳汇包装项目已经在国家发改委立项。

 二、加强林业安全建设

 1、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2017 年 11 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到目前为止林业资源几项指标都稳步推进。森林覆盖率 2017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 61.94%,活立木蓄积量 2017 年度达 6076.33 立方米,林地保有量到 2017年为止已达 2072.8 万亩。

 二是我市在 2016 年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作。为切实做好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6〕19 号)要求,将天然林保护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签订了责任状;成立了专门的天然林保护管理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按照“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要求,明确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天然林保护工作方案,完善了管护体系和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了管护责任,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等,确保天然林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市共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协议面积 308.0143 万亩,其中:国有签订63.9163 万亩,集体和个人签订 244.098 万亩。

 2、加强了河湖湿地保护,强化了上饶市湿地资源保护。

 目前,全市湿地面积为 285.9 万亩,保护湿地面积 196 万亩,湿地保护率高达 69%;全市建设湿地公园 12 个,5 个国家级,7 个省级。2016 年以来,新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1 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2 处;新建湿地宣教馆 3 处。

  ①、湿地公园建设情况。万年县珠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已基本竣工,国家林业局将于 11 月份之前对该公园进行检查验收;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成效显著增加。2016 年以来,全市新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1 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2处;新建湿地宣教管 5 处。

 ②、湿地资源保护情况。近年来,将湿地保护纳入常态化工作,先后开展了《2017 年全市林业“清河行动”专项整治》、《2018 全市围垦破坏湿地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排查,发现了一批围垦填埋湿地、围湖养殖、在重要湿地内采沙等违法行为,其中非法填埋湿地 2起、湿地公园河道内有证采沙点 3 处、围湖养殖和开垦堤坝 3000 余米,恢复湿地面积达 400余亩。2016 年以来,全市湿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③、湿地监测体系建设情况。目前,全市湿地一张图已全部完成,市、县二级湿地监测体系基本建立。

 3、实施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程,重点实施三清山松材线虫保卫战工程。市林业局通过对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和防控工作情况的调研,并充分征求省、市、县相关专家意见,

 草拟了《上饶市政府关于开展三清山等生态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保卫战”实施方案》(代拟稿),并通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该《方案》计划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2016 年 5 月,我市婺源森林鸟类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全市林业系统共保留自然保护区 8 处,总面积 9.63 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23%。其中国家级 3 处;省级 2 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繁育基地方面。目前上饶县已在上饶县动物园加挂了上饶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牌子,其他县(市、区)主要是依托各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企业或者各动物园开展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其中鄱阳县依托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源优势,从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引进麋鹿建设了麋鹿繁育基地,并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将 47 头麋鹿野放至江西鄱阳湖湿地区域,这是在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第一次野外放生麋鹿,意味着鄱阳湖区消失已久的麋鹿重新出现。

 5、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十三五”建设以来,我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着重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基础建设,继续加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按照国家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标准加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通过防火基础建设,我市近年来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为:2015-2016 年度为 0.02868‰,2016-2017 年度为 0.01035‰,2017-2018 年度内至今为 0.02552‰,均控制在目标值范围内。二是全面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力度,“十三五”以来,我市共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17663 亩,约 588.9 公里,其中:2016 年度,完成生物林带 3664 亩,约 122.1 公里;2017 年度完成 5962 亩,约 198.7 公里;2018 年至今,完成 8037 亩,约 267.9 公里。三是着力抓好了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应急水平。完善了三项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建设,二是完善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三是完善林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

 三、需要提出调整的指标。

 原林业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我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63%,现调整稳定在 62%以上。理由如下:

 1、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χ100%

 2、森林面积是指在林业用地上的造林面积,包括郁闭度 0.2 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而非林业用地,如农田、水面、马路等是不能造林的。

 3、当前我市林业用地面积为 2072.8 万亩,国土总面积为 3410.6 万亩,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百分比为 61%。也就是说,把现有能够绿化的林业用地全部绿化,森林覆盖率只能达到 61%。

 4、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把一些废弃矿山恢复为林业用地进行绿化,同时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使得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面积到 2020 年时有部分增加,但这种增加的面积是有限的。我市目前的森林覆盖率是 61.94%,因此,到 2020 年我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62%以上是合理的。

 2019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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