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来源:澳洲移民 发布时间:2020-08-12 点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违章指挥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制度,并于 2017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一)

 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奖励。

 1.在项目部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安全评分获 90 分以上(含 90 分,以下同)的,奖励 1000 元; 2、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90 分以上的,奖励 1500 元;

 (三)

 在项目部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项目部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

 1.一等奖,奖励 500 元; 2.二等奖,奖励 300 元; 3.三等奖,奖励 200 元。

 在安全生产中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项目部给予表彰并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四)员工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项目部给予其经济奖励。

 1.一等奖,奖励 300 元; 2.二等奖,奖励 200 元; 3.三等奖,奖励 100 元。

 4.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奖励 100 元,以资鼓励。

 (五)

 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项目部给予奖励 1500 元。

  (六)

 各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项目部给予奖励 500 元。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一)基本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扣好下颚帽系,禁止穿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 100 元/人·次,管理人员每人处罚 300 元。

 2.新进场人员必须到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办理个人信息登记,递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作业人员递交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进行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未经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即上岗作业的(以教育登记卡及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为依据),处罚 50 元/人,并承担因此而受到总承包部、监理单位处罚的罚款。

 3. 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安拆、操作人员)、架子工(含其他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 200 元/人。

 4.龙门吊、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毕,无自检合格报告、无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未办理验收手续(以验收签字为准)就投入使用的,每出现一项处罚施工队 500 元。

 5.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在施工现场内带小孩的,处罚责任班组或个人 200 元/人·次。

 6.对上级检查人员或项目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不回复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 100 元/项。

 7.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处罚 200 元/处。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防坠器失效或超过规定检测期限的,处罚 1000 元。

 2)操作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的,处罚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100 元/处。

 3)钢丝绳使用超过报废标准未更换;滑轮运转出现卡阻、支座松动;钢丝绳固定端少于四个绳夹的,处罚 500 元/处。

 4)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破损的,处罚 200 元/处。

 5)超载(超过规定重量、承载人数)使用的,处罚 300 元/次。

 6)架体与建筑物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架体附着与外架连接的,处罚 300 元/处。

 8)无避雷装置的,处罚 500 元。

 13)未填写交接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保养维修记录或相关记录造假的,处罚 200

 元/项。

 14)未履行定期检查、维护责任致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项目部将给予相同金额的处罚。

 2.龙门吊

 1)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未更换的,处罚 1000 元/次。

 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处罚 500 元/处。

 3)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不在岗的,处罚 500 元/人·次。

 4)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的,处罚 500 元/次。

 5)超载作业的,处罚 500 元/次。

 6)高处作业(检修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的,处罚 200 元/·次。

 4. 临时用电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非专业持证电工进行用电操作、搭接电源的,处罚 300 元/次。

 2)违章使用花线、护导线;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参数不符规定的,处罚 200 元/处。

 3)私拉乱接,将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上、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一个开关箱或一个回路控制 2 台及以上设备)、电源线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的,处罚 300 元/处。

 4)不按规定架设电线;工作行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处罚 200 元/次。

 5)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的,处罚 100 元/处。

 6)未对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或相关记录缺失的;检修时不挂设安全警示牌、带电作业的,处罚 100 元/项。

 7)对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处罚 200 元/项。

 5. 脚手架、操作平台

 1)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 50 元/处。

 2)脚手架外侧未张挂安全网;未挂设安全平网;未在作业层设置随层安全网或张挂不全、不牢、网面破损的,处罚 50 元/m2 。

 3)用于搭设脚手架的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及“四口”、“五

 临边”栏杆刷红白相间(间距 500mm)油漆,违反此规定的,处罚 1 元/m。

 4)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处罚200 元/项。

 5)出现悬空杆(立杆)或架体转角未设置成“井”字架的,处罚 200 元/处。

 6)悬挑钢梁锚固不符合方案要求(前部 1 道锚环,后部 2 道锚环)、提拉钢丝绳绳卡少于 3 个或紧固不到位、锚环内无木塞或木塞松驰的,处罚 50 元/处。

 7)缷料平台未按规定设置钢丝绳锚环、超载使用或长时间堆放材料不转运、为装缷方便而拆除防护栏的,处罚 300 元/处。

 8)缷料平台未经验收(以验收记录表签字为准)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500 元/处。

 9)缷料平台钢丝绳承重点无防剪措施;承重绳与保险绳在同一吊点的,处罚 300 元/处。

 6. “三宝”、“四口”、“五临边”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处罚 100 元/人。

 2)沟、坑、槽和深基坑周边、平台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处罚 200 元/处。

 7. 模板工程

 1)未沿纵横方向全设扫地杆、水平杆;立杆底部无垫板;悬挑梁、梁柱结合部及梁下部未设置加强支撑的,处罚 300 元/验收段。

 2)扣件松驰、立杆采用搭接或错接方式的,处罚 50 元/处。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搭接长度小于 1m 的,处罚 50 元/处。

  4)U 型可调支托旋出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或立杆两端同时采用支托的,处罚 50 元/处。

 5)模板支撑架与外架或其他防护栏进行连接的,处罚 200 元/处。

 6)止水片、对拉杆、蝴蝶扣等未使用吊篮吊装的,处罚 200 元/次。

 7)大模板无防倾倒措施的,处罚 300 元/处。

 8)拆除模板未经申请批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即拆模的,处罚 200 元/处。

 9)拆模后留有悬空板的,处罚 100 元/处。

 8. 钢筋工程

 1)对焊机、弯曲机、切断机等钢筋加工机械未设置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小于 3m 的,处罚 200 元/处。

 2)闪光区未设挡板、操作间未采取防止触电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100元/处。

 3)作业区使用的电焊机未设有防雨棚和消防器材;焊机二次侧未设置防触电装置的,处罚 100 元/台。

 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未系挂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未采取防火措施、未设专人监护的,处罚 200 元/处。

 5)钢筋弯曲机的芯轴、挡铁轴、转盘等存在裂纹和损伤、防护罩不坚固可靠的,处罚100 元/处。

 6)绑扎悬空梁筋、2m 以上的柱筋和剪力墙钢筋未搭设可靠操作平台;高处或临边作业无可靠防护且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钢筋绑扎人员用木枋、钢管、模板作为立人板或攀爬钢筋骨架作业的,处罚 200 元/人。

 7)吊装钢筋绑扎不牢固、长短参差不齐或“一点吊”、箍筋吊装不使用吊篮的,处罚200 元/次。

 9. 混凝土工程

 1)浇筑无可靠防护的临边部位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浇筑 2m 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未设操作平台,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的,处罚 200 元/人。

 2)振动棒电源线从钢筋上拖行;振动棒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未设置接零保护的,处罚 100 元/处。

 10. 文明施工

 1)未经施工队负责人批准,擅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架体杆件、连墙件、“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 500 元/处。

 2)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情况,双方各处罚 5000 元罚款,责任人承担一切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破坏文明施工设施(拆除、移动安全标志、警示牌)的,处罚 500 元/处。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节油、油漆、雷管、炸药等)带入施工现场或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须报施工队负责人同意后,在施工队专用库房存放。违者给予 1000 元~2000 元罚款。

 5)各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各工区模板、钢筋、钢管、扣件、安全网、木枋、落地灰、等,凡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给予 500 元/层的处罚。

 6)生活用水、施工用水使用后不关闭的,处罚 50 元/次。

 7)将木枋、模板、架管或其他材料堆放在外架上的,处罚 100 元/处。

 11. 附则

 1.本制度未提及的相关安全问题的处罚,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渝长七标国际项目工程的单位、个人。

 3.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4.工地安全员有权依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对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下发至违章单位,违章单位逾期未交纳罚款,将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5.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工程项目部所有。

  物业安保 物业安保培训 培训方案 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 、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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