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章制度

来源:美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四川师范大学成全部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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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

 章

 制

 度

  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

 5 月 月 11 日

 电子 工程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规章制度总则 为了确保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提升学生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组织建设,特制

 订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优异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她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一项关键内容。经过会议能够立即制订安排和总结工作,并立即发觉和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立即传达学校学院工作安排和相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会议参与者必需推行好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需得到同意,不得由她人代请。(每学期例会或会议请假不能超出 3 3 次,超出一律视为缺席处理)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要求,主动准备,会上踊跃讲话,缩短会议时间,提升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组员必需自带笔记本和笔,并佩带工作证做好会议统计。

 (五)例会中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不得交头接耳,

 不得出现任何扰乱会议声音,保持会场平静。

 (六) 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需有书记团或主席团组员在场

 附注:

 1、 请假必需向部门部长或副部长递交假条,由副书记或

 主席团签字后假条方生效(特殊情况下许可电话请假并转带请假条,会议内容要立即补上)。

 2、 会议五分钟前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将请假条交由副书记或主席团,书记团或主席团在会议开始前签字后再交由组织部进行到勤登记 3、 组织部将不定时检验各部门会议笔记,每个月末交至办公室存档。

 第三章 工作 制度 一、 特色 工作制度

 1、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2、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门策划组织特色活动须前两周交活动策划书,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4、各部门必需严格根据本制度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需主动帮助活动关键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书记团、主席团分配工作必需认真负责完成,不得拖延。

 6、办公室负责全部活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存档,方便以后保留和调用。

 2 2 、 办公室 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

 (1)、学生会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各部门组员要珍惜办公室一切公物,节省用电,离开时要记住关灯关窗锁门。学生会组员必需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每次活动完成(如做宣传板、开会、值班等)后,必需将办公室部署整齐,清扫洁净。

 (2)、在办公室内保持平静,不要大声喧哗,不抽烟喝酒,不做不文明举动干扰她人办公。共同发明一个舒适、良好工作环境。

 值班制度:

 (1)每个部门各值一周,值日人员由部长分配。各部门值班时严格必需值班表值班,若有没有故私自翘班、不认真对待工作迟到早退经办公室组员核实可给予处罚,期末上报书记团主席团。

 (2)天天参与值班学生干部须按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与,应提前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请假。

 (3)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能够私下换班,以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4)值班人员应定时打扫办公室卫生,清点文件、外借物品及办公室物品数量,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并立即做好值班钥匙转接。若钥匙丢失,必需立即汇报办公室主任,再自行配制。

 保管钥匙值班人员不得无故把钥匙转借她人,并在离开前锁好门窗,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

 物品管理制度:

 本院各部门因活动要要借出办公室物品时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并征求其同意,在借出物品前必需登记所借物品、数量、借出日期及归还日期,并留下本部门部长签字和联络电话方可借出。(若未登记而借出物品,必需事后立即向办公室汇报。)

 活动结束后,办公室做好归还物品整理工作,确保以后活动物品正常使用,缺乏或暂无物品可申请购置。

 若办公室物品在借出期间有损坏或并未归还,借物品者要作出对应或全额赔付。

 办公室全部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它部门(包含办公室)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出或转借她人,以确保借物有序。

 档案管理制度:

 若相关人员需借用办公室相关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或主席团同意后并作登记方可借用,且用后立即归还入档。

  第四章 经费 制度 1、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开支由分团委书记审核、同意、报销。信息联络部(包含其它部门)拉来赞助资金全部移交分团委书记保管。

 2、应该在活动前将经费预算表交副书记和主席团进行初步审

 批,活动期间由活动部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活动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分团委书记处进行报账。

 3、学生会各部门报销凭条一律采取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经费使用全部必需在活动开展前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省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署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实施财务纪律。

 4、公室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小账目(资料打印等)及销凭证存档、统计工作,定时做财务小结和财务公布,定时交于分团委书记处。

 此项制度团总支学生会每位组员全部应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报虚账、假账。凡有此者,一经发觉,给自动离职处理,并如数追回公款。

  第五章 考勤 制度 为了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提升学生会干部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订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措施 (1)本考评制度实施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 10 分,按

 本制度要求,依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评对象:学生会全部组员。

 (3)本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关键依据。一学期考评成绩在 9 分以上为优异学生会干部,6 分以上为合格,4 分将做为降级使用,0 分将免去其职务。

 (二)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适用于各个部门全部组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扣分:

 ①每学期初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依据学院工作关键和办公室老师工作要求,制订出各部工作计划,关键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每缺一份,部长和副部长各扣 3 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部长和副部长扣 1~2 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按情况,部长和副部长扣 1~2 分。

 ②认真参与分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会议或活动(包含查早晚自习、查寝),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主动发表意见和提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统计,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 2 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成位或未组织落实每次部长和副部长扣 2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 1 分。

 ③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视情节轻重扣 2~4 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和主席团人员汇报扣 4 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扣3~5 分。

 ⑥大型活动部署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与者:扣 3 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 2 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 1 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提议而且被采纳每次加 2 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 2-5 分。

 (四)各个部门部长领导本部门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工作情况是考评部长关键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 5~10 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 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书记团和 主席团调查属实扣 2~5 分。

 (3)其它部门组员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书记团和主席团调查属实扣 2~5 分。

 (五)各个部门副部长帮助部长领导本部门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部分领导责任。本部门工作情况是考评副部长关键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 3~8 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 3~8

 分

 (六)组织部必需将每个月“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给予公布。

 (七)考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根据主席团要求。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本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组员工作主动性,同时使各组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以下:

 (1)每个月及每学期评出优异干部,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异干部”加 2 分计入下月考评。

 (2)处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警告:

 a 因本身原因未完成部署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她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能够继续留任原职。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有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 3 分。

 ⑥除信息联络部外其它组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 2 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个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优异干事、干部人选由组织部进行提名并初步审核,评优由书记团、主席团共同评定。

 (2)优异干事人选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出两次。

 b 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提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分团委学生会全部组员。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四川师范大学成全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负责解释,并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和修改。

 (二)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可制订相关工作制度,但不得和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师范大学成全部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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