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屋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告5969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单一 来源采购 文件

  采购编号:

 5111812017000 744

  项目 名称 :

 峨眉 山 市 房屋拆 迁 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

 采购人 :

 峨 眉山市 政 府 政务 服务中心

 采购 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共同编制

 第一章

 单一 来源政府 采购邀请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受 峨 眉山市 政 府 政务 服务中心

  (采购人)委托,拟对 峨眉 山 市 房屋拆 迁 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

 5111812017000 744

  。

 二、 项目名称:

 峨眉 山 市 房屋拆 迁 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 。

 三、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

 四 、 采购内容:……。

 五 、 单一来源供应商全称:

 成 都 金 速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报名事宜:本项目不现场报名,以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为有效报名, 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未注明项目编号或编号错误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报名无效。

 七、 投标截止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9 19 日 日 14: : 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9 19 日 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 8 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六楼】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峨 眉山市 政 府 政务 服务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雷

 联系电话:

  18081339909

  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明山路东段 8 号楼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李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

 0833-5533214

 2017 年 12 月 11 日

 第二章 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处理。

 2 评审情况的公告 价格商定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3 保证金 (实质性 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

 金

 额:

 9000

 元。

 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顶南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路支行 账 账

 号:06052100000387136 收款单位:

 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缴 款截止时 间: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2:00 0 (投标保证金的 交纳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转账时必须备注该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编号错误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 1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1 1 )收据(收到 政府采购 中心退还 ** 项目保证金 ** 元,盖财务章)(2 2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3 3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2 2 、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时间:开标时

 3 、中标单位还需附采购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证明

 4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收款人:采购人

 5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内容咨询:0833-5533214(交易编制股)

 开标咨询:0833-5045136(交易评审股)

 评审咨询:0833-5045136(交易评审股)

 询问、质疑咨询:0833-5045125

 (交易监督股)

 投诉咨询:0833-5529740(峨眉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5059292(财务科)

 6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股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邹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5045135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 8 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五楼 511 室 7 采购包括的内容 一、采购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8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实质性要求 )

 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9 采购有效期(实质性 要求)

 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30 日历天 10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同副本交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1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 2 、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领取了采购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3 、

 采购费用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文件

 4 4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洽谈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5 、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四、响应文件

 6 6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 7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8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9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2 、单一来源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单一来源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单一来源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单一来源保证金:

 ①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3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

 (5)响应文件应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4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6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里的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召开 采购会议 和成交

 17 、采购会议

 (1)采购会议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采购会议工作。

 (2)采购会议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采购会议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采购人共同将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按规定组建价格协商小组。

 18 、采购会议和 协商 过程存档

 采购会议和协商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19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0 、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采购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1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2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4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5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用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7 、履行合同

 (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 、

 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 29 9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纪律要求

 30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32 、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峨眉山市 政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 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采购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一、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1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采购活动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工期为

  日历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小组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八、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

  竞争,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十、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的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

  。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 、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工

 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附 :

 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

 ”项目(采购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 投标人是企业性质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和报表(因财务审计在 6 6 月 月 0 30 日前进行,在此期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未进行审计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在此期间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不作为废标条件);

 注 :1 1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附注 。

 2 2 、审计报告应当有审计单位公章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的签字(不是私章)。

 3 3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两位会计师资格证复印件。

 4 4 、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当 加盖 投标人单位 公章

 5 5 、内容清晰可辩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是非企业性质的可提供自拟的财务会计制度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七、 保证金缴纳凭证 (票据 )复印件 盖 单位公章

  八 、 投标人出具上一年至今任何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资金)

 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也可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声明形式,真实性由报价人负责。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郑重声明:

 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

  XXXX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九 、项目实施方案或 售后服务 应答

 十、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1、我方愿以采购协商的总价,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项目名称);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4、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5、询价小组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询价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询价小组的评审认定。

 6、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十 一 、 报价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总价(元)

 备注

 大写:

 供应商全称:

  XXXX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XXXX(签字)。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此表盖上单位公章带到现场经协商后填写

  十 二 、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十 三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 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1 1 、软件产品:供应商根据峨眉山市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 政策规定以及 相关操作流程,开发 符合 实际工作需要的“ 峨眉山市房屋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 软件产品( 以下简称操作系统软件)。

 2 2 、服务器 硬件:随 操作 系统软件 提供 两台服务器 硬件( 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

 , 单台服务器 主要配置 参数见 下表 :

 服务器硬件 主要配置参数表

 配置参数

 备注

 品牌

 联想、浪潮、P HP 等一线品牌

 品牌整机

 处理器

 至强 5 E5 六 核处理器或以上

 内存

 G 8G 或以上

 最大 支持 128G

 硬盘

 2 2 个 个 G 500G 或以上

 最大 支持 4 4 个硬盘 共4TB

 磁盘阵列

 支持 RAID 0 ,1 1 ,5 5

 网卡

 双千兆

 远程 管理

 支持 O ILO 远程管理

 供应商确保上述服务器硬件满足操作系统软件需要,也满足可预见的操作系统 软件功能扩展、数据扩容需要。

 3 3 、系统 维护 :操作 系统软件 验收通过后,供应商向甲方提供为期三个月的免费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系统 维护 和 技术支持内容包括:

 硬软件 故障 排除、软件 漏洞 修补等。

 4 4 、顾问咨询 :

 供应商 在 采购人 搭建“ 房屋 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平台” 及 后 续运行 过程 中,根据 采购 人需要 提供 相应的顾问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硬件 设备 的技术标准参考、平台工作流程设置、 运行 管理方案等。

 5 5 、操作培训 :

 供应商 为 采购人参与人员进行为期 7 7 天的集中操作培训。

  二 、服务要求

 工期:4 45 5 天。

 服务器硬件质保期:一年。

 三 、付款方式

 分三期支付:(1 1 )本合同签订后 5 15 天内,支付 15% ;(2 2 )乙方根据双方议定时间为甲方参与人员完成集中培训,操作系统软硬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后 5 15 天内,支付 75% ;(3 3 )三个月免费维护期结束后 5 15 天内,支付10% 。

 第五章

 成交价格商 定办法

 一、协商小组构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建成交价格商定小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或在四川政府采购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

 二、价格协商

 1、协商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2、协商小组对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进行验证。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协商小组拒绝与之协商。

 3、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与响应文件相符的,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并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协商小组也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4、商定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的专业人员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项目成本构成和同类项目合同价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数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

  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不高于同类项目合同价格(无参考的除外),协商小组确认采购成交,出具协商情况记录。

 6、洽谈过程由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4、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的专业人员应当停止商定,并由采购组织单位终止采购活动,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 、发出成交通知书

 协商小组出具协商情况记录,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成交确认函,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峨眉山市房屋拆迁住房货币化安 置购房服务中心 网络操作系统采购合同

  甲方:峨眉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峨眉山市房屋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含服务器硬件)及系统维护、相关顾问咨询、培训等产品和服务内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和服务内容

 1.1 软件产品:乙方根据峨眉山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操作流程,为甲方开发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峨眉山市房屋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中心网络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操作系统软件),并将该操作系统软件销售给甲方。

 1.2 服务器硬件:乙方随操作系统软件提供两台服务器硬件,一并销售给甲方,单台服务器主要配置参数见下表:

 服务器硬件主要配置参数表

 配置参数 备注 品牌

 品牌整机 处理器

  内存

  硬盘

  磁盘阵列

  网卡

  远程管理

  乙方确保上述服务器硬件满足操作系统软件需要,也满足可预见的操作系统软件功能扩展、数据扩容需要。

 1.3 系统维护:操作系统软件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三个月的免费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内容包括:硬软件故障排除、软件漏洞修补等。

 1.4 顾问咨询:乙方在甲方搭建“房屋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购房服务平台”及后续运行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应的顾问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参考、平台工作流程设置、运行管理方案等。

 1.5 操作培训:根据双方议定时间,乙方为甲方参与人员进行为期 7 天的集中操作培训。

 第 二 条

 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固定价)为:

 元(大写:

 元)。

 2.2 分三期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支付 15%; (2)乙方根据双方议定时间为甲方参与人员完成集中培训,操作系统软硬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后 15 天内,支付 75%; (3)三个月免费维护期结束后 15 天内,支付 10%。

 第 三 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应配备专人对所购产品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产品运行环境(包括网络、计算机、显示器及其他相关设备)的安全,以保障正常运行。

 3.1.2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联络,并做好详细记录,便于乙方迅速作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乙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及时的服务。

 3.2.2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产品软件的服务请求或硬件故障后,1 小时内给出响应并提供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故障,乙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解决;但如因非乙方原因的环境因素或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故障,乙方需支持甲方排解故障,其中如需乙方上门服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须由甲方承担; 3.2.3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整体系统进行维护的同时,要保证数据不丢失、发现常见问题立刻解决,硬件故障及早发现。

 3.2.4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器 7×24 小时在线并达到100M 共享专线应用的速度,但因甲方选择的第三方网络线路服务商故障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第 四 条

 后续事宜

 4.1 本合同约定的系统维护期到期后,若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系统维护服务,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续期事宜。

 第 五 条

 违约责任

 5.1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若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终止合同,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

 5.2 本合同约定的系统维护期到期后,若甲乙双方未能及时协商确定续期事宜,期间导致的系统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 六 条

 不可抗力

 6.1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15 天内,取得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如政府通告的复印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证明文件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 七 条

 争议解决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第 八 条

 其他

 8.1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内容作出补充约定,该补充约定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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