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原广元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3046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招标编号:GZCGK〔2018〕03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四川( 广元 )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0-1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

 则 .................................................................................................................... 11

 三、招标文件 ................................................................................................................ 13

 四、投标文件 ................................................................................................................ 14

 五、开标和中标 ............................................................................................................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4

 七、投标纪律要求 ........................................................................................................ 26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7

 九、其他 ........................................................................................................................ 2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8

 一、投 标 函 ................................................................................................................ 29

 二、承诺函 .................................................................................................................... 3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2

 四、开标一览表(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 33

 四-1、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 34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 35

 五-1、分项报价明细表(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 36

 六、商务应答表 ............................................................................................................ 37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8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40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 41

 九-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 42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43

 十一、中小企业(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 44

 十二、联合体协议书 .................................................................................................... 46

 十三、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 4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 4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5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6

 1.总则 ............................................................................................................................ 57

 2.评标方法 .................................................................................................................... 58

 3.评标程序 .................................................................................................................... 58

 4.评标细则及标准 ........................................................................................................ 64

 5.废 标 .......................................................................................................................... 68

 6.定标 ............................................................................................................................ 69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69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7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 7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CGK〔2018〕035 号 。

 二、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1.预算金额:人民币 90 万元。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 1 包,即: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9.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已注册办理 CFCA 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使用 CF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报名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未注册办理 CFCA 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注册(主体类型:供应商)并办理 CFCA 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后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资格不能转让。(CFCA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通知公告栏)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七、 投标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6 6 日 日 10: : 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6 6 日 日 10: : 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CF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并在开标前递交一份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送达密封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服务电话:0839-5572266。

 八、开标地点: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C 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1.CFCA 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

 其他地方办理的 CFCA 数字证书需要在交易平台进行绑定和注入电子印章。CF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服务:0839-5572266。

 凡使用数字证书在交易平台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请慎重保管。

 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交易平台公开发布。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和下载。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十、信息发布:

 本投标邀请分别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gyggzy.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算。

  十一、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 200 号

 联 系 人:闫治宇

 联系电话:0839-33023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C 区四楼

 采购文件领取:交易受理科,0839-5572872

 采购文件咨询:交易组织科,0839-5574065 开评标活动咨询:交易评审科,0839-5572007 保证金咨询:综合科,0839-5572003(财务)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前 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 1 包 900000 元; 第 2 包/元; /。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 1 包最高限价 900000 元; 第 2 包最高限价/元; /。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采购人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联系人:刘咏梅 联系电话:0839-3301673 业务咨询联系人:闫治宇,0839-3302322(姓名、电话)

 质疑联系人:闫治宇,0839-3302322(姓名、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 200 号,628017 3 现场踏勘 ☑无□有 4 标前答疑会 ☑无□有 5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6 供应商资格 审查方式 □

 由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注: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7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8 项目类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一般采购项目 9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即可,不得再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

 二、联合体价格扣除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注:此处“价格扣除”是对总价的扣除)。

 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在不影响项目质量的情况下,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予以公告。

 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 gyggzy.gov.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1份密封送达开标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光盘的,视为放弃投标。(光盘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日期)。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

 14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 金额:¥9000 元。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11-04 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投标人可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模块查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以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退款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到原缴款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到原缴款账户。

 15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交款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

 原渠道退回缴款账户 1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74065 17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0839-5572007 1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公告的同时,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放,中标人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0839-5572006。

 1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负责答复。

 联系人:闫治宇。

 联系电话:0839-3302322。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 200 号。

 邮编:628017。

 20 供应商质疑 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为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闫治宇 联系电话:0839-3302322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受理单位为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黄仁生,电话 0839-5572008 地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C 区四楼现场监督科。

 邮

  编:6280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元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61851。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 98 号。

 邮

 编:628017。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2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htt p://gyggzy.gov.cn )以公告方式予以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不按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查看下载澄清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8 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部分( 按照 本招标 文件 第五章 要求 进行 响应 )。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 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本项目技术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商务要求响应):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 14.5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售后服务部分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6 14.6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3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投标人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投标文件所附材料均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复印件扫描件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扫描件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正方向、顺序排列,每张扫描件图片小于 300KB,

 不按要求上传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的评审;

 (6)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应小于 60M,否则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拒绝生成投标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合同后,或手工签订合同后将扫描件上传到交易平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人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编制后,加密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正本),以及刻录成 1 份不加密光盘并密封后送达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副本)。如系统内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内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8.3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5 使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编制。

 18.6 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包件投标的应分包件印制和签署投标文件。

 18.7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牵头方签署(除联合体协议外)。

 19. 投标文件的密 封和标注

 投标人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加密)壹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广元市)(http:// gyggzy.gov.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 1 份密封送达开标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投标文件光盘的,视为放弃投标。(光盘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果有),投标日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应当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确认最后一次上传的为准。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被授权人参加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FCA 数字证书按主持人的要求在 30 分钟以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解密完成后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并经投标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

 (2)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采用光盘模式开标时,开标人随机开标,投标人在递交前应验证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能正常在非刻录光驱以外的光驱正常使用且未损坏,如不能读取或读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确保投标电子文件光盘与上传至交易平台的加密文件一致,如异常情况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标,发现投标人未上传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解释的内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须使用本单位的 CFCA 数字证书在 30 分钟内进行回复,回复内容使用 CFCA数字证书进行签章。

 22.4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2.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并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通报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系统语音唱标或唱标人员现场唱标,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查验原件。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移送至评标室。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查询。

 (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2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交易平台相关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监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突发停电、网络中断等导致不能正常开、评标活动的;

  (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监督人员确认后,改用光盘模式进行开评标。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3.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4)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密封的。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 .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发放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1)采用网上签订方式。将协商一致的合同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采购人和

 投标人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该方式不需要上传合同扫描件。

 (2)采用纸质双方签字并盖章的方式。该方式签订后采购人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上传合同扫描件至交易平台备案。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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