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1940年代日本“东方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研究*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3-02-17 点击:

邱月悦

(赣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1923年,日本外务省颁布《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将中国对日赔款的一大部分用于对华文化事业。此举是为效仿美国免除中国一部分赔款并将其用作中国人赴美留学及预备教育经费的做法,保证并扩大日本在中国的地位及影响。“对华文化事业”以《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为基础,以义和团赔偿金及山东、青岛相关铁路、矿山、公有财产等的赔款为运用资金。日方每年拿出其中250万日元(后调整为300万日元)进行该事业。其资助内容为:在中国进行的与教育、艺术、卫生、救济和其他文化的促进有关的项目;
暂居日本的中国人与前一项相同的项目;
在日本进行的与中国有关的学术研究项目。[1]项目成立之初名为“对华文化事业”,经中日双方的协商,于1925年更名为“东方文化事业”。1940年9月19日日本内阁议会决定废除对华文化事业调查会官制[2],并宣布于1941年4月1日实施,“东方文化事业”步入尾声。

国内外关于“东方文化事业”的研究都侧重于探究事业的创办过程及留学等项目,均未涉及“东方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研究的内容。本文以亚洲历史资料中心公布的日本外务省文化事业部中关于“东方文化事业”的资料为主,辅之以相关文献,结合现有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对“东方文化事业下”经费支出及具体支出项目做一个整体考察。

1923年《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颁布之后,日本外务省每年会对当年“对华文化事业”收入及支出进行预算及决算统计。“东方文化事业”的实际收入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中国赔款收入、利润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收入决算包含上年度结余,支出即“对华文化事业费”。

根据日本外务省1923-1941度外務省所管“对华文化事业”收入支出预算书以及各年度支出决算书的数据,日本对华文化事业支出总体较为稳定,同时其变化又有阶段性特点:1923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公布《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对华文化事业”正式成立。事业成立的初步阶段,即1923-1925年,日本单独运营。在此阶段,1923年支出预算为1756075日元,实际支出1240647.755日元;
1924年预算1489535日元,实际支出1839653.301日元;
1925年预算2461315日元,而实际支出仅为1478311.604日元。可以看出此阶段由于各项工作刚刚开始,事业的实施也暂未稳定,因此“对华文化事业”支出较为波动。1925年5月4日,日本在华公使芳泽谦吉与中国外交总长沈瑞麟交换公文,就文化事业运营的两国共同委员会组织达成《沈-芳泽交换公文》[3],公文提出“组成中日两国共同的文化事业总委员会,即‘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此举标志着事业进入日中两国共同经营的阶段。这一阶段仅仅持续了不到五年,1928年日本出兵山东,“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中的中方委员发表声明,宣布全部退出委员会,两国文化事业的进展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至此,“东方文化事业”不再是日中共同的“文化事业”。在日中两国共同运营期,对华文化事业的支出平稳上升,事业的实际支出由1925年的1478311.604日元增加到1928年的2272578.55日元,可见各个项目的实施都在步入正轨,同样也体现出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两国之间的合作。而此后的1929年开始,事业又回到日本单独经营的阶段。此阶段一直持续到1938年12月兴亚院的设立,“东方文化事业”从外交部转移到兴亚院。这一阶段,1929年实际支出为3392013.40日元,此后9年间波动上升到1938年的5968675.072日元,事业稳步发展,这也不难看出日本方面对“东方文化事业”的重视。自1938年东方文化事业部分项目从外交部转移到兴亚院起,“东方文化事业”预算纳入国家开支,支出预算与决算金额也大大减少,1939年的实际支出仅有1228857.57日元。1940年9月19日日本内阁议会决定废除对华文化事业调查会官制,并宣布于1914年4月1日实施,“东方文化事业”从此走向衰败。

“东方文化事业”的支出主要包含“对华文化事业费“和日常事务以及对员工的支出两部分。

“对华文化事业”构想形成之初,日本主要想利用“庚子赔款”对留学生进行资助。随着各种议案的出台,“对华文化事业”的构想逐渐具体化,内容也更加丰富。1923年3月,日本颁布《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中对对华文化事业的资助内容做了的说明,即对“中国的教育、学术、卫生以及救助相关事业、对日本在留的中国人民从事上述同种事业、日本关于中国的学术研究事业”进行资助。[4]1924年2月发布的《汪-出渊协定》提出,“庚子赔款”的资金主要用于为中国人所办的文化事业、日本已在山东设立的学校医院、日本各团体在华进行的文化事业等等。如在北京设立图书馆和人文科学研究所,在上海设立自然科学研究所,若是资金有富余,则在适当的时间设立博物馆,在济南设立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广东设立医学院及附属医院。[5]1925年10月,东方文化总委员会第一次总会召开,在《东方文化总委员会章程》[6]中,规定该委员会的名称为“东方文化总委员会”,中日共同的“对华文化事业”改称为“东方文化事业”。章程第二章“目的及事业”中规定,东方文化总委员会的目的是保存、研究并发扬“东方文化”,同时委员会在不违反《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并管理在中国国内实施的文化事业。

可见对华文化事业最重要的部分无疑是各项文化事业,因此这些项目的支出也是其总支出的最重要部分。具体文化事业项目支出包括事业费和研究所及图书馆建造费支出。根据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1923-1941年《決算関係雑集》,对华文化事业的“事业费”中,包含留学生资助费、留学生培养费、演讲及视察费、辅助费、救济费、资助费六项:其中“资助留学生”一项,在1930年以前被称为“资助中国留学生”,1931年以后更名为“资助留学生”。[7]对于留学生的资助,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即资助特选留学生学费、一般及选拔留学生学费、在华补助留学生学费、留学生回国旅费、留学生治疗费、见学旅费、各个学校相关人员补贴、研究费、救济费、补助金等;
留学生养成费从昭和八年即1933年开始提供,主要是发放给各个学校,用于留学生的培养,其中涉及的学校有东京文理科大学、广岛文理科大学、东京工业大学、长崎高等商业学校、明治专门学院,等等;
演讲及视察费包含演讲与视察两个方面,即日中双方学者受邀前往对方国家进行演讲,以及日中两国学者互访进行视察研究;
辅助费是对东亚同文会、同仁会、日化学会、青岛各学校、上海各学校、天津高等学校等与文化事业相关项目进行辅助;
资助费则是对北京总委员会、上海委员会、东方文化学院提供经费,以及为一些学校的土地购买、校舍建造、教育用品捐赠等提供经费资助,并且向一些教授提供研究经费,等等。

除“事业费”支出以外,日本对华文化事业支出中还有一个重要项目,即“研究所及图书馆建造费”。1923年12月29日至1924年2月6日期间,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与日本对华文化事务局局长出渊胜次进行了数次非正式协议会,关于对华文化事业相互交换意见,达成《汪—出渊协议》[8]。协定第三条“在北京设立图书馆和人文科学研究所”,第四条“在上海设立自然科学研究所”,决定在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建立两个研究所。另外,如1936年开馆的北京近代科学图书馆、1937年正式开馆的(上海)日本近代科学图书馆等的建设,均出自于此项支出。

“对华文化事业”总支出除文化事业费用支出以外,还包含用于日常事务如国内外旅费、调查费、接待费,以及员工工资、养老金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为1923年的日常事务及对员工支出为110105.545日元,占总支出8.87%;
1924年为5.36%;
1925年5.61%;
1926年4.31%;
1927年4.55%;
1928年5.39%;
1929年1.73%;
1930年3.75%;
1931年4.28%;
1933年4.75%;
1934年3.85%;
1936年4.52%;
1937年4.30%;
1938年2.40%;
1939年6.45%;
1940年6.03%;
1941年1.68%。其中1932年及1935年数据缺失。①

根据以上数据可知,作为事业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部分,日常事务及对员工支出的比重也在总支出的1%~8%之间,大部分维持在4%左右。而由此可以推算,1923-1941年间日本对华文化事业支出占每年总支出比重百分之九十以上。因此也可以印证“东方文化事业”以日中两国间的文化事业项目为主。

“东方文化事业”的实施具有欺骗性。作为“对华文化事业”内容之一,日本对包含青岛居留民团、日华学会、东亚同文会、同仁会在内的一些团体进行了资助,即支出之一的“辅助费”内容。这其中,东亚同文会的目的是“发展日华两国的文化,增进两国人民的感情”[9],其主要事业内容为发展教育事业、经营天津中日学院、汉口江汉中学校等等,同时进行资料的调查编纂,调查中国的政治经济。同仁会创立目的在于“向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的医药学技术以及改善一般状态”[10],它在北京、青岛、济南、汉口等地经营医院,翻译关于医学或药学的书籍。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等均为日本人,因此这些团体实际上是日本在华团体。这些团体表面上是在为中国的教育或者医疗等各方面谋取福利,实际上确是为日本自身对于中国的情报调查提供便利。另外,在“研究所及图书馆新建造费”支出中,包括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以及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的建设。其中只有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四库全书》的补遗和续编工作对中国文化事业具有促进作用。

日本“东方文化事业”支出中有一项“演讲及视察费”支出,即资助中日学者短期的文教互访。根据日本外务省文化事业部于1934年3月发布的《对华文化事业概要》显示,自1923年以来,得到该部资助前往中国视察的日本学者约900人,学生约2400人,共计3300人,总计补助金额为662430日元。而得到该部资助赴日视察的中国学者约630人,学生约680人,共计1310人,总计补助金额为484100日元。[11]日本访华短期视察的学者几乎是赴日中国学者的三倍。日本对中国学者的资助金额远不如日方学者,这直接导致中方赴日学者远少于日本访华学者。其后日本为吸引更多中国学者赴日,保证互访人数的平衡,提出调整资助经费:将对日本学者的视察旅费补助削减至总预算的三分之一,将对中国学者的视察旅费补助增加至总预算的三分之二。但是此后因中日之间爆发战争,两国关系恶化,此调整并未真正实行。补助人数及补助金额都可以看出日本政策对日本学界访华的倾斜,从侧面反映出比起辅助中国的文化事业,日本方面更重视发展其本国的中国研究。“东方文化事业”不过是打着“退还庚款”“资助中国文化事业”的旗号欺骗中国人民的感情。

其次,“东方文化事业”具有侵略性。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中国战败,被迫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向各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分39年还清。这笔赔款即“庚子赔款”。美国于1908年正式宣布将“庚子赔款”半数退还,将其用于在中国建学校、医院、为中国赴美留学生提供经费等。1918年9月,日本临时外交调查会上第一次提出对放弃义和团赔偿金,将其用于对中国的文化事业。此后,日本政府内部讨论了赔偿金处理的具体方案。日本的这一举措,是为应对“五四运动”以来中国民族主义高涨的情况,同时也是在效仿美国对于“庚款”的处理方式,保证并扩大其在中国的影响。[12]此后经过众多议案的制定出台及讨论,日本政府以培养留学生为中心的对华文化事业的构想最终以法令和政策的形式展现出来。1924年末,外务省官制修改,将“对华文化事务局”更名为“文化事务局”。1925年5月4日,日本在华公使芳泽谦吉与中国外交总长沈瑞麟达成《沈-芳泽交换公文》[13]。根据此项协议事业名称去掉“对华”二字。1925年10月,东方文化总委员会第一次总会召开,《东方文化总委员会章程》颁布,规定该委员会的名称为“东方文化总委员会”,中日共同的“对华文化事业”[14]更名为“东方文化事业”[15]。1940年9月19日日本内阁议会决定废除对华文化事业调查会官制,并宣布于1941年4月1日实施。[16]至此,“东方文化事业”走向尾声。从成立到衰弱的19年间,属于日中两股共同运营的时间不到五年,日本单独操控所谓“对华文化事业”的野心可见一斑。

在各项文化事业的支出中,“辅助费”一项最受重视。辅助费资助的团体大多以侵略为目的,如东亚同文会收集了大量有关中国政治经济的资料,并在日本月刊杂志《支那》及《东亚周报》上发行。“资助留学生”是日本对于“对华文化事业”最初的构想,但日本对中国留日学生的补助,更多地是想培养亲日分子,从而服务于其对华侵略。[17]在“研究所及图书馆新建费用”支出中,包含建立“东方文化学院”这一内容,“东方文化学院”建立于东京,成立后收购了大量中国的珍贵图书,这也是很明显的掠夺。“演讲与视察费”支出中,包含日本学者来华演讲访问资助以及中国学者赴日演讲访问资助。以日本人来华演讲视察为例,1936年访华的东京市富士小学校长上沼久之丞在其《中国视察报告书》中对其访华旅行的感想进行了记录,对于中国人的特点,“日本人很单纯,中国人很复杂;
如果把日本人比作直线,中国人则是曲线;
日本人很单一,中国人很多样;
日本人具有岛国根性,急于下断定,而中国人具有大陆的气质,较为大方”。他认为每个中国人都具有多样性的生活,无法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而同时中国人又具有很强的通融性以及“事大主义”[18],因此在外交上应该采取“以夷制夷”的手段。从报告书的内容可以发现,来华视察访问的日本学者目的并不是单纯的教育医疗等状况视察,其调查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服务于日本对中国的侵略。

通过以上对日本“东方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的考察,可以看出“东方文化事业”的实质就是文化侵略,即以“文化”为手段,为日本侵华服务。中方委员宣布全部退出“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后,日本并无挽留之意,“东方文化事业”支出的阶段性特点可以看出日本极力将本应中日双方共同参与的文化项目经营成其单独的“文化事业”,并无与中国合作的诚心。中国国民对“东方文化事业”的态度也经历了一个充满期待到幻灭,进而强烈反对的过程,展现了“东方文化事业”侵略本质的暴露。1926年12月15日新闻报中,刊登了一则学生联合会宣言《反对东方文化事业之声音》:“……日本对华文化事业,竟于日前用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之名义开分会于上海矣,所谓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者何?即日本外务省之附属机关,以庚子赔款做对华文化侵略之用,又复假中日合作之美名,招致无聊之中国委员,为其装饰品,处心积虑,实较数十年来政治经济之侵略为特甚,此而可忍,孰不认忍。”[19]中国国民意识到“对支文化事业”是日本文化侵略的一个环节,不再期待日本“对支文化事业”能够改善两国关系,转而在此后揭露其实质,反抗其举措。

20世纪的中日两国之间无论在政治、经济、军事上,都存在着很大的摩擦与冲突。作为与政治紧密相连的文化,不可否认其在一定程度上是服务于政治的。1923-1941年的“东方文化事业”作为一项文化政策亦是如此。经费支出情况可以明显看出其欺骗性和侵略性的特点。虽然“东方文化事业”促进两国文化交流的作用客观存在,但其本质依旧是日本对华进行文化侵略的手段。因此对于“东方文化事业”的研究,不仅可以对中日关系及日本对华的侵略研究提供新的思路,也可以为当下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提供借鉴。

[注 释]

①数据资料来源:根据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藏日本外务省东方文化事业1923-1941年《决算関系雑集》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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