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载体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财企〔2016〕53 号)以及《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乌科发〔2017〕47 号),现发布《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提供科技服务,接收并兑现“红山科技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入库审核。

 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等科技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号); (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 号); (三)《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

 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81 号); (四)《乌鲁木齐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7〕3 号); (五)《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企业主体培育与载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38 号)

 (六)

 《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乌科发〔2017〕47 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域范围内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与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合法财务报销凭证的企事业服务机构; (二)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检测认证、科技咨询、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高新企业认定等创新服务;

 表 申报机构类别及资质条件表

 序号 号 服务类别 别 服务子类 申请单位资质 1 研究开发服务 基础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 拥有市级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的机构。

 产业联盟协同创新服务 产品研发设计服务 2 技术转移服务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通过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认定的技术转移服务基地(机构),与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中心联建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企业技术转移集成服务 中试和技术熟化集成服务 3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检验检测分析服务 通过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认定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服务 资质认证服务 4 创业孵化服务 创业教育培训服务 市级以上认定的孵化器或获孵化器项目资助的机构。

 创新创业大赛服务 5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服务 6 科技咨询服务 科技查新服务 拥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咨询专家,且该专家为该服务机构的在职员工的机构(申请材料需提供专家科技文献检索服务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简介、资质及在职证明)

 7 科技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 具备运用基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为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能力,拥有 1-2 个科技金融服务产品。

 8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培训、咨询服务 高企认定代理机构 (三)能够提供并可公开由国家或省市批准的资质证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四)应当具备与提供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五、申请程序 市科技局发布入库申请指南——申请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向社会公示入库企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下达入库通知书。

 六、申请材料

 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下载《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上年度完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6.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的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乌鲁木齐市经信委、乌鲁木齐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八、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市双创办)

 (二)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9:30 (三)受理地点: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机构)(水区南湖南路 188 号乌鲁木齐城建大厦对面)

 九、决定机关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

 十、办理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十一、证件 证件:批准文件。

 十二、法律效力 凭批准文件加入乌鲁木齐市“红山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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