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应用解热镇痛药]可应用解热镇痛药镇痛的是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19-09-03 点击:

  最近,浏览国内外相关网站、报纸和期刊,几乎都有涉及“解热镇痛药的毒副作用和负面影响”的内容。   据统计,我国解热镇痛药的销售量,仅次于抗菌药物,每年的销售额不下几百亿元。但在合理应用解热镇痛药这个问题上,存在着许多误区。故极有必要在全社会普及合理应用解热镇痛药的科学知识。
  解热镇痛类药物多属于OTC(非处方药)类,为大众最常用的药物。它不但能解热(使发热病人的体温降至正常),而且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OTC规定,自行用药不宜超过5天。其原因,一因其只对疼痛症状有缓解作用,而不能解除疼痛的致病原因(即治标不治本),也不能防止疾病的发展和预防合并症的发生;二因长期服用会产生多种副作用,如诱发胃出血、十二指肠溃疡、肝肾毒性和过敏反应。
  为此,要预防药原性疾病发生,合理应用解热镇痛药和止痛消炎类药。具体方法为:
  1. 低热不要急于应用解热药。发热是机体的一种本能的防御反应,发热时机体的吞噬细胞功能加强,白细胞增加,抗体生成增多,这有利于免疫系统杀灭细菌与病毒。故感冒发热,若非高热(>38 ℃),一般不主张应用解热镇痛药,因其属于对症治疗,并不能解除致病原因。由于用药后改变了体温,会掩盖病情,影响疾病的诊断。
  2. 应用解热镇痛药时,应遵医嘱,或药师嘱,况且“退热”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操之过急则有害健康,故不要加大退热药的剂量,否则体温骤降,大汗淋漓,可能引起虚脱或休克。特别是老年人应严格掌握用量,避免滥用。一般老年人应适当减量,用药后多饮水并及时补充电解质。
  3. 确诊病症,对症用药。必须是属于头痛、牙痛、肌肉痛、月经痛、关节痛和神经痛等,才能应用解热镇痛药。突然发生的其他疼痛,如外伤所致的剧痛或平滑肌痉挛引起的胃痛、肚子痛均无效果。
  4. 掌握用药剂量和疗程,不随便加大剂量和延长疗程,用药最多不过5天。若用药后几天不见好转,应去医院医治。因用药不退的长期发热,大多隐匿着重大疾病。
  5. 掌握用药时间。为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解热镇痛药宜在餐后2小时,即半空腹时服用。切忌空腹服用,否则可加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严重者可致胃出血及胃穿孔。
  6. 注意各类解热镇痛药的不良反应。应用前应了解解热镇痛药的毒副作用和防治方法。主要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肝毒性、肾损害和过敏反应及皮疹等。例如,阿司匹林可引起抗凝血功能障碍和胃出血;安乃近因体温下降过快、出汗过多可引起虚脱;消炎痛常常引起过敏反应,如哮喘、荨麻疹等。在10多种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是WHO推荐的较安全的药物。 特别告诫: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和有出血倾向者,以及胃溃疡和胃穿孔病者,应慎用或禁用本类药物。
  7. 注意复方制剂成分,不要重复用药。这类药物的复方制剂很多,不少是大同小异,故购买前一定要看清药物有无相同的成分,以免不合理地重复用药 。最好选用单一性药物,尽量少用复方制剂。如一关节痛者,为求更好的疗效,同时服用2种解热镇痛药泰诺林、百服宁,自以为“联合用药疗效好”,可几天后就出现肾病症状。原因为重复用药,此二药中含有完全相同的主药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
  8. 服用此类药物时,绝对不要饮酒。因酒精可加重药物的肝肾毒性,即使是常规剂量也可引起肝、肾功能损害,及至诱发药原性肝炎。
  9. 注意交叉过敏。如患者对本类某一药物有过敏史时,不宜再应用其他同类解热镇痛药,因为这类药物中大多数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 注意复方制剂中的组分比例,注意商品名中的“通用名”,避免“联合用药”中的“撞车”而重复用药。
  10. 慢性疼痛、长期服用解热镇痛药者,感冒发热时要慎用感冒药,因感冒药中常含解热镇痛药,这无形中造成重复用药,增加毒副作用,出现危险。
  11. 更年期妇女慎服解热镇痛药。进入更年期后,不少妇女出现头痛、关节痛和腰痛等症状,而常备几种镇痛药随时服用。长期滥服镇痛药,可能掩盖身体已有疾病,贻误诊断治疗;长期用药还可导致成瘾性。故更年期的一般疼痛,禁止使用此类镇痛药。
  解热镇痛药的副作用是近年医药学家关注的热门话题,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药学专家对已正式上市的药品也在时时刻刻跟踪、观察其毒副作用,一旦发现较大的副作用,就要在全世界范围内收回、撤销生产批号(永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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