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涛---《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宣贯稿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宣贯稿

 近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 (京建发﹝2018﹞424 号)正式印发,根据会议安排,在此向大家做简要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中都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在今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纳入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筑施工领域作为高危行业,近年来全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预防预控还需继续加强。在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提前识别

  和评估施工活动中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是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北京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和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我委组织编制了该《指南》,目的是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定级、分级管控等工作,为进一步构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奠定基础。

 二、《指南》的主要内容 《指南》共有八章,主要明确了各参建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职责,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流程和方法,提出了风险管控的具体要求。下面,就主要章节作简要介绍。

 (一)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职责 首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是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风险管控。施工单位是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应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本企业的施工安全风险源判别清单库,指导项目部开展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制定管控措施,并监督检查分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监督主体,应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各项监理制度,将风险管控监督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风险识别、

  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等相关资料,并采取现场检查、旁站监督、巡视检查等方式检查施工单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风险识别方法和程序 企业应按照识别前准备、确定风险准则、初步确定风险源和筛选风险源的流程开展风险识别工作,主要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等方面,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作业活动和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列举发现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再对危险和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分析识别,从而确定需要管控的风险(如基坑工程坍塌风险)。我们结合历史经验、专家意见和建筑施工特点,梳理编制了《风险源判别清单库》,共有 37 类主要风险。各企业可参照清单库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本企业的风险源判别清单库,供项目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源识别时使用。

 (三)风险分析和评价定级 风险分析和评价定级是综合考虑风险类型、风险的复杂性、评估数据获取的难易程度及有效性等因素,选取一种技术方法进行定量、定性或半定量的分析。本《指南》推荐采用风险等级矩阵法,对风险引发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我们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建筑施工领域实际,提出了风险分析的各项指标。发生可能性主要考虑历史发生概率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两类指标,其中,风险事故历史发生概率需考虑全国行业历史发生概率、本市行业历史发生概率、本企业历史

  发生概率三个指标,我委将统计各类事故全国和本市的发生概率供企业使用。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需考虑企业、项目部、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确定每个指标的可能性等级,再按照公式加权平均确定发生可能性等级。后果严重性主要考虑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周边敏感目标影响、社会关注度、基础设施影响等五个方面的指标,分别分析确定严重性等级再按照公式加权计算确定后果严重性的等级。《指南》给出了各项权重的建议值,企业可以适当调整。对照风险等级矩阵就可以确定该风险的等级,共分四级,分别是: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通过分析评价定级,为下一步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明确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提供依据。

 (四)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具体要求 一是分级管控的原则。应遵循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由企业负责重点管控,一般和较低风险由项目部负责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风险的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具体管控并逐级落实管控措施。风险管控的层级企业可以增加或提级。

 二是风险源识别清单的编制和风险公告。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的施工安全风险源判别清单库,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发布。项目部应在施工活动开始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定级、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识别清单》,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施工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施

  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大门内及危险区域设置施工安全风险公告牌,将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告。

 三是分级管控的措施。施工单位应从技术、管理、应急三个方面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由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对于一般和较低风险,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制定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安全总监组织落实。涉及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通过现场安全教育、施工班前会、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

 四是监督检查。对于重大和较大风险,施工单位要分层级按照不同频次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检查一次、施工单位安全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一次,施工单位安全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

 五是持续改进。施工单位应建立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根据政策、环境、技术、管理等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定期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内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工作要求 《指南》的发布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领域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请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认真学习贯彻,组织本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管

  理部门人员学习好使用好《指南》,要深入研究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职责,完善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流程,在市级《风险源判别清单库》的基础上,建立本企业的《风险源判别清单库》,并指导各项目部在施工活动前全方位、全过程的识别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风险控制在可防可控的范围之内。各区住建委也要学习贯彻好《指南》,做好对辖区内各项目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督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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