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XX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委书记、镇机关支部书记、村(社区)、部门支部书记。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群众工作、述职评议四个部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群众工作分别按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述职评议按年度党委(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进行折算。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基层党建占40 分,党风廉政占20分,群众工作占20 分,述职评议结果占20 分(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包括区委组织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单位干部职工对其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两部分,各占50%;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只包括单位干部职工对其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结果)。

 有下列情况的,分别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加分(每项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1.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群众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获得中、省、市、区级推介表彰的,分别加10 分、5 分、3 分、2 分;

 2.承担中、省、市级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群众工作检查、验收任务且获得上级肯定的,或在省市区级相关会议进行交流发言的,分别加5 分、3 分、2 分;

 3.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被中、省、市作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推介的,每培养一个先进典型分别加5 分、3 分、2 分。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在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委(支部)自查。党委(支部)书记根据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写出书面述职报告,报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述职评议。由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全镇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上进行;

 3.汇总结果。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群众工作和述职评议得分,按比例折算汇总考核成绩,并计入加分后形成考核结果;

 4.审查核实。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具体考核等次评定意见,报经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镇委研究审定。

 四、等次评定

 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 分及以上、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党委(支部)书记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80-90 分之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可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考核得分在70-80 分之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可确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在70 分以下、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较差等次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1.因抓党建工作不到位,具体工作不落实,造成工作严重失误,影响全镇工作整体进度的;

 2.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执行群众工作“五项制度”中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实、致使信访矛盾频发的;

 4.因班子工作不力或处置不当,发生恶性案件或重大赴省进京到区群访事件的。

 五、结果运用

 1.党委(支部)书记考核结果由镇委发文通报,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

 2.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的,由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约谈提醒;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本人向镇委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由镇纪委给予警示训诫。

 六、组织实施

 党委(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在镇委的领导下,由镇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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