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①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②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④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⑤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⑥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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