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工作标准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工作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我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二级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组织、省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

 第二条 二级学院党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改革转型发展提升建设目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教案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为学校建设质量好、机制优、校园美的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条 二级学院党委的设置 二级学院党委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由校党委批准设立,一般由

 名委员组成,最多不超过 名委员。一般设书记

 名,副书记

 名。根据实际情况设组织、宣传、

 统战、纪检等委员各

 名,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青年、保卫(保密)、群工等委员,委员可以兼任。

 第四条 二级学院党委的任期及换届选举 二级学院党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二级学院党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报校党委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委员会换届选举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级学院党委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可以不考虑增补;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第五条 二级学院党委委员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威信,勤奋敬业,勇于奉献,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除应具备以上委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以及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具备相应的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二级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把握好教案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全面推进本单位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团结带领本单位师生员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及时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仔细整改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协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查信办案,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以党风建设带动院风、教风、学风建设。

 (四)履行党内监督有关职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进

 行教育或处理,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贯彻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坚持工作集体领导原则,二级学院党委与行政共同决策学院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学院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党组织和行政会议决定的工作任务,按照学院党组织、行政的职责和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落实。

 (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组织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围绕“达标创星”活动,实施党建“对标争先”计划,开展“十百千万”创建活动,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抓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统筹二级学院党委委员、专兼职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及工会干部等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打造政治素质可靠、服务师生有力的党群工作队伍。

 (七)领导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师生,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积极传播者。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制定具体办法,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学院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遵循师生成长规律,贴近师生的思想特点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支部延伸。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科学设立党小组,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与人才培养、教案科研、社会服务等紧密融合。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支部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党支部按期换届,每年初对所属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建立提醒督促机制。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从从优秀辅导员、高年级优秀学生党员中选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工作先进经验,仔细解决基层党支部建

 设存在的问题。

 (九)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案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制度程序,坚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加强党员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共产党员﹒先锋在行动”活动,持续开展“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支部好案例”创建活动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案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经常化。做好党员信息维护、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积极建设党建活动室,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建服务阵地,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批党建工作品牌。

 (十)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工作。关心爱护党员,帮助党员学习、工作和个人成长,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党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其实际困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开公示等制度,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员参与、监督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保障党员的

 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

 (十一)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和人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重视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发掘和培养工作,对本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注重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律己用权、干事创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强校战略,与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教育工作,在引进人才工作中,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考察。关心人才成长,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构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事宜,负责政治审查,把好政治关。

 (十二)做好统战工作。仔细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配合校党委统战部做好相关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本单位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引导党外优秀人才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做好留学人员、港澳台侨工作,重视民族和宗教工作。

 (十三)做好保密工作。坚持党管保密,仔细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在校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配合校保密委办和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把保密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工作议事日程,仔细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做好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接触、持有或产生的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十四)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和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团。主动做好指导和管理,帮助他们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莆田学院章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规章开展工作。支持教代会、工会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工会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选配好群团组织负责人,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促进群团组织创新活动方式,拓展工作阵地,在团结凝聚广大师生、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稳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做好本单位离退休工作,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关心老同志生活。

 (十五)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二级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履行本单位全面从

 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抓好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党员发展、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召集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向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定期向校党委进行述职,向校纪委述责述廉。

 (三)抓好本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领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理论学习,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导、检查、督促委员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四)主动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通过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五)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关系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关心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八条 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按照班子分工开展工作。书记外出或空缺时,可主持

 本单位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根据校党委和二级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学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并及时汇报;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教育,按照学校部署和要求,做好招生和毕业生创就业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等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副书记的主要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具体确定。

 第九条 二级学院党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委员。了解掌握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及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设置调整意见,提出组织生活建议,指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督促各党支部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以及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的相关手续;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等。

 (二)宣传委员。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

 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的思想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拟订学习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办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抓好宣传工作等。

 (三)统战委员。负责对党员、教职工进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教育。经常与本单位的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有关统战工作。

 (四)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在校纪委和二级学院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校纪委监督检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部署情况。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校纪委了解所在二级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党员干部、教师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方面的情况。及时化解涉及本单位师生员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根据校纪委授权或要求,协助核查涉及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案件;协助校纪委受理本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协助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对党员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应予以公开事

 项的信息公开情况,收集本单位师生员工关于学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委报告。监督本单位干部任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学术诚信、评优评奖、津贴分配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具体办法精神及执行学校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情况的监督。

 (五)青年委员。密切联系本单位的青年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他们热情关心、严格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支持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青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六)保卫(保密)委员。了解、掌握党员、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群工委员。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决策形式,参加会议的成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办公室主任、学

 院党委纪检委员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如需其他人员列席,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召开,原则上每两周至少召开

 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并根据议题的内容,分别由党组织书记或院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督办落实等按照《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级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二级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中心组学习按照《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可以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学习报告会、年度学习会、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两个月进行

 次、每年不少于

 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至少

 次,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

 篇。

 第十二条 党内会议制度 二级学院党委要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一)党委会议。主要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本单位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具体举措,

 加强制度建设,讨论制定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决定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师生党支部建设每学期不少于次。具体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督办落实等按照《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

 (二)支部书记会议。主要布置、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研究党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党支部工作经验,并结合人才培养、教案科研、社会服务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实际,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支部书记会每学期不少于

 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党员大会。主要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议决定,向全体党员通报重要情况及报告工作。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

 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解决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内容,努力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会前要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查找不足,仔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并向党员和教职工通报。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

 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 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

 建立院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二级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院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为联系党支部讲一堂党课、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指导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帮助基层党支部解决工作问题和实际困难,推动党建工作任务在基层党支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及评优表彰制度 组织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工作考核,可以对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表彰,并推荐到校党委进行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的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规作出处置。

 第五章 组织保障机制 第十六条 责任落实机制 健全二级学院党委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二级学院党委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级学院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党建主责主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统筹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本单位发展优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

 第十七条 述职评议考核机制 建立二级学院党建工作与教案、科研、管理、服务等工

 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考核评价体系。把二级学院党建工作和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评定的重要内容,实行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底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向校党委进行本年度党建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汇报。校党委根据述职评议、日常了解、监督检查等情况,对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组织保障机制 加强二级学院党委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每个二级学院党委除配备书记、副书记外,至少配备

 至

 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学校落实每个二级学院党组织每年基础经费不低于万元,在此基础上,按照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元的标准列支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对各二级学院党委新建党建工作阵地的,另外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发挥二级学院单位学科和人才优势,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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