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8-21 点击:

  企业科技项目申报奖励制度

  篇一:企业管理与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企业管理与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奖励在企业管理创新与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1.2

 适用范围 1.2.1

 覆盖范围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均可申报。

 1.2.2

 项目范围 企业管理及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设以下奖项:

 ① ①

 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 ② ②

 科技进步奖

  ③ ③

 项目管 理考核奖 ④ ④ 论文奖 ⑤ ⑤ 非科技荣誉奖 ⑥ ⑥ 特别贡献奖 1.3 职责 1.3.1 行政管理部负责“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特别贡献奖”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1.3.2 总工办负责“科技进步奖”、“项目管理考核奖”、“论文奖”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1.3.3 人力资源部负责“非科技荣誉奖”申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第二章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 2.1 申报条件:

 2.1.1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和创新 点。涵盖内容包括:

 2.1.1.1 制定和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经营机制、结构调整、企业经营战略规划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1.2 抓好企业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管理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1.3 在企业管理中应用电子化、信息化网络技术等先进管理手段,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2.1.2 申报项目原则上须经连续半年以上的有效运行或应用,方可申报。

 2.2 申报程序及要求:

 2.2.1 行政管理部负责此类奖励项目的项目立项登记、申 报材料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2.2.2 各单位或个人在对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及成果预期效益或效果进行有效论证或确认后,上报行政管理部进行立项登记,并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登记时简要说明选项理由、问题现状、主要措施、预期效果和项目组成人员。

 2.2.3 经审批立项的管理项目应及时纳入公司的工作计划当中。

 2.2.4 每年 12 月份,各单位或成果创造人对已完成且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管理成果项目及时进行总结及评价,并填写《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申报表》推荐申报。

 2.2.5 管理成果总结内 容主要以报告形式反映,要求包括:选荐理由、项目应用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经济效果、成果的创新特点和推广价值以及今后巩固和推广该成果的打算。原则上篇幅一般不超过 5000 字。

 2.2.6 《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申报表》经相关单位

  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管理成果总结、效益评估< 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应附有效益评估的计算或测算依据,并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确认、使用或评价意见等)一起报送至行政管理部。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可靠。

 2.2.7 同一项目由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协作 完成的,则采取联合申报,不得 同一项目各自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2.2.8 行政管理部对申报材料初步进行形式审查,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对于申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成果申报单位(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报。

 2.2.9 行政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推荐的管理成果项目进行评审、鉴定、评级,并汇总评审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2.2.10 评审标准如下:(评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主要创造人进行说明、答辩)

 A 、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反映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结构、效果明显 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达 到或超过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创造发明;应用国内外已有成果,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管 理技术,与企业实际相结合进行创造性应用并获得成功。

  B 、实践性: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体现指导企业管理工作的客观需 要,经实践检验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C 、效益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经科学测定与计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3 奖励标准:

 2.3.1 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奖分四个等级:一等奖金 奖金 8000 元;二等奖奖金 5000 元;三等奖奖金 3000 元;金 进步鼓励奖奖金 1000 元。在公司年度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发布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和奖金,直接颁发给成果主要创造人。

 2.3.2 对评选出的企业管理进步与创新成果项目,由行政管理部组织鉴定,并上报市有关部门参与申报更高一级的奖励。对于继续获奖的项目,上级部门发放的奖金归成果创造单位或个人所有,若上级部门需要由公司发放的,由行政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标准。

 第三章 科技进步奖 3.1 申报条件 3.1.1 应用于公司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技术成果( 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方法等 等) 属于:

 A 、省内首创的;

  B 、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C 、以上两条款必须经过一定时间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明 显提高企业形象的。

 3.1.2 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在公司或同行业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 会效益的。

 3.1.3 在较大工程建设、制水、污水厂设备/ 仪器/ 装置和工艺系统等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新设计或进行技术改造、革新,在合理的经济投入下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降低原材 料消耗的。

 3.1.4 在引进、吸收、开发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 中进行革新,解决生产中较大的技术问题,使设备状况或工艺技术在原基础上有明显提高,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的。

 3.1.5 申报项目须经以下运行期运行, 方可申报:

 A 、一 般项目:连续正式运行三 个月以上。

 B 、重要项目:连续正式运行六个月以上。

 3.2 申报 程序及要求 3.2.1 总工办负责此类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初步审查等工作,并组织办理(申报)评审 具体事务。

 3.2.2 每年 12 月份由项目完成人(或单位)填写《科技进步奖申报表》,经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后,连同其它相关证明性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总结<附 附鉴定验收或测试报告、安装资料、图纸、技术数据、效益评估、使用 或评价意见等)报送技术管理部进行受理。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 可靠。

 3.2.3 同一项目由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协作完成的,则采取联合申报,不得同一项目各自申报,否则 不予受理。

 3.2.4 总工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项目完成人(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3.2.5 总工办组织专业委员会成员联合项目申报人(或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在评审会上扼要介 绍项目的主要技术原理和关键技术措施,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 进行答辩。

 3.2.6 评审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组织考核、鉴定、验收、定级 ,必要时进 行现场取证。

 3.2.7 总工办汇总评审结果报公司高管 审核批准。

 3.3 评价指标 ①技术先进性:30 分 ②自主创新成份:20 分 ③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管理效益):20 分

  ④项目复杂程度(投资、项目周期、涉及面):10 分 ⑤推广使用价值:10 分 ⑥项目使用单位反馈评价:10 分 3.4 奖励办法:

 3.4.1 科技进步奖分四个等级:一等奖奖金 8000 ; 元; 二金 等奖奖金 5000 元;三等奖奖金 3000 元;鼓励奖奖金 1000元,在公司年度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发布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和奖金,直接颁发给项目主 要完成者。

 3.4.2 对所评选出的优秀科技进步奖项目,由总工办组织技术鉴定,并上报市有关部门参与申报更高一级的奖励,对于继续获奖的项目,上级发放的奖金归项 目完成者所有,若上级需要由公司发放的,由总工办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发放及 发放标准。

 第四章项目管理考核奖 4.1 申报条件 4.1.1 纳入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且在当年度获得“验收通过”评价的 科 技项目。

 4.2 申报程序 4.2.1 总工办负责此类奖励项目的材料汇总工作,并组织办理评审 具体事务。

 4.2.2 总工办组织专业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申报项目的项目组长或主要完成人,在评审会上扼要介绍项目

  的主要项目管理工作,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 进行答辩。

 4.2.3 评价指标 定量指标:

 ①项目进度控制:20 分(按计划进度完成得 20 分,超过计得 划得 0 分)

 ②项目成本控制:20 分(不超合同金额完成得 20 分,得 超合同级金额得 0 分)

 定性指标: 篇二:公司员工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公司员工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为加强 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 基本原则、评定 范围及内容 1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 、促进公司膜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膜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 相应提成。

 3 、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

  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 、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 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 成果奖励。

 5 、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新设备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 、对国内或从国外引进的新工艺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 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 、为降低经营成本,在管理方法和成本控制上制定可行措施的;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进行重大结构或生产工艺的调整和改进项目等。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 、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单位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 、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 1 月 月 1 日至 12 月 月 30 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 利证书的。

 3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 12 月 月 31 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于 人不低于 10000 元奖励;于 给予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 2000 元奖励,外观专

  于 利职务发明人不低于 1000 元奖励。

 4 、企业每年设立“科技创新奖”。科技创新奖的奖励对象为公司膜产品研发、设备工具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管 理和营销模式革新、新市场开拓等具有较高创造性和较大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领域。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研发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在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即 予以认定。

 5 、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一名,获得奖项的职务发明人于 可获得不低于 1000 元奖励;设二等奖两名,每件获奖专利职务发明人可于 获得不低于 800 元奖励;设三等奖两名,每件于 获奖的职务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 500 元奖励。

 6 、公司科技创新奖每年底评定一次,同一新产品或技术改进不得重复参与评定。

 三、奖励周期 及适用原则 1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价值、 新成品或技术等级的分级设立不同额度的奖励。

 2 、按新项目实施、新产品成( 功投放市场后为公司取得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10%— —5% )提成,逐年递减(五年 后取消)。

 3 、如一件技术专利、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有多位职务发明人,按照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和报酬。

 4 、专利职务发明人的奖金、科技创 新奖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专利、技改工艺成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5 、专利权归属存在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不享受按照本细则给予的所有待遇。

 6 、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应以结果考核 为主,能力考核和行为考核为次要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设计的首要原则是绩效考核指标必须紧密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制订年度岗位 绩效目标。

 7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必须具有时效性和实操性,紧紧围绕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为基础,以关键绩效指标为评选依据。

 8 、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目的在于使公司技术 研发人员完成企业的产品更新计划,使所有员工明确产品和思维创新是公司工作目标,保证员工能在挑战的状态下积极工作,以此促进员工的工作绩效改进和效率提升,不以奖惩为目的。

 自 本制度自 2013 年 年 8 月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一 专利发 明及科技创新项 目申报表格 篇三:公司科技奖励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科技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在总部公司(以下简称“工厂”)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厂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工厂全体员 工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技术革新、小改小革等科技活动中取得成 果的奖励。

 第三条 工厂科技奖励的推荐、评审(核实)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择优奖励。

 第四条 科技质量科负责工厂科技奖励的全过程 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厂科技奖励每年进行一次,设立 “科技创新奖”、 “技术革新奖”和“技术论文奖”;年度内不定期设立“小改 小革奖”。

 第六条 工厂全体员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管理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革新和小改 小革活动。

 第二章 科技创新奖 第七条 科技创新奖是在研究开发 、成果转化、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所设立的 奖励项目。

 第八条 科技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 1奖 项、二等奖 2 项、三奖 等奖 3 项。

 申报科技创新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对企

  业形成 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有重大贡献,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实施了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通过技术创新,增加了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了企业整体技术水平,提高了产 品附加值。

 (二)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生产中的关键问题,使所属企业技术水平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后成熟的技术。

 第九条 科技 创新奖等级评定执行 以下标准:

 (一)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经实际运用成熟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经实际运用成熟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创新,技术获得与技术开发有难度,经实际运用成熟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条 参评工厂科技创新奖的成 果应是通过工厂或上级组织验 收的成果。

 第十一条 科技创新奖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

  (一)在项目设计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 应用过程中做出创 造性贡献。

 第十二条 对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过程提供行政支持、管理,协调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主 要完成人。

 条 第十三条 过 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15过 人,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10 人,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过 超过 7 人。

 第三章 技术革新奖 条 第十四条 技术革新奖是为鼓励广大 员工积极开拓思维,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提高生产线/ 设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工厂核心竞争力所设立的奖励项目。

 第十五条 技术革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 奖 1 项、二等奖不超过 3 项、三等奖不超过 5 项。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优 秀奖若干。

 第十六条 申报技术革新奖项目应为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工艺、设备、质量、成本、安全方面等开展的技术革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几个方面:

 (一)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钢管一次通过率、成材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消耗。

  (二)通过设备或零部件、工装机具改造,提高生产 效率和产品质量,减少设备故障率。使操作工人劳动强度降低,生产环境更加安全。

 (三)通过对生产过程的统计观察,提出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类课题进行研究,达到合理组织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 品质量、确保安全生 产之目的。

 (四)其它有关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减少安全隐患、优化生产工艺等方面。

 第十七条 技术革新奖等级评定执行 以下标准:

 (一)实施前后的实际效果对比分析,取得了明显改进和实用效果的;技术难度大;对通过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经财务科审查投资与收益情况,年创造直接 经济效在 益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以评 为一等奖。

 (二)实施前后的实际效果对比分析,取得了明显改进和实用效果的;技术难度较大;对通过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经财务科审查投资与收益情况,年创造直接经济在 效益在 5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以评 为二等奖。

 (三)实施前后的实际效果对比分析,取得了较为的明显改进和实用效果的;有技术难度;对通过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经财务科审查投资与收益情况,年创造直接在 经济效益在 1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以评 为三等奖。

  (四)对项目实施后有一定的改进和使用效果,且通过项目实施后产生一定 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可评为优秀奖。

 条 第十八条 过 技术革新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10过 人,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8 人,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过 超过 5 人。

 第四章 技术论文奖 第十九条 技术论文奖是为鼓励工厂员工积极撰写技术论文所设立的 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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