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对策建议思考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8-21 点击:

 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人民法院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前沿和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也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最直接的诉求之所,更是法院工作彰显公平正义的重要战场。而法院法警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牵动着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要直接面对当事人。因此,做好法院的安保和日常警务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已经成为法警工作的首要任务。那么,如何落实法警职责,彰显基层法警风采,实实在在抓好法警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法院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为审判、执行和法院机关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笔者从以下九个方面对基层法院法警大队正规化建设进行了思考。

 第一,必须加强基层法院法警政治学习和内部管理。

 基层法院法警是直接面对被告人和当事人的一线干警,政治是否可靠,思想是否过硬,业务能力是否扎实,工作责

 任心是否到位,关键时刻是否拉得出,危险关头是否信得过,诱惑面前是否守底线等等,看起来既复杂细微又不起眼,然而,就是看似不起眼中存在着大道理。首先,法警大队必须抓好法警队伍的政治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互相学习,让干警们提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认知度,用理论武装起头脑,增强干警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从而确保政治过硬;其次是注重对干警们的业务能力培养,有的放矢地开展集中训练、岗位训练、日常训练,做到互相结合,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再者是加强内部管理,法警大队领导一定要做到对每位干警心中有数,掌握干警们思想动态。要落实工作责任,培养干警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保证干警到位率、出勤率,提高其工作效率,保持经常沟通,善于监督,落实反馈,确保法警大队政治上信得过,业务上过硬,敢于“亮剑”的司法警察队伍。

 第二,建立健全适合基层人民法院可操作性强的各种制度。

 基层人民法院是我国法院系统最前沿、最底层的审判执行工作单位。俗话说:上面“千条线”,基层“一颗针”。基层法院是落实法律法规的“千层底”。建立必要的适合基层人民法院可操作性强的各种规章制度是搞好法院法警工作的前提。一是要明确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以制度

 管人管事的浓厚氛围。二是各项日常工作要有条理性,不能“见子打子”“打乱战”。三是要明确任务,合理安排。四是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不能“一盘散沙”。五是要用制度约束人,用激励机制促进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六是要从思想深处彻底改变法警工作“不重要”,可有可无,当做摆设的认识。

 法警工作是人民法院不可缺少的部分,不能小视和区别对待,要与全院干警的身份同等认知。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好法警大队所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继而使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尽职尽责为法院工作的信心和雄心充分发挥出来。

 第三,法警大队要紧紧围绕院党组、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扎实稳妥。

 基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的意图和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需要全体干警共同努力。法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院党组和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到位。法警大队要把基层法院党组班子的意图完全领会,一刻也不能偏离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在院党组周围,跟上党组班子的步伐,相伴左右,超前预测。始终做到:每一项中心工作都要完成好,每一次审判都要保障好,每一个需要参加执行的案件都要谋划好。做到周密计划,统筹部署指挥好。每一天的安全保卫工作都要始终如一

 做到位。只有这样围着转,才能充分体现法院法警工作保障有力,安全可靠,这也是法警工作不同于审判工作的特性。

 第四,法警大队必须做到反应快捷、科学用警、灵活调度。

 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法警大队工作任务的不确定性。刑事审判工作是法警大队必须完成的首要的警务工作任务,刑事被告的提押、看管、传唤、传递证据、安检检查、法庭纪律的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每一个环节,都是法警大队雷打不动的工作,必须保障安全,处置正确,反应快捷,只有做到熟悉本职工作的每一道工序,才能在工作中做到得心应手。同时,还要有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准确无误的保障刑事审判开庭任务的顺利开展。遇到民事和其他开庭审判的案件,需要法警大队抽调警力参加配合的案件,必须科学用警,灵活调度,从现有警力中积极派员参加,以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庭审秩序井然,确保法官、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的安全。在遇到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时,要能迅速调集警力,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力争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第五,确保法警到位率,建立巡查巡防制度。

 基层人民法院法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日常安保执勤、巡查巡防。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充分利用好目前现有设备。坚持人防是根本,物防是基础,技防是实效。要从根本的落实这四句话,切实增强现有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主人翁意识。要充分发挥法警人员的主动性,灵活性和创新意识。同时,结合基层法院法警工作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好法警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确保法警人员的到位率;明确岗位职责,坚持每天都有法警巡防巡查,确保每时每刻都有履职法警在法院办公区走动巡查;不断提高防范意识,排查安全隐患;注重来往人员的动向,增强安全感。特别是加强节假日、双休日和黄金假期前的安全检查,一定要形成制度。真正做到假期前和收假后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对法院的安全工作确实做到心中有数。总之,在行动中做到:不疏忽,不放过,不留安全隐患,直到放心为止。

 第六,做到日常工作和临时性任务交付胜任。

 基层法院的工作,一般没有规律性。日常工作任务、平时的执勤、防范、巡防、疏导、引导、应付突发事件、处理日常勤务等各种工作经常交织在一起,确实有点杂乱无章。由于法警工作的特殊性从某种角度上讲,决定着法院工作的安全性。对此,基层法院的法警工作,不仅要适应按部就班,

 而且更要做到灵活机动,既不能让重要部位安保缺位,还要随时进行必要的警力调整;既要做好平时固定的工作,又要服从院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自始至终确保服从和服务审判执行以及一切与法警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这就要求在警力不足的前提下,必须科学合理分配警力,灵活化解人员短缺的矛盾,充分发挥每一名法警的工作积极性,把有限的警力用到“刀刃上”。全体人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七,法警工作须主动与本院各部门保持沟通、信息共享。

 在日常工作中,基层人民法院各部门之间经常保持沟通与信息共享。法警大队平时也要经常和本单位各部门加强联系,通过沟通协调形成共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常性的与单位各部门沟通,便于及时掌握信息,掌握动态,掌握办公区的人员流动情况,对来往的当事人,办事人员的动向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及时掌握好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有联系的人员动态,更好地把握好全院的安全状况,便于确保全局稳定。把各业务庭涉及到的信息、动态、会出现的情况、遇到的百般刁难的当事人和无理取闹当事人线索了如指掌,以便更好的应对不

 确定的突发事件,随时做好准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期备警待命处置方案。遇到问题做到“五快”即:汇报快、反应快、行动快、出警快、处置快。针对不同案件有不同的处置方式,对待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方法措施,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八,法警队伍必须时刻紧绷“安全弦”。

 法警工作的好坏直接牵动着全院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方面面。法警大队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时时刻刻准备着,日复一日坚持着,不折不扣执行着,睁大眼睛注视着,快速反应应对着,始终如一保障着,日常警务履行着,重头到尾捍卫着。只要是法院的工作范围,都要密切关注着动态,只有总览全局,把握重心,切入要害,坚持不懈的克服遇到的困难,才能把安保工作做好做实,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安全全每一天,顺顺利利每一刻。只有绷紧安全责任这根弦,才能使全院审判执行创造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只有在良好安全环境状态中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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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装备管理不容忽视,必须善始善终“勤维护”。

 法警大队是基层法院内部的准军事化队伍,武器装备是队伍的辅助工具,也是不会说话的得力助手。不动则已,一

 动就能发挥作用,更能带动工作效率。因此,一定要让装备为法警工作助威,为审判执行工作起到推波助澜作用。一是发挥好现有装备作用。现有装备已经根据基层实际配备到位,一定要让装备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作用,不要让其成为摆设。特别是要杜绝不会用,不敢用,不能用的情况出现;二是必须专人负责管理好装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信得过的干警专门负责管理,不能让装备丢失损坏,无故外借,产生不良影响和不必要的麻烦,使用装备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到责任人;三是经常进行装备保养。有的装备是长期使用,有的是短期使用,必须根据情况进行报损、更换和维修,保证装备时刻保持性能良好状态;四是使装备发挥应有作用。法警大队必须按规定配备装备,做到人手一套,在日常安保、押解值庭、参与执行、处理突发事件中,灵活掌握好使用装备的时机和情况,用好用活装备,切实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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