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文件

来源:软件设计师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

 第 第 1 页

  公开招标文件

 委托编号:

 BGY232014004

 项目编号:

 0724- - 1401D66N3498

 :

 项目名称: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 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

 二 〇 一五 年一月 十六 日

 1 第 第 1 页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0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 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 至少提前 2 2 个工作日转账。

 四、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 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 盖章、签名及密封。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

 七、 招标项目内有多项货物或报价内容的, 应加总后报总价。

 八、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九、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 第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 第 3 页 第一部分

 投 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1401D66N3498 二、项目名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招标项目 三、项目性质/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标的、数量及采购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 1项 人民币 25 万元

 本项目 采购本国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5 年 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 11:30,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 50 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 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 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4 第 第 4 页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 sdf.lkjgmgitc.com,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 sdf.lkjgmgitc.com,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87768198-208/218 传真:020-37658093

 联系人:张小姐、曾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2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注 14 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招投标中心 5 号会议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5 年 2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招投标中心 5 号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春曦、陈健、夏文

 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0-87768198-818/180/833

 电话:87729603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87729603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8 楼

  联系地址:广州大道北 963 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51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电汇邮购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3)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6 日

 5 第 第 5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二、

 用户需求书

 校园园林及其配套 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 要求

 (1 1 )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其中施工阶段跟踪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 8 万元,结算审计服务预算约为人民币 17 万元 (具体依据 实际 审减额 及 中标)

 收费费率计算)。

 (2 2 )

 总体要求

 带“★”号的是重要的服务、商务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在服务方案或服务承诺中必须做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

 (3 3 )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1 1、 、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广从九路 980 号 1.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3 35 5 00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

 (1)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 2600 m,其中 7-11 m 双向 2 车道沥青路约 2000 m(两侧另有 3.5m宽人行道),7 m 双向 2 车道砼路约 300 m(两侧没人行道);4-10 m 宽的小路约 300 m。道路工程包含道路土建工程、道路排污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行道树种植)等小项。

 (2)景观工程:设计红线范围为 61200 m2,其中广场铺装面积 9200 m2,水体面积 26500 m2,绿地面积 25500 m2。含绿地配套的各分项工程(如绿地喷灌工程、排水工程、湖区给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3)桥梁工程:含跨湖平桥 1 座——长 18 m,宽 10 m;孤形 5 孔涵洞桥 1 座——长 30 m,宽10 m。

 1.4 资金来源:财政和自筹 1.5 控制目标:

 1.1.1 进度目标:确保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提供造价咨询成果。

 1.1.2 质量目标:

 控制结算价在合理范围内,与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审误差不超过 2% 。

 1.1.3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投资总概算内,并使之优化。

 1.1.4 投资使用目标:符合审计等要求,确保投资资金合理和合法使用。

 2. 服务范围:

 6 第 第 6 页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以及采购人交办的与跟踪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3. 服务期限:

 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办妥项目决算后 60 天止。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结(决)算和责任保修期阶段过程跟踪审计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工作,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期为准。

 4. 服务内容:

 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的跟踪审计造价咨询及投资控制工作及其它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 施工阶段:

 4.1.1 协助采购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格调整、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办法。

 4.1.2 协助采购人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审核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采购人拟订补充合同。

 4.1.3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变更预算、签证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方案变更的费用问题。

 4.1.4 参与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签证方案等的比较和确定,并提供专业造价咨询意见。

 4.1.5 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索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和反索赔依据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4.1.6 调解合同争端,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合法的依据。

 4.1.7 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量计量、现场签证,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就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的影响提交较为准确的估算及变更方案的优化建议。协助采购人就工程变更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

 4.1.8 参与变更材料和设备的市场询价审计与控制。

 4.1.9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对施工单位提出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对下期用款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

 4.1.10 定期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同各项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量完成情况、截至当期报告已确认的变更、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及材料设备价格的走势、下一步资金计划、对项目最终造价进行预测等。

 4.1.11 有计划有目的地到施工现场巡视、取样、拍照和记录,掌握工程施工和管理的动态信息。

 4.1.12 按采购人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参加相关的工程会议。

 4.2 结算阶段:

 4.2.1 负责各阶段已完工程的结算审核:在该部分工程竣工(完工)交齐资料后最长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如复杂的工程结算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延长审核期。

 4.2.2 在结算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造价后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以上对工作时限的要求,应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

 4.3 项目决算阶段:

 收集和整理决算依据资料,提供决算报告,确保决算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正确性,完成整个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建档工作。

 4.4 其他工作:

 4.4.1 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并提供给采购人。

 4.4.2 制订项目总体投资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重估项目投资计划。

 7 第 第 7 页 4.4.3 负责本项目各类顾问、施工、咨询、设计、代建、监理、测量、检测合同等的合同款支付审核与合同价控制。

 4.4.3 采购人要求的本项目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含司法鉴定服务) 4.4.4 负责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它相关审核部门)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对审工作。

 5. 付款方式

 5.1 中标价为合同价 5.2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付款方式):

 5.2.1 咨询人进场实施审计服务 10 天内按比例支付 10%作为预付款; 5.2.2 工程完成后 10 天内按 50%的比例拨付进度款;

 5.2.3 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按 25%比例拨付进度款; 5.2.4 剩余的 15%在咨询人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向采购人提交审核结果报告后 10 天内一次性付清。

 5.3 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审核费在工程竣工结算终审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后 15 天内支付( 注:工程审计完结后双方按“经上级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准计算并核对已付和余款,15 天后结清全部服务费余款)。

 6. 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诚实守信,有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经验。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记录。

 7. 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备用于审计的相关设备和软件。

 投标时自报设备数量、品牌和软件版本。

 8. 人员要求:

 8.1 现场要求派驻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专职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 2 人(含),1 人为现场负责人,均为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经验。

 8.2 现场负责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应为公司中层或以上领导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独立承担校区建设或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不少于 10 年工作经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不少于 5 年。(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3 投标时须填写《拟投入本项目跟踪审计人员一览表》(见附件)。

 8.4。

 ★为了保证服务到位,派驻人员不得同时负责其它在建工程。

 (提供相关承 诺 函,格式自拟)

 8.5 ★派驻现场人员要相对固定,不得更换,如确需变动,必须报经 采购人 书面同意。合同终止前, 采购人。

 有权在限定时间内要求投标人更换不称职的跟踪审计人员。

 (提供相关承 诺 函,格式自拟)

 9. 质量要求:

 9.1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对经投标人审核的工程结算,送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或其他相关审核部门或采购人组织的其他形式的专家复审,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组织的复审工作,其复审误差率应在 2%以内(含 2%),超过此比例将承担相应复审费用并进行经济赔偿。具体如下:①单项工程核减率(与送审金额相比,下同)在 2%(含 2%)以下的,由采购人承担复审费用;②单项工程核减率在 2%~5%(含 5%)的,由投标人承担复审费用的 50%,并向采购人赔偿该超过部分款项的 5%;③单项工程核减率在 5%(不含 5%)以上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复审费用,并向采购人赔偿该超过部分款项的 10%。

 9.2 投标人提交的审核进度款审计成果文件经采购人抽查后,发现误差超过 5%(不含 5%),投标人按超过部分款项(5%~10%)的 2%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超过 10%(不含 10%)以上部分,按该超过部分款项的 3%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如出现进度款超付时,投标人另按超付进度款的 2%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

 8 第 第 8 页 9.3 如果因投标人责任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报价:

 10.1 本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报价最高限额为

 8 万元,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投标报价下浮有效范围为 0%-20%;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用按结算审计核减额收费费率报价,具体按广东省物价局 2011 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 号文)规定的相关费率下浮计算,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核减额收费费率报价下浮有效范围为0%-20%。具体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10.2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对施工期间的各类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对审计工作的影响有充分的考虑和准备,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1. 采购人 的配合内容

 11.1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

 2 11.2 投标人在编制方案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认为需要 采购人 提供配合的,应列明并进行说明,说明内容包括配合的具体内容或工作内容。

 12. 其他 要求

 12.1 ★办公场所:在广州市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场地合法产权证明、租赁证明或工商注册证明等有效证明)。

 9 第 第 9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为 ¥ 6,000.00( 人民币陆仟元整)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用

 途:“ (项目编号)”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天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6.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

 10 第 第 10 页 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7.2 招标采购单位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天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7.3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求。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 2,466.00 )

 元(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陆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以 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在 投标截止 时间 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11 第 第 11 页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703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4)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随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

 16.3 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见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12 第 第 12 页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 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3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初审的过程中,对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但不得通过补充文件改变其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结果。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 授标 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13 第 第 13 页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

 28.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给与答复。

 七、

 合同的订 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重新采购。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 3 2.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服务、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服务得分占 50 分,商务得分占 20分,价格得分占 30 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 3 3.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2)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3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 90 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7)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范、需求或其他内容优于采购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14 第 第 14 页 7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比较与评价 1.服务评价: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拟派专业技术咨询人员情况 14 按投入人员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如下:

 投入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 2 人以上的,超出 2 人的部分按每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得 2 分(最高得分 14 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附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 项目负责人 4 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主持过二个或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得4 分,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 2 分,没有的得 0 分。(提供合同及咨询成果文件关键页证明)

 3 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技术能力 4 具有有效的广东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服务资格,得 2 分;具有有效的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服务资格,得 2 分;有其他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服务资格的得 1 分。总共最多得 4 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 管理制度,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14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合理可行的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评为优【14-10】分; 投标人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评为良【9-7】分; 投标人有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提出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或措施不够合理评为中【6-4】分; 投标人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等不健全的评为差,得【3-0】分。

 5 投标服务方案及承诺 14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及承诺情况。

 工作方案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对审核服务内容和要求有充分理解、审核服务计划详细可行(人员、质量、进度、编制和审核工作底稿、档案管理及合理化建议等)、服务承诺完全满足而且优于招标需求等,得【14-10】分; 工作方案思路较清晰,对编制和审核服务内容和要求理解较充分、编制和审核服务计划较详细(人员、质量、进度、编制和审核工作底稿、档案管理及合理化建议等)、服务承诺完全满足招标需求,得【9-7】分; 工作方案思路一般,对编制和审核服务内容和要求理解一般、审核服务计划一般(人员、质量、进度、编制和审核工作底稿、档案管理及合理化建议等)、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得【6-4】分; 工作方案思路模糊,对编制和审核服务内容和要求未能充分理解、审核服务计划较差(人员、质量、进度、编制和审核工作底稿、档案管理及合理化建议等)、服务承诺不满足招标需求,得【3-0】分。

 合

 计 50 分

 15 第 第 15 页

 2.商务评价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年限 3 企业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10 年以上及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年以上得 3 分;企业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6-10 年及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 年以上得 2 分;企业开展造价咨询业务 5 年以下及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 年以上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及证书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报告)

 3 综合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2011-2013 年连续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以上,无亏损的,得 3 分;2011-2013 年连续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00~500 万元,无亏损的,得 2 分;2011-2013年连续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00 万元以下,无亏损的,得 1 分;财务状况差,有亏损情况的企业不得分。

 3 行业信誉 3 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单位的得 3 分,获得省级工程造价协会会员单位的得 2 分,获得市级工程造价协会会员单位的得 1 分。

 4 各投标人自 2011 年 1 月1 日以来的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本项分值最高 12 分:

 (提供合同及咨询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证明)

 10 4 1)有高校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单个项目1.5 亿元以上(指单份合同造价金额)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6 2)有特大预算或结算审核项目(指非高校基建项目,且单份合同造价金额 3 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得分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5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1 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合

 计 20 分

 3.价格评价:

 评审项目 分值(30 分)

 评分细则 价格 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投标报价 10 1、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投标报价下浮有效范围为0%-20% 2、此部分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报价精确到百分比数的小数后两点。

 结算审计服务核减额收费费率报价 20 1、此部分报价具体按广东省物价局 2011 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的相关费率下浮计算,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核减额收费费率报价下浮有效范围为 0%-20% 2、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价格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20 注:报价精确到百分比数的小数后两点。

 注:1、如果投标总金额低于最高限价的 90%,投标下浮率高于 20%,投标人需在报价表后附成

 16 第 第 16 页 本分析报告给评标委员会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项目的办公费用、投标人的管理费、税金。评标委员会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判断是否低于成本。如评标委员会评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如投标人不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所附书面证明材料不能合理地作出解释,或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后的规定时间内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足以证明其非低于成本价投标,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4.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1]×10+[(1-Cmax)/(1-C2)]×20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1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格; C2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下浮率;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Cmax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下浮率; 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T、M 均为去掉所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 人 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7 第 第 17 页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建设工程 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

 书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受托单位(乙方):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

 18 第 第 18 页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 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合同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受托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

 1.项目名称: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 校园园林及其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项目

 2 2 .项目概况:

 3.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广从九路 980 号 4.服务类别:

 5. 进度目标:确保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提供造价咨询成果。

 6.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质量标准:控制结算价在合理范围内,与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审误差不超过 2% 委托人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受托人审核的工程结算,送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或其他相关审核部门或委托人组织的其他形式的专家复审,受托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组织的复审工作,其复审误差率应在 2%以内(含 2%),超过此比例将承担相应复审费用并进行经济赔偿。具体按合同专用条件第十四条执行。

 7. 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投资总概算内,并使之优化。

 8. 投资使用目标:符合审计等要求,确保投资资金合理和合法使用。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施工跟踪和结算审计服务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本项目协议书; 2.建设工程施工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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