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5)》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邢台市 绿色建筑 专项 规划 ( (2020~2035 年 年)

 )

 文 文 本 本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 录

 一、 规划背景 ......................................................................... 1 二、 指导思想 ......................................................................... 1 三、 规划原则 ......................................................................... 1 四、 规划范围及期限 ............................................................. 2 五、 规划分区 ......................................................................... 2 (一)

 全域划分 ............................................................. 2 (二)

 中心城区划分 ..................................................... 2 六、 规划目标 ......................................................................... 3 (一)

 绿色建筑 ............................................................. 3 (二)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 3 (三)

 超低能耗建筑 ..................................................... 3 (四)

 装配式建筑 ......................................................... 4 (五)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4 (六)

 住宅全装修 ......................................................... 4 (七)

 绿色建材 ............................................................. 4 (八)

 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园区 ................................. 4 七、 近期重点任务 ................................................................. 4 (一)

 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 ......................................... 4 (二)

 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 7 (三)

 试点示范超低能耗建筑 ..................................... 7 (四)

 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 .......................................... 8 (五)

 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9 (六)

 积极倡导住宅全装修 ........................................ 10 (七)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 10 (八)

 试点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 11 (九)

 试点创建绿色园区 ............................................ 12 八、 保障措施 ....................................................................... 12 附件 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 14

 1 一、 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打造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践行区,落实国家、河北省、邢台市对建筑绿色发展要求,结合邢台市上位规划和现有发展基础,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将指标要求落实到空间布局,从而确保建筑绿色发展工作有据可依,指导和推动邢台市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邢台市为冀中南物流枢纽城市,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试验区,京津冀南部生态环境支撑区”的职能定位,依托良好生态本底,突出抓好建筑绿色发展,为居民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存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发布为契机,以邢台市上位规划为依据,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为指引,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全面发起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力统筹推进建筑绿色发展,形成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局面。

 三、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提高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据邢台市的气候条件、资源禀赋、经济水平、人文特色和建筑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目标和技术路线。

 远近结合,有序推进。绿色建筑规划编制的有效性必须立足在正确处理现状与未来、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关系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战略目标相协调、相衔接,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统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要求,根据邢台市实际划定重点规划区域,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设置目标管理分区和中心城区的目标单元,对规划目标进行合理分解,通过技术路线的有力支撑、建设时序的合理安排,确保本规划可落地。考虑各县(市、区)的发展潜能,按照优势互补、区域一体的原则推进邢台市建筑绿色发展。另外根据邢台市中心城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划定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对不同目标单元制定适宜的发展控制性指标,对核心目标单元提出更高的规划要求。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引领,不断开拓新思路。积极开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关键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推进新型墙材和高性能门窗的应用。不断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预制构件形式和工法工艺。全面实现城市住房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目标。

 2 四、 规划范围及期限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内容要求,结合邢台市发展实际情况,本次规划分为邢台市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重点规划中心城区。邢台市全域总面积为 12433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面积为 269 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170 平方公里,总人口为 170 万人。

 以 2020 年为规划基准年,制定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近期规划期限为2020~2025 年,远期规划期限为 2026 年~2035 年。

 五、 规划分区 将邢台市划分至目标管理分区,对中心城区划分至目标单元,为规划目标的制定提供可分解基础。

 (一)全域划分 按照行政区划和《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分,将全市规划范围划分为18 个目标管理分区,如表 5-1 所示。

 表 5-1 邢台市目标管理分区划分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分区编号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XT-XD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XT-XiD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XT-NG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XT-SH 5 临城目标管理分区 XT-LC 6 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XT-NQ 7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XT-LY 8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XT-RZ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分区编号 9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XT-NH 10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XT-NJ 11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XT-JL 12 新河目标管理分区 XT-XH 13 广宗目标管理分区 XT-GZ 14 平乡目标管理分区 XT-PX 15 柏乡目标管理分区 XT-BX 16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XT-WX 17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XT-QH 18 临西目标管理分区 XT-LX 在潜力分析基础上,将目标管理分区进一步按照“一主、六辅、四加快、七推进”的策略细分。

 一主:襄都目标管理分区(含邢东新区,开发区); 六辅:信都目标管理分区、任泽目标管理分区、南和目标管理分区、沙河目标管理分区、宁晋目标管理分区、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四加快:南宫目标管理分区、威县目标管理分区、隆尧目标管理分区、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七推进:新河目标管理分区、广宗目标管理分区、平乡目标管理分区、柏乡目标管理分区、临西目标管理分区、临城目标管理分区、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二)中心城区划分 根据《邢台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本规划重点规划范围中心城区划分

 3 为 5 个片区,再将片区细分为目标单元。在潜力分析基础上,将目标单元进一步分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具体划分如表 5-2 所示。

 表 5-2 中心城区划分表 分区 分类 包含的目标单元编号 数量(个)

 信都片区(XiD)

 核心 XiD01、XiD03、XiD08 3 基础 XiD02、XiD04、XiD05、XiD06、XiD07、XiD09、XiD10 7 襄都片区(XD)

 核心 XD01、XD02、XD04 3 基础

 XD03、XD05、XD06、XD07 4 龙岗片区(LG)

 核心 LG02、LG04、LG06 3 基础 LG01、LG03、LG05 3 经开片区(JK)

 核心 JK01、JK02 2 基础 JK03、JK04、JK05、JK06、JK07、JK08 6 高铁片区(GT)

 核心 GT03、GT04、GT05 3 基础 GT01、GT02、GT06、GT07 4 六、 规划目标 以“一城、一核、双区”作为总体规划目标,着力构建“绿色人居,生态邢襄”,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形成邢台市城市建筑绿色发展新模式,全面实现城市住房建设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控目标。“一城”代表“京津冀”绿色建筑发展模范城市,“一核”指以中心城区作为邢台市核心区全面推进建筑绿色发展,“双区”指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园区。实现近期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新建民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综合节能总量累计超过880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 2174.6 万吨。

 (一)绿色建筑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邢台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到 2025 年,按一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 65%,按二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20%,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 2%。其中,中心城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按一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75%,按二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 35%,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 5%。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邢台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到 2035 年,按一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 85%,按二星级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5%,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 5%。

 (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学习其它地区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经验,鼓励医院、酒店、国家机关办公楼等建筑进行绿色改造。以中心城区为试点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全中心城区规划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15 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10 万平方米,居住建筑 5 万平方米。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全市规划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3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 20 万平方米,居住建筑 15 万平方米。

 (三)超低能耗建筑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采用试点示范方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

 4 的建设,以公共服务类建筑作为试点示范的主体,规划期内新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77 万平方米。同时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相关产业发展。其中,中心城区将累计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59 万平方米。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以点带面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划期内实现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200 万平方米。

 (四)装配式建筑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全市稳步实施装配式技术,到 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25%。其中,中心城区需达到 30%;到 2025 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其中,中心城区需达到 40%。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全面推进装配式技术,到 2035 年,全市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50%。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期内全市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1690 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755 万平方米。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规划期内全市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3500 万平方米。

 (六)住宅全装修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到 2025 年,规划全市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 60%。其中,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需达到 100%。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到 2035 年,规划全市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 100%。

 (七)绿色建材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到 2025 年,绿色建材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 40%,其中在新建星级绿色建筑中应用比例不少于 45%,在试点示范工程中应用比例不少于 50%。其中,中心城区绿色建材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 45%,其中在新建星级绿色建筑中应用比例不少于 5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应用比例不少于 55%。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到 2035 年,绿色建材在新建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 50%,其中在新建星级绿色建筑中应用比例不少于 6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应用比例不少于 65%。

 (八)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园区 近期(2020~2025 年)规划目标:试点建设高品质建筑集中示范区,规划建设一个绿色生态城区、一个绿色园区。

 远期(2026~2035 年)规划目标:逐步扩大高品质建筑集中示范区范围。

 七、 近期重点任务 (一)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 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功能定位、基础设施、项目基础与经济水平等因素,在规划目标指引下,按照“一主、六辅、四加快、七推进”的策略分解,将近期规划目标合理分解至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

 5 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目标分解如表 7-1 所示。

 表 7-1 绿色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表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一星级以上(%)

 二星级以上(%)

 三星级(%)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72 28 4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60 25 3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55 20 ——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60 25 3 5 临城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6 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7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55 20 —— 8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60 25 3 9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60 25 3 10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60 25 3 11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12 新河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13 广宗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14 平乡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15 柏乡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16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55 20 —— 17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60 25 3 18 临西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 对于中心城区,结合核心目标单元与基础目标单元的划分,按照“重点、次重点、一般”的推进策略,以片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基础、各目标单元建筑用地现状以及在2020~2035年不同投资方式的建筑开发建设规模等作为依据,制定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的绿色建筑规划目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基本级以上要求,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目标分解如表 7-2 所示。

 表 7-2 中心城区目标单元绿色建筑规划目标 编号 目标单元 一星级以上(%)

 二星级以上(%)

 三星级(%)

 1 XiD01 90 30 —— 2 XiD02 80 30 5 3 XiD03 90 40 9 4 XiD04 80 35 15 5 XiD05 —— —— —— 6 XiD06 70 10 —— 7 XiD07 70 10 —— 8 XiD08 —— —— —— 9 XiD09 70 20 —— 10 XiD10 70 20 —— 11 XD01 85 45 8 12 XD02 80 40 8 13 XD03 80 40 6 14 XD04 85 50 5 15 XD05 70 25 3 16 XD06 70 30 3 17 XD07 70 15 —— 18 LG01 —— —— —— 19 LG02 —— —— —— 20 LG03 70 15 —— 21 LG04 90 50 18

 6 编号 目标单元 一星级以上(%)

 二星级以上(%)

 三星级(%)

 22 LG05 80 30 —— 23 LG06 —— —— —— 24 JK01 80 30 —— 25 JK02 85 35 2 26 JK03 70 10 —— 27 JK04 —— —— —— 28 JK05 70 30 5 29 JK06 —— —— —— 30 JK07 —— —— —— 31 JK08 —— —— —— 32 GT01 —— —— —— 33 GT02 —— —— —— 34 GT03 85 50 12 35 GT04 —— —— —— 36 GT05 —— —— —— 37 GT06 100 90 —— 38 GT07 —— —— —— 专栏 1 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应用规划层面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实现途径及技术路线 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

 100% 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 )

 ≥15 规划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及街头绿地”三级体系的城市公园系统。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率(%)

 ≥30%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餐饮、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实现途径及技术路线 交通枢纽站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

 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

 ≥95% 实施“社区共建”计划,打造城市社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构建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交通站点 500 米范围覆盖率(%)

 100% 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能力,完善公交线网体系。

 市政再生水管网覆盖率(%)

 ≥30% 合理规划市政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完善再生水管网系统,增加再生水利用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雨水。

 下凹式绿地率(%)

 ≥50%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利用下凹空间充分蓄集雨水。

 城市通风廊道 规划设计城市通风廊道,利用河流、湿地、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敞空间打造通风廊道,廊道宽度不小于 50 米,长度不小于 1000 米。

 绿色交通出行率(%)

 ≥75% 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安全、连续、通达的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形成安全、连续、环境良好的步行交通系统,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电动车充电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扩大移动支付在公共交通上的应用范围。

 专栏 2 绿色建筑应用建筑层面控制性指标要求 以下内容 适 用于 襄都区、信都区、沙河市、任泽区、南和区、宁晋县、清河县 民用建筑。

 科研、文化、教育和医疗类公共建筑 :全面执行现行评价标准规定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科研、文化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要求。

 办公、体育、商业、酒店、交通运输 类 公共建筑 :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非政府投资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商业、酒店、交通运输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非政府投资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办公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绿

 7 色建筑要求;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建筑全部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要求。

 其他类型的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居住建筑:全部执行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 (1)下列建筑应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进行建设:

 ①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 ②国有企业投资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

 (2)下列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进行建设:

 ①国有企业投资且建筑面积小于 10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 ②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 万平方米的其他类居住建筑。

 以下内容 适用于 其它县(市、区)

 民用建筑。

 科研、文化、教育 、 医疗 和 体育类公共建筑 :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办公、商业、酒店、交通运输 类 公共建筑 :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其他类型的公共建 筑: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居住建筑:全部执行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下列建筑应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进行建设:

 ①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 ②国有企业投资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

 (二)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近期(2020~2025 年),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以医院建筑、酒店、国家机关办公楼的绿色改造为主,同时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在规划目标指引下,按照“探索开展”的推进策略,结合邢台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现状和建筑质量以及各目标单元的功能定位与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存量,合理制定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目标。

 表 7-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目标分解表 编号 目标单元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1 XiD01 4 4 0 2 XiD02 5 0 5 3 XiD03 4 4 0 4 XD01 2 2 0 专栏 3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控制性指标要求 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应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居住建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条件的政府投资的居住建筑应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三)试点示范超低能耗建筑 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经济水平、发展基础、近期开发建设规模等因素,在规划目标指引下,以“试点示范”为推进原则,将邢台市近期(2020~2025 年)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进行分解。

 表 7-4 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表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万平方米)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59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2.5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0.5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3 5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0.5 6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2 7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3.5 8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2

 8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万平方米)

 9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0.5 10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0.5 11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3 合计 77 根据目标单元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近期开发建设规模、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目标等因素,将中心城区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合理分解至目标单元。

 表 7-5 中心城区目标单元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 序号 目标单元 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万平方米)

 1 XD01 10 2 XD02 18 3 XD03 8 4 XD05 2 5 XD06 4 6 LG04 10 7 GT03 7 合计 59 专栏 4 超低能耗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超低能耗建筑。新建三星级绿色建筑宜建成超低能耗建筑。

 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非政府投资的科研建筑和办公建筑等宜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居住建筑: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其他国有企业投资或商业投资的居住建筑可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四)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 规划期内重点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的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 A 级、AA 级和 AAA 级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楼板、预制阳台板、预制预应力构件以及集成部品部件的使用,全面推广铝模板、钢模板等定型组合模板施工技术,鼓励采用现浇免拆模和自升式爬架施工技术。本着“全市推动”的策略,合理制定各目标管理分区的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

 表 7-6 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表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

 2022 年 2025 年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30 40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30 40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5 临城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6 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7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8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30 40 9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10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11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12 新河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13 广宗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14 平乡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9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

 2022 年 2025 年 15 柏乡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16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25 35 17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30 40 18 临西目标管理分区 20 30 专栏 5 装配式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民用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新建三星级绿色建筑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

 公共建筑:地上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含)以上且适宜采用装配式技术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建成装配式建筑。

 居住建筑: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开发项目、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等应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地上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

 (五)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普及工作,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推进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的建筑应用,试点建设太阳能光伏设施。综合考虑邢台市各县(市、区)的气候条件、项目基础、建筑类型等因素,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近期规划目标进行分解。

 表 7-7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表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495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265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50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75 5 临城目标管理分区 30 6 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45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

 7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70 8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60 9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80 10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50 11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55 12 新河目标管理分区 5 13 广宗目标管理分区 20 14 平乡目标管理分区 10 15 柏乡目标管理分区 30 16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150 17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100 18 临西目标管理分区 100 合计 1690 根据竣工比例与 2020~2025 年目标单元居住建筑开发建设规模等因素,合理分解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至目标单元。

 表 7-8 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 编号 目标单元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

 1 XiD01 10 2 XiD02 8 3 XiD03 5 4 XiD04 9 6 XiD06 30 10 XiD10 25 11 XD01 20 12 XD02 95

 10 编号 目标单元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

 13 XD03 60 15 XD05 45 16 XD06 65 17 XD07 30 20 LG03 173 21 LG04 30 24 JK01 45 25 JK02 35 26 JK03 10 28 JK05 20 34 GT03 40 合计 755 专栏 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12 层以下城镇新建居住建筑,酒店、宾馆、学生公寓、医院、养老院、浴池、游泳馆以及有生活热水需求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建筑周围有空地,建筑临近处有水源的民用建筑宜建设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

 在电力负荷大、工商业基础好的市区,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公共建筑屋面宜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

 (六)积极倡导住宅全装修 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和“有序推动装配式建筑”为契机,积极倡导住宅全装修。开展全装修住宅试点示范工程,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树立全装修质量标杆,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邢台市住宅全装修近期规划目标分解如下。

 表 7-9 住宅全装修规划目标分解表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住宅建筑全装修面积比例(%)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100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80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60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80 5 临城目标管理分区 50 6 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50 7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60 8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80 9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80 10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80 11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60 12 新河目标管理分区 50 13 广宗目标管理分区 50 14 平乡目标管理分区 50 15 柏乡目标管理分区 50 16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60 17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80 18 临西目标管理分区 50 专栏 7 住宅全装修控制性指标要求 新建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应进行全装修,其它住宅项目宜进行全装修。

 (七)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引导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高性能节能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的发展利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绿色建材评价活动。

 在规划目标指引下,将邢台市规划区内绿色建材应用近期规划目标进行

 11 分解,分解目标与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

 表 7-10 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表 序号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试点示范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1 襄都目标管理分区 45 50 55 2 信都目标管理分区 40 45 50 3 南宫目标管理分区 37 40 50 4 沙河目标管理分区 40 45 50 5 临城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6 内丘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7 隆尧目标管理分区 37 40 50 8 任泽目标管理分区 40 45 50 9 南和目标管理分区 40 45 50 10 宁晋目标管理分区 40 45 50 11 巨鹿目标管理分区 37 40 50 12 新河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13 广宗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14 平乡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15 柏乡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16 威县目标管理分区 37 40 50 17 清河目标管理分区 40 45 50 18 临西目标管理分区 35 38 50 (八)试点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为引领邢台市绿色建筑由单体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扩大到区域的绿色、生态、宜居、低碳、集约发展,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依托中央生态公园及周边的现代风貌中心,近期(2020~2025 年)在 GT03 目标单元规划试点建设一个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如下:

 专栏 8 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指标类别 土地利用 混合开发(混合用地单元面积之和占城区总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60 引导性 平均路网密度(km/km 2 )

 ≥10 引导性 公共开放空间 500m 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的比例(%)

 ≥50 引导性 城区绿地率(%)

 ≥38 引导性 生态环境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控制性 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100 控制性 绿化覆盖率(%)

 ≥42 引导性 园林绿地优良率(%)

 ≥90 引导性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2 引导性 绿色建筑 新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50 控制性 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

 ≥30 控制性 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7 控制性 获得绿色建筑施工示范工程的建筑项目数量(个)

 ≥1 引导性 资源与碳排放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10 引导性 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系统全年能源综合利用率(%)

 ≥70 引导性 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高效的系统和设备比例(%)

 ≥80 引导性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总)(%)

 ≥8 引导性 绿色交通 绿色交通出行率(%)

 ≥75 引导性 公交站点 500 米范围覆盖率(%)

 100 引导性 信息化管理 绿色建筑信息管理系统 运行 控制性

 12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指标类别 大型公共建筑(办公、商业、宾馆、科研、文化、教育、医疗、体育、酒店和交通运输)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的绿色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总面积的 50%。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 100%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九)试点创建绿色园区 依托开发区片区,近期(2020~2025 年)在 JK07 和 JK08 目标单元共同规划试点建设一个绿色园区。绿色园区指标体系如下。

 专栏 9 绿色园区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能源利用 能源产出率(万元/tce)

 ≥3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15 清洁能源使用率(%)

 ≥75 资源利用 水资源产出率(元/m 3 )

 1500 土地资源产出率(亿元/km 2 )

 15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0 基础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具备 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30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30 生态环境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100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3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t/万元)

 5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0.3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80 绿化覆盖率(%)

 ≥30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运行管理 绿色园区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完善 编制绿色园区发展规划 是 绿色园区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完善 八、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机制。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建筑绿色发展工作。要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制定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大推广力度。要抓紧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完善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二)健全配套政策,实施全过程激励。研究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等金融产品和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在绿色城市建设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流入到建筑绿色发展中来,利用金融手段克服财政资金约束。从建筑建设的全过程出发,制定激励政策,激发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示范项目的市场积极性,提高建筑绿色发展的市场需求,发挥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作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辅助的建筑绿色发展机制,促进建筑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发展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建筑的立项、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营等各环节的监管,建立建筑建设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以本规划为依据将

 13 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附件;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合规抽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勒令整改并暂发竣工许可证明。加快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建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使绿色建筑从重建造向重运营转变。

 (四)加强能力建设,营造良性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省出台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建立本地化第三方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协会充实专家库能力建设,支持技术咨询、科技研发、评审认证工作。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开展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研究,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五)发展配套产业,促进建筑产业升级。积极出台财税政策,对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产业链相关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者税收优惠,对使用获得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和材料给予政策优惠。积极推动邢台市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宣传培训,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开展面向市民的建筑绿色发展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绿色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树立积极的舆论导向,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加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发展理念。有序增强公众的参与度。结合《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建筑绿色发展技术培训,加强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建筑施工、运行维护、能耗统计等的队伍建设。

 14 附件 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绿色建筑:在全寿命期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筑等级:绿色建筑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个等级。

 超低能耗建筑 :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被动式技术手段,采用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好的围护结构,运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更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

 全装修:在交付前,住宅建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绿色建材:在全寿命期间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木结构。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由混凝土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简称装配式结构。

 预制构件: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结构构件。

 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间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目标管理分区:根据上位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乡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

 目标单元: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明确绿色建筑发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

 控制性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针对目标管理分区或目标单元提出的必须达到的指标要求。

 引导性指标:为引导某些技术发展方向,针对目标管理分区或目标单元提出的建议达到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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