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警“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警为统领,聚焦忠诚干净担当,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把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等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警,践行“两个维护”

 1.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思想武装,把稳行动之“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激发精神斗志、淬炼忠诚警魂,切实做到以学促行、以行促实,不断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及时贯彻执行、落地见效。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相关政策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

 4.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进一步充实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对照清单加强监督检查,把严、实、深、细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组要立足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重点监督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要增强斗争精神,加强学习探索,抓好责任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形象

 6.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重解决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工作不实等形式主义问题,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等官僚主义问题。

 7.深入开展领域性问题专项整治。各警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全面排查梳理本领域性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攻坚、靶向治疗,坚决防止“标签式”“疮疤式”突出问题发生,巩固拓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

 8.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聚焦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化“三查三问”,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现象,对“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问责追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深入开展“知敬畏、守规矩、正风气”吃喝风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9.强化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备勤、考勤管理、请示报告、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对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拖延推诿、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按照《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十个严查”规定》严肃查处,推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提升。

 四、坚持从严执纪,保持高压态势

 10.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等精神,把纪律教育作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融入警营文化建设,筑牢全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读本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警示教育。

 11.保持从严执纪高压态势。进一步扩宽线索来源渠道,强化审查调查,保持高压震慑。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领导干部特权腐败问题;管理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有的地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辆违章销分、暂住证办理收取好处费、车辆保险强行代办问题;执法办案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不一乱”问题;大数据战略和勤务保障领域的权钱交易问题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执纪办案综合作用。

 12.强化对重大任务的纪律保障。围绕70周年大庆安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改革、巡视巡察整改等公安重大任务,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纠执行命令指示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3.要坚持严爱结合。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要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暴力袭警、威胁报复、侮辱诽谤民警、辅警的行为。

 五、深化标本兼治,严厉惩治腐败

 14.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对执法领域和管理服务领域中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腐败行为,一律严惩不贷;对公安民警直接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15.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坚持打击黑恶与破网打伞协同推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立案两通报”“三长”签字背书等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强化对侦结的黑恶案件的核查和在侦黑恶案件的监督,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安民警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确保所有黑恶案件“保护伞”“关系网”“黑后台”查清见底。

 16.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紧盯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紧盯选人用人、干部调动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落实廉政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约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

 六、聚焦责任落实,做实做细监督

 17.要压实监督责任。每名带长民警都要在严格自我要求、发挥好表率作用的同时,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做到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部属,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盯着一级干的监督格局。驻局纪检组要始终把监督责任放在首位,集中精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要敢用、善用追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

 18.要把握监督重点。要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在重大任务中阳奉阴违,在现实斗争中充当“两面人”的,从严查处。要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认真查找和消除落实“两个维护”存在温差落差偏差;要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干部选拔工作纪律,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各党支部要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和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省委巡视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零、不留死角。

 19.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各党支部要把党的领导具体化、行动化、日常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驻局纪检组要前移监督关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监督,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状态下工作和生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警种部门领导、警种部门领导和基层所队负责人与所属人员,每半年要开展一次提醒谈话,驻局纪检组每年要对主要监督对象开展一次提醒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20.凝聚监督合力。公安大监督格局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自觉肩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要不断完善线索移送通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对相关成员单位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移送的线索不移送的,严肃倒查追责,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21.强化辅警队伍监督。高度重视辅警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日常教育,提升纪律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谁管理谁负责,工作中辅助谁谁有责,确保监管无死角。

 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铁军

 22.加强政治建设。驻局纪检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三转”,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3.严格队伍管理。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依纪依法、理性文明、规范安全办案,自觉接受监督,从严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防灯下黑。

 24.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驻局纪检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为纪检组织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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