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 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安全奖励基金在安全生产中的使用、发放范围标准和考核等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职能部门。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 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 管理职责 行政部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考核工作。5 管理程序 5.1奖励规定 5.1.1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5.1.2 对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以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5.1.3 安全综合管理台帐齐全,记录准确的。

  5.1.4 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强,培 训质量和效果特别明显的。

 5.1.5 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5.2 处罚规定 5.2.1 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每发现一次,对直接领导处以 50 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5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2.2 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元罚款。

 5.2.3 应穿戴而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具)上岗操作的员工每人/次 次 50 元。

 5.2.4 安全管理台帐不健全或丢失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 元。

 5.2.5 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5.2.6 安全考核的依据为本单位和各部门签定的年度安全责任书的安全责任完成情况。

 5.3 奖惩的方式分为行政和经济两类 5.3.1 行政方式。包括通报表扬或批评、处分。

 5.3.2 经济方式。包括奖金、奖品或扣减奖金。

 5.4 各类奖惩记录、单据,保存期限为 3 年。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为加强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高岗位员工安全作业的自觉性,保障酒店正常经营工作秩序,保证顾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以“倡导安全、惩罚违章”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锡华商务酒店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孙景林(总经理)

 副组长:郭继斌(副总经理)、郦松岩(总经理助理)、王红(总经理助理)

 成 员:

 客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安动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 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要求,确定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如下:

 1.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

  定及落实情况; 2. 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及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情况;有无违 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无安全隐患问题; 3. 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职责情况; 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②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情况;部门安全生产环境(安全警示标志、防护用品配备、仓储安全距离、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情况; ③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门、钥匙安全管理等情况; ④发包、出租场所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及安全管理情况; ⑤部门有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工伤事故等。

 4. 安全生产考核方法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年各类安全检查及记录情况,参照上述考核内容,对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及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标准,给予责任人及部门相应奖惩。

 三、安全生产奖励条件和惩罚依据 1.奖励等级及条件 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评选安全之星(或安全先进班组)、

  授予公司安全生产者(或安全管理先进部门)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1 1 )严格遵守公司 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模范执行劳动纪律,有突出事例,表现优异者。

 (2)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安全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3)在安全巡视、设备检修等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使公司和顾客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4)敢于抵制违章指令,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照章办事,避免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者。

 (5)在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方面事迹突出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或班组,根据安全管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1)贯彻落实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到位,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作业人员操作规范,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工伤事故的。

 (2)全年各类安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异的。

 (3)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消防、内保、交通等安全方面事迹突出的。

  2. 惩罚依据惩罚分为。警告、通报离岗、解除合同或除名。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被警告者扣罚50 元,被通报离岗者扣罚 500 元。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除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外,还需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且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或后果者。

 2. 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

 3. 无《特种设备操作证》操作特种设备者。

 4. 擅自移动、动用消防器材改作他用者。

 5. 发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者。

 6. 值班脱岗或未履行安全检查职责者。

 7. 安全管理渎职者。

 8. 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一般行为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离岗处罚:

 1.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事故且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者。

 2. 违章作业引发工伤者。

 3. 造成安全设施设备损坏者。

 4. 受到第二次警告者。

  5. 被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通报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合同或除名处罚:

 1.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发生事故且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者。

 2. 因失职造成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严重损失者。

 3. 离岗培训后重新上岗累犯前款者。

 (四)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工作原则,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及相应责任人,取消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四、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程序 1. 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依据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填写安全生 产奖励和惩罚记录表,送交公司领导审批。

 2.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填写奖罚金额通知书,送交财务部执行。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辅助手段。安全生产惩罚不是目的,消除隐患,防微杜渐,提高员工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促进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证顾客及全体从业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望各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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