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建设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党务公开制度》。

 一 一、 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 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 全面、 具体。 二 二、 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 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 滋生腐败、 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 包括: 1、 党组织重大决策、 决定、 决议的酝酿、 拟定、 出台及落实情况。 2、 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 干部制度执行情况。 干部考察预告、 任前公示、 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领导干部购建房、 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子女出国学习、 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 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

 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 组织建设情况。 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 党费收缴情况等。 6、 考核情况。 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 监督情况。 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 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 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 三、 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 征求意见、 决策公开、 民主讨论、 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 决策、 实施的全过程。 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 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人事任免、 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 四、 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 重大决策、 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 公告公示、 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 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 文件、 通报等形

 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 五、 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坚持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坚持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二、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三、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通报的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 2、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

 改落实情况; 3、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 4、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即时通报的内容:

 1、各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 2、组织分工、联系点情况; 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四、通报形式 (一)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二)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五、通报要求 (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二)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在不同范围内通报。

 (三)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通报时限、方式 (一)通报时限 固定通报原则一年一次,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通报的方式 1、会议通报。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

 2、文件通报。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专题通报。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媒体通报。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5、其它通报。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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